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债务化解专题:隐性债务,如何化解,进展怎样?-20200904-天风证券-11页_495kb
报告摘要
隐性债务化解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是当前投资者关注的重点。财政部已明确六大化债方式,但实际操作中各地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隐性债务认定比例和化解路径上。隐性债务主要包括纯公益性项目融资及超出财政承受范围的准公益性项目融资,而经营性债务则不纳入隐性债务范畴。化解方式包括盘活土地资源、财政资金回补、平台整合、借新还旧、经营性资产注入等。
主要观点
1. 隐性债务认定与化解方式
- 认定标准:纯公益性项目融资无一例外纳入隐性债务,除非已纳入合理财政预算(极少);准公益性项目若超出财政可承受范围则需纳入隐性债务(口径模糊);经营性债务不纳入隐性债务。
- 化解方式:
-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通过土地资产变现获取现金流,是隐性债务化解的重要手段。
- 财政资金直接化解: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及财政补贴等广义财力偿还债务,尤其在区县一级财政中更为关键。
- 平台整合与优化债务结构:通过整合平台资源、降低融资成本、统筹投融资规划,提升区域信用等级与市场认可度。
- 借新还旧以时间换空间:延长债务期限,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同时通过产业聚集和土地增值释放资金。
- 注入经营性资产:通过将优质经营性资产注入平台,利用其稳定现金流偿还隐性债务,实现债务的可持续滚动。
- 地方债置换隐性债务:利用地方政府债券置换隐性债务,作为缓释流动性压力的重要工具。
2. 隐性债务化解的进展与趋势
- 往来款变化趋势:2013年以来,城投平台与地方政府的往来款流入与支出项比例基本一致,但出现过两次方向不一致的情况:
- 2015-2016年:城投向地方政府的往来款支出项连续增加,而流入项连续减少,反映城投融资宽松。
- 2017年下半年至今:往来款支出项减少,流入项增加,表明地方政府开始通过财政资金回补平台,积极化解隐性债务。
- 其他应收款减少:2018年后,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多的样本比例下降,说明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在增强。
- 投资支出控制:自2017年以来,城投平台投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的样本比例下降,表明地方政府对新增隐性债务的控制趋严。
- 现金储备下降:城投平台现金储备在2017年以来持续下降,反映债务化解压力与建设投入的平衡。
- 再融资改善与偿债增强:2019年后,平台再融资有所改善,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规模增加,表明城投平台在积极偿还债务。
3. 隐性债务化解的挑战与平衡
- 土地出让收入与建设投入的冲突:地方政府在是否继续投入建设以等待土地升值,还是逐步出让存量土地以化解债务之间面临平衡问题。
- 债务化解与区域发展需求的矛盾:债务压减与区域建设投入存在一定冲突,地方政府需在两者间寻找最优路径。
- 政策导向明确但执行差异大:虽然政策对隐性债务化解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各地执行力度和方式存在差异,尤其在土地财政与财政资金使用方面。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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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化解的六大方式:
- 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
- 出让政府股权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
- 利用项目结转和经营性收入;
- 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
- 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
- 破产重整或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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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趋势:
- 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收入为主要渠道进行隐性债务化解;
- 城投平台与地方政府的往来款趋势显示财政资金回补的迹象;
- 借新还旧和债务展期是当前隐性债务化解的重要手段;
- 平台整合优化债务结构,提升融资能力与信用评级;
- 注入经营性资产,以稳定现金流支撑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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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波动;
- 地方政府债务压力;
- 城投再融资政策变化;
- 城投信用风险事件超预期。
小结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各地在遵循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如土地出让、财政回补、平台整合、借新还旧等。虽然隐性债务规模仍较大,但通过政策引导和平台自身努力,债务化解取得一定进展。未来,隐性债务化解将更加依赖土地增值和产业税收增长,同时需警惕政策变动及区域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在选择相关债券时,需关注区域发展战略、土地财政状况及平台经营性收入能力等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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