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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清科观察:科创板设立及首批受理企业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设立正式落地。从2018年11月5日宣布设立科创板以来,仅用时3个月,政策制定和实施速度之快,体现了政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决心与效率。
主要观点
1. 科创板定位与支持领域
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七大领域,其中六大领域包括:
- 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研发制造等
- 高端装备: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工业机器人等
- 新材料:纳米碳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
- 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高效储能等
- 节能环保:高效节能设备、资源循环利用等
- 生物医药:生物制品、医疗设备、核心产品二期临床试验等
科创板鼓励“硬科技”企业,注重企业核心技术能力与市场前景。
2. 上市规则与财务指标
科创板上市规则由上交所制定,证监会负责顶层监管。上市标准实行“市值/财务指标5选1”制度,具体如下:
- 预计市值10-15亿元:需满足财务指标2选1
- 预计市值15-20亿元:需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
- 预计市值20-30亿元:需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经营活动现金流累计不低于1亿元
- 预计市值30-40亿元:需满足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 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
红筹企业和“同股不同权”架构企业有单独的上市标准,市值门槛更高。
3. 投资者门槛与结构
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设置了50万元资产门槛,并要求至少24个月的交易经验,以确保投资者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同时,鼓励小散户通过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推动投资者结构向机构主导转变。
4. 退市制度
科创板明确四类强制退市情形,包括重大违法、交易类、财务类和规范类退市,退市制度与注册制相匹配,确保市场“入口”与“出口”机制的完善。
关键信息
已受理企业概况
截至2019年3月27日,科创板已受理2批共17家企业,具体分布如下:
- 新一代信息技术:8家,占比近50%,主要涉及半导体、芯片研发制造等
- 生物医药:5家,涵盖医药研发及医疗设备等
- 高端装备:2家,包括工业机器人和锂电池智能制造
- 新材料:1家,从事纳米碳材料研发
- 新能源:1家,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
企业成立时间与地域分布
- 13家企业成立时间超过10年,显示科创板支持的多为成熟型“硬科技”企业
- 企业注册地主要集中在我国中东部地区,江苏和广东各4家,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安徽、福建各1家,深圳有3家生物医药企业
上市标准选择
- 11家企业选择“市值10亿元+财务标准2选1”
- 5家企业选择“市值30亿元+营收3亿元”
- 1家企业选择“市值15亿元+营收2亿元+研发投入营收比15%”
中介机构分布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推荐企业最多(3家),民生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各2家
-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等较为活跃
-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信永中和、毕马威等参与较多
区域性支持政策
多个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支持企业登陆科创板,包括:
- 北京市:市级财政给予每家拟上市企业不超过300万元资金补贴,召开座谈会帮助企业了解科创板规则
- 上海市:16个区分别出台扶持政策,涵盖股改、申报、上市等各阶段
- 广东省:出台专项方案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和港交所上市
- 浙江省:发布通知推荐科创板拟上市企业
- 安徽省: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给予省级财政奖励
- 湖北省:征集“科创板”后备企业
- 福建省:在省级创新型企业中征集拟报送科创板企业
- 河南省:对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补
- 山东省: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补助
总结
科创板的设立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一次重要改革,旨在提升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其制度设计体现了灵活性与专业性,通过市值和财务指标的多样化选择,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更合适的上市路径。同时,投资者门槛的设定和退市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提高市场质量与稳定性。已受理的17家企业多为技术实力强、成立时间长、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企业,显示科创板在筛选企业方面具有较高标准。区域性支持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企业积极申报科创板,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与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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