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新时代证券-中小盘IPO专题_同股不同权_制度角度看小米港股上市_10页_1mb
报告摘要
小米港股上市与“同股不同权”制度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同股不同权”制度是指公司不同类别的股份享有不同的投票权,通常用于保障创始人或核心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该制度在美股已有成熟应用,吸引了大量高科技和创新企业赴美上市。2018年4月,港交所发布新规,允许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及“同股不同权”架构公司上市,小米成为首批符合条件的公司之一。
主要观点
1. “同股不同权”的优势
- 保障控制权:创始人通过持有较少但高投票权的股份,可以有效控制公司,避免因股权稀释而失去主导权。
- 促进长期发展:创始人和管理层更倾向于公司价值最大化,而非短期收益,有利于企业的长期战略和创新发展。
- 防止恶意收购:高投票权股份的存在,使得恶意收购者难以通过大量购买普通股份来掌控公司。
- 激励机制:有助于保持创始团队的积极性,保障企业持续创新动力。
2. 港交所IPO新规对“同股不同权”制度的开放
- 时间与背景:港交所于2018年4月30日正式实施新规,为创新企业提供了新的上市路径。
- 适用范围:
- 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需满足预期市值、研发周期及第三方投资等要求。
- “同股不同权”公司:需满足市值或收入门槛,且投票权比例不得超过10倍。
- 第二上市企业:需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并符合市值及合规记录要求。
- 制度设计:引入AB股结构,A类股份投票权为10票,B类为1票,确保创始人仍能保持对公司决策的主导权。
3. 小米赴港上市案例分析
- 股权结构:小米股票分为A类和B类股份,A类由雷军和林斌持有,B类由其他投资者持有。
- 投票权比例:雷军合计持股31.4%,拥有55.7%的投票权,有效保障其对公司控制权。
- 融资与估值:小米上市前估值为460亿美元,营收达1146亿元,符合港交所对“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的要求。
- VIE架构:小米采用VIE结构,境外主体通过合同协议控制境内实体,确保公司运营的灵活性和合规性。
关键信息
- 小米股权结构:A类股份(10票)由雷军和林斌持有,B类股份(1票)由其他投资者持有,雷军合计投票权占比达55.7%。
- 上市时间:小米于2018年5月3日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有望成为首家采用“同股不同权”架构在港上市的公司。
- 政策背景:港交所新规旨在吸引创新企业,特别是生物科技和互联网企业,以推动新经济发展。
-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和政策落实不达预期可能影响企业的发展和上市进程。
表格摘要
表1:1980年以来美股“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情况
| 时间 | 占IPO企业数比例 | 融资金额占比 |
|---|---|---|
| 1988年-1992年 | 5.4% | - |
| 1994年6月-1998年9月 | 11.9% | 24.9% |
| 2003年-2008年 | 9.4% | 20.8% |
| 2008年-2013年 | 16.5% | 34.1% |
表2:港交所“同股不同权”制度发展时间线
| 时间 | 内容 |
|---|---|
| 2014年 | 针对阿里巴巴上市诉求,进行广泛讨论 |
| 2015年6月 | 提出不同投票权架构咨询 |
| 2016年 | 探索创新板引入“同股不同权”架构的可能性 |
| 2017年6月 | 提出对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额外规定 |
| 2018年2月23日 | 发布《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文件》 |
| 2018年4月24日 | 发布包含“同股不同权”内容的《上市规则》咨询总结 |
| 2018年4月30日 | IPO新规正式生效,开始接受相关上市申请 |
| 2018年5月3日 | 小米提交上市申请,有望成为港交所“同股不同权”第一股 |
表3:港交所对生物科技公司上市的规定
| 类目 | 具体内容 |
|---|---|
| 市值 | 至少15亿港元 |
| 业绩 | 上市前至少两个会计年度从事现有业务,管理层稳定 |
| 营运资金 | 营运资金需覆盖未来12个月开支的125% |
| 基石投资者 | 不计入公众持股量最低要求 |
| 管理风险 | 需获得联交所批准主营业务变动,设置日落条款 |
表4:港交所对“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的规定
| 公司 | 不同投票权受益人 | 持股量要求 | 投票权比例要求 |
|---|---|---|---|
| 高市值 | 上市时预期市值不少于100亿港元 | 合计持股至少10%但不超过50% | 不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 |
| 业务成功 | 有高增长业务记录 | - | - |
| 外界认可 | 至少一名资深投资者提供相当数额投资 | - | - |
结论
“同股不同权”制度为创新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股权结构,保障了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执行。港交所通过IPO新规,积极拥抱新经济,为包括小米在内的创新企业提供了新的上市渠道,体现了对高科技和生物科技企业的支持。小米作为首家采用该架构赴港上市的企业,其股权结构和投票权比例反映了制度的实际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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