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31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北大光华_465页_2mb
报告摘要
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基于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国内外主流评价体系,构建了中国内地31个省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涵盖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24项三级指标。通过效用值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并结合权重计算得出各省营商环境指数,旨在为各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数据支持与政策建议。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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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构建:
- 指标体系分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四大一级指标。
- 每个一级指标下设多个二级指标,如融资、创新、竞争公平、资源获取、市场中介等。
- 每个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为三级指标,例如融资水平、研发投入、企业水价等。
- 权重设置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体现频次进行计算,确保指标体系与中国实际政策导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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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与排名:
- 全国营商环境排名前三为北京(78.23)、上海(76.95)、广东(68.69)。
- 评价等级分为A+、A、A-、B+、B、B-、C七类,分别代表标杆、领先、前列、中上、中等、落后、托底。
- 北京、上海、广东、四川为A级,江苏、重庆、浙江为A-级,其余省份多处于B或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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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环境均衡度分析:
- 评价结果显示,子环境均衡度越小,表明该省四个子环境的均衡性越高。
- 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在子环境均衡度上表现卓越,而浙江、安徽、贵州的子环境均衡度与其整体排名不匹配,需进一步优化。
- 山西、陕西、新疆、西藏虽然子环境均衡度较高,但整体营商环境仍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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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比较:
- 华东地区整体营商环境最优,均值为61.18;西南、华北、华南次之;华中略低于全国均值;东北和西北最落后。
- 在区域发展战略中,长三角一体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部率先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营商环境优于全国均值,而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区域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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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与优化方向:
- 各省应结合自身情况,优化子环境短板,例如浙江需加强法律政策环境,安徽需优化政务环境,贵州需提升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
- 对于整体排名靠后的省份,应聚焦于具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进行突破,再逐步完善其他方面。
- 本研究为各省制定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供了依据,有助于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优”的目标。
关键信息
评价指标体系
- 一级指标:市场环境(28.21%)、政务环境(35.9%)、法律政策环境(30.77%)、人文环境(5.13%)。
- 二级指标:融资(3.85%)、创新(3.85%)、竞争公平(10.26%)、资源获取(3.85%)、市场中介(6.41%)、政府廉洁(6.41%)、政府关怀(6.41%)、政府效率(23.08%)、政策透明(14.1%)、司法公正(16.67%)、对外开放(1.28%)、社会信用(3.85%)。
- 三级指标:如融资水平、研发投入、创业活力、水价、地价、人力资本、交通服务、律师事务所数量、会计师事务所数量、租赁及商业服务业企业数量、政府透明度、司法质量、政府规模、电子政务水平、政府廉洁度、政府关心指数、贸易依存度、外资企业比、对外投资度、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得分、商业机构用信意识、信用市场建设等。
评价方法
- 数据处理:采用效用值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效用值范围为[0, 100]。
- 权重计算: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各二级指标的体现频次进行赋权,体现频次越高,权重越大。
- 结果计算:将各二级指标得分与权重加权计算,得出一级指标得分及总分。
分省评价结果
- 北京:营商环境指数78.23,全国第一,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人文环境均表现优异,但政府廉洁和资源获取指标排名靠后。
- 上海:营商环境指数76.95,排名第二,人文环境和法律政策环境得分最高,政务环境表现突出。
- 广东:营商环境指数68.69,排名第三,市场环境表现最佳,但政务环境排名靠后。
- 四川:营商环境指数67.53,排名第四,法律政策环境得分较高,但市场环境排名靠后。
- 江苏、浙江、重庆:位列A-级,整体表现良好,但子环境均衡度较低。
- 河北、山西、陕西、西藏:处于B-或C级,需重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整体水平。
区域比较
- 华东地区:营商环境均值61.18,子环境均衡度最佳,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标杆。
- 西南地区:均值55.3,高于全国均值,但子环境均衡度较差。
- 华北地区:均值55.13,高于全国均值,但子环境均衡度标准差较大。
- 华南地区:均值53.96,与全国均值接近,但子环境均衡度标准差较大。
- 华中地区:均值51.76,略低于全国均值,但子环境均衡度较好。
- 东北地区:均值48.87,低于全国均值,需重点优化。
- 西北地区:均值45.09,最低,但子环境均衡度标准差较小。
营商环境与区域发展战略
- 长三角一体化:营商环境均值65.03,高于全国均值,子环境均衡度较好。
-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营商环境均值63.19,高于全国均值,但部分省份尚未出台相关条例。
- 京津冀协同发展:营商环境均值61.31,高于全国均值,但标准差较大。
- 长江经济带:营商环境均值59.41,高于全国均值,子环境均衡度较好。
-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均值50.88,略低于全国均值。
- 西部大开发:营商环境均值48.74,低于全国均值。
- 东北振兴:营商环境均值48.87,低于全国均值。
- 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均值46.60,低于全国均值,但部分省份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措施。
优化建议
- 保持优势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应继续深化改革,保持领先。
- 优化子环境短板:如浙江、安徽、贵州,需在保持整体优势的同时,重点提升排名较低的子环境。
- 加强落后省份:如广西、西藏,应聚焦具有比较优势的子环境,提升整体营商环境水平。
- 区域协同发展:应加强区域间的经验交流与学习,推动均衡发展。
附录:各省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情况
- 北京:已出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
- 上海:已出台《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 广东:已出台《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 四川:《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 天津:已出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河北:已出台《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山西:已出台《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内蒙古:已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
- 辽宁:已出台《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吉林:已出台《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黑龙江:已出台《黑龙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江苏:已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浙江:已出台《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
- 安徽:已出台《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
- 福建:草案编制中。
- 江西:已出台《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山东:已出台《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河南:已出台《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湖北:已出台《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 湖南:已出台《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
- 广西:已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海南:以《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替代。
- 重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 云南:已出台《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 西藏:以《西藏自治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替代。
- 陕西:已出台《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甘肃:尚未出台。
- 青海:草案在省司法厅审核。
- 宁夏:计划2021年制定。
- 新疆:已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结论
本研究构建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该体系对全国31个省份进行了量化评价,揭示了各省营商环境的差异与优化方向。研究强调了子环境均衡度的重要性,并建议各省结合自身优势与短板,制定相应的优化措施,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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