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_38页-2mb
报告摘要
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河北省机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五,2016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06.5万辆(含农用车),比2015年增长12.4%。其中汽车保有量为1291.7万辆,摩托车169.9万辆,其他机动车44.8万辆。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和颗粒物占总量的90%以上,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占80%以上。
主要观点
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与排放控制
- 2016年机动车保有量:1806.5万辆,同比增长12.4%。
- 汽车保有量:1291.7万辆,同比增长13.3%。
- 车辆类型分布:客车占83.4%,货车占12.6%,其中重型货车为主要污染源。
- 燃料类型分布:汽油车占87.9%,柴油车占10.7%,新能源汽车约2.6万辆。
- 排放标准分布:国IV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61.7%,国V标准汽车226.6万辆。
污染物排放情况
- 2016年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340.3万吨,其中CO 256.5万吨,HC 31.6万吨,NOx 47.6万吨,PM 4.6万吨。
- 排放贡献分析:
- 汽油车是CO和HC的主要来源,分别占85.2%和72.9%。
- 柴油车是NOx和PM的主要来源,分别占62.9%和100%。
- 国III及以前标准的汽车贡献了约60%的CO和HC排放,而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汽车贡献了约30%的CO和HC排放。
污染物排放趋势
- 2011-2016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从350.9万吨减少至340.3万吨,年均减少0.6%。
- 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从189.3万吨增加至310.6万吨,年均增长10.4%。
- 一氧化碳排放:略有增长,年均增长0.1%。
- 碳氢化合物排放:年均削减1.0%。
- 氮氧化物排放:年均消减3.3%。
- 颗粒物排放:年均消减4.2%。
关键信息
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管理
- 河北省提前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和用于公交、环卫和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V标准。
- 2016年全省车用汽柴油全面供应国五标准,比国家计划提前一年。
在用机动车环保管理
- 建立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全省共有328个检测机构,1036条检测线,2400名检测人员。
- 2015-2016年开展在用车环保一致性监督检查,所有检测项目均符合要求。
- 建立了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实现了省市三级联网,加强了监管能力。
老旧车淘汰
- 2013-2015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45.5万辆。
- 2016年淘汰老旧车17.2万辆,超额完成环保部下达的12万辆任务。
- 老旧车定义为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包括各类载客和载货汽车。
车用燃料环保管理
- 全省自2016年起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 2016年全省车用成品油销量1141.2万吨,同比增长22.3%。
- 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率达100%,7333座加油站、65座储油库和1933辆油罐车均已完成安装。
结论
河北省通过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审核、推进在用车辆定期检验和监管平台建设、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以及提升车用燃料质量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机动车污染。尽管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但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下降,表明排放控制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河北省将继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实现更清洁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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