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_20页_3mb
报告摘要
2019德勤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调研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德勤中国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发布,旨在分析中国内地及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建议。报告通过问卷调研和访谈形式,收集了66位独立董事的反馈,并结合行业案例与专家观点,探讨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履职情况及薪酬问题。
主要观点
1. 独立董事制度的重要性
- 独立董事被称为“看门人”,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当前中国内地和香港均要求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至少1/3,但实际履职情况并不理想,仅有5%的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表现满意。
- 专家建议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以增强其监督和决策影响力。
2. 选聘与任职情况
-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被视为最重要的任职标准。
- 多元化政策在提升独立董事选聘透明度、监督职能和决策能力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部分独董认为该政策形式重于实质。
- 香港新修订规则中,对“出任第七家(或以上)公司独立董事”的限制被部分认为是“提醒”而非实际约束。
3. 履职与薪酬情况
- 大部分独立董事重视培训和自我评估,以提高履职能力。
- 独立董事薪酬整体偏低,内地独董薪酬均值约为8万元人民币,远低于美英等国家。
- 部分独董认为,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期望值不明确,影响其履职效果。
4. 独立董事与审计师的关系
- 独立董事与审计师应建立“同盟军”关系,共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与合规经营。
- 独立董事与审计师的互动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5.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的互动
- 董事会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独立董事,而非仅依赖多元化规则。
- 独立董事应自我评估其任职数量,以确保能够投入足够时间与精力。
6. 监管与市场实践的平衡
- 香港监管要求较为宽松,但2019年新规则对独立性与多元化提出更高要求。
- 专家认为,监管应考虑不同市场的公司独特性,避免过于微观管理,应鼓励公司自行评估独立董事表现。
关键信息
独立董事的兼职情况
- 大部分独立董事(约60%)兼任1-2家公司,少数兼任3-4家。
- 内地规定独立董事最多可兼任5家公司,而香港新规对“第七家”以上的限制引发争议。
独立董事的行业分布
- 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制造业、金融服务、消费与零售、科技传媒与电信等行业。
独立董事的薪酬现状
- 内地独董平均薪酬约8万元人民币,香港约20-50万港币。
- 金融和房地产业的独董平均薪酬最高。
独立董事的履职挑战
- 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面临履职难度,尤其在大股东主导的公司中,独董意见常被忽视。
- 部分独董认为,延长“冷冻期”对独立性的影响是中性的,关键在于独董自身是否保持独立性。
独立董事与审计师的关系
- 独立董事与审计师应相互依靠,共同发挥监督作用。
- 例如,康得新公司利润造假事件中,独立董事与审计师均受到处罚。
建议与展望
- 提高独董比例:专家建议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以增强其监督和决策影响力。
- 明确公司期望:公司应明确对独立董事的期望,合理利用其专业经验。
- 优化监管政策:监管应考虑不同市场的公司特点,制定适宜的规则,避免过度干预。
- 提升独董薪酬:公司应提高独立董事薪酬,以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参与治理。
- 加强培训与评估:建立独立董事培训机制和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提升履职能力。
专家观点
- 汤欣教授:独立董事应更多地作为公司顾问,帮助公司制定战略与业务方向。
- 梁梓泾先生:延长“冷冻期”有助于保持独立性,但关键在于独董是否能避免利益冲突。
- 邓贵彰先生: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评估比监管更重要,应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独董。
- 陆海林博士:独董应根据自身能力和时间决定任职数量,不应被硬性规定所限制。
- 范仁达先生:1/3的门槛偏低,应提高至过半数,以增强独立董事的影响力。
结语
本报告强调了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性,并指出当前制度在独立性、多元化和履职能力方面仍需完善。建议通过提高独董比例、明确公司期望、优化监管政策和提升独董薪酬等方式,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更有效地服务于公司治理与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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