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盘IPO专题:“同股不同权”制度角度看小米港股上市-20180503-新时代证券-10页-1mb
报告摘要
小米港股上市与“同股不同权”制度分析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从“同股不同权”制度的视角出发,分析小米集团在港交所上市的背景与意义,重点探讨该制度对创新企业发展的优势、港交所IPO新规的调整以及小米集团的具体股权结构。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同股不同权”制度的优势
- 保障控制权:创始人通过持有小比例但高投票权的股份,实现对公司有效控制,有利于长期战略执行。
- 激励创新团队:防止因股权稀释导致创始人失去控制权,从而激励核心团队持续投入公司发展。
- 抵御恶意收购:高投票权股份使创始人更难被外部投资者控制,降低公司成为恶意收购目标的可能性。
- 适应高成长性企业需求:对高投入、高不确定性、高增长的创新企业尤为适用,帮助其在上市初期维持管理稳定。
2. 港交所IPO新规与“同股不同权”制度
- 2018年4月30日,港交所正式实施IPO新规,允许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及“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
- 主要规定:
- 生物科技公司:需满足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核心产品开发至少12个月、通过临床试验等要求。
- “同股不同权”公司:市值门槛为400亿港元,若低于该门槛,需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投票权比例不得超过10倍。
- 第二上市渠道: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港交所第二上市时,需满足合规记录良好、高市值等要求。
3. 小米赴港上市的背景与结构
- 小米上市时间:2018年5月3日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请,成为“同股不同权”制度实施后首家申请上市的公司。
- 股权结构:
- A类股份:每股投票权为10票,由雷军(4.29亿股)和林斌(2.4亿股)持有。
- B类股份:每股投票权为1票,雷军还持有2.28亿股B类股份。
- 雷军合计持股:31.4%,拥有55.7%的投票权。
- 符合上市要求:小米集团上市前估值为460亿美元,营收为1146亿元,满足港交所对“同股不同权”公司的标准。
4. “同股不同权”的国际经验
- 美股案例:阿里巴巴、京东等企业采用AB股结构,创始人通过高投票权股份保持控制权。
- 谷歌(GOOG.O):采用AB股结构,B股投票权为A股的10倍。
- 数据支持:1980年以来,“同股不同权”公司占比和融资金额持续上升,说明市场对其接受度提高。
小米案例分析
- VIE结构:小米采用VIE架构,境外上市主体通过协议控制境内实体。
- 融资背景:小米自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完成9轮融资,合计融资15.8亿美元,仍保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
- 未来上市计划:小米在港上市后,也有望通过CDR方式回归A股。
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风险: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影响公司发展。
- 政策落实风险:新规实施效果可能不达预期,影响创新企业上市进程。
其他相关信息
- 分析师介绍:
- 孙金钜:新时代证券研究所所长,连续多年获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中小市值研究第一名。
- 任浪:新时代证券中小盘研究员,曾获新财富最佳分析师中小市值研究第一名。
- 投资评级说明:
- 行业评级:推荐、中性、回避。
- 公司评级:强烈推荐、推荐、中性、回避。
- 免责声明:
- 本报告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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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同股不同权”制度为创新企业提供了保持控制权和激励团队的机制,尤其适用于高增长、高不确定性、高投入的行业。港交所2018年新规为这类企业打开了上市通道,小米作为首家尝试该架构赴港上市的企业,体现了该制度对新经济企业发展的支持。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吸引优质企业回归港股,但也伴随着一定的政策与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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