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_36页_2mb
报告摘要
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总结(2016年)
核心内容概述
本年报总结了2016年河北省机动车保有量、污染物排放量、环保管理措施及政策实施情况,分析了机动车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未来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的管理方向。
一、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现状
1. 总体情况
- 2016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806.5万辆(含农用车),比2015年增长 12.4%。
- 汽车保有量:1291.7万辆(不含农用车),比2015年增长 13.3%。
- 机动车类型构成:
- 汽车:占比 82.6%
- 摩托车:占比 9.4%
- 其他机动车:占比 7.0%
2. 按车辆类型划分
- 客车:占比 83.4%
- 小型客车:1029.8万辆
- 其他类客车:38.7万辆
- 货车:163.3万辆,占比 12.6%
- 微型货车:0.6万辆
- 中型货车:4.9万辆
- 重型货车:57.2万辆
3. 按燃料类型划分
- 汽油车:1135.4万辆,占比 87.9%
- 柴油车:138.2万辆,占比 10.7%
- 其他燃料车:18.1万辆,占比 1.4%
- 新能源汽车:2.6万辆
4. 按排放标准划分
- 国I及以前标准:30.5万辆,占比 2.4%
- 国II标准:16.0万辆,占比 1.2%
- 国III标准:448.3万辆,占比 34.7%
- 国IV标准:570.3万辆,占比 44.2%
- 国V标准:226.6万辆,占比 17.5%
- 国IV及以上标准汽车占比:61.7%
5. 保有量变化趋势(2011-2016年)
- 年均增长率:8.8%
- 2013-2015年黄标车淘汰量:145.5万辆
- 2016年老旧车淘汰量:17.2万辆,超额完成环保部年度任务
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现状
1. 总排放量
- 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340.3万吨
- 一氧化碳(CO):256.5万吨,占比 75.3%
- 碳氢化合物(HC):31.6万吨,占比 9.3%
- 氮氧化物(NOx):47.6万吨,占比 14.0%
- 颗粒物(PM):4.6万吨,占比 1.4%
2. 汽车污染物排放
- 汽车排放占比:
- CO和PM:90%以上
- NOx和HC:80%以上
- 按车辆类型划分:
- 客车:
- CO:55.0%
- HC:46.7%
- NOx:19.8%
- PM:10.8%
- 货车:
- CO:45.0%
- HC:53.3%
- NOx:80.2%
- PM:89.2%
- 重型货车是NOx和PM的主要贡献者
- 客车:
3. 按燃料类型划分
- 汽油车:
- CO:85.2%
- HC:72.9%
- 柴油车:
- NOx:62.9%
- PM:100%
- 其他燃料车:
- CO:4.5%
- HC:4.5%
- NOx:4.6%
三、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管理
1. 排放标准实施
- 2016年4月1日起,河北省实施 国V排放标准:
- 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及用于公交、环卫、邮政行业的 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V标准。
- 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2. 注册登记环保审核
- 公安交管部门严格审核新车是否符合环保标准。
- 未达标车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手续。
- 使用国家机动车环保网及进口车达标查询网进行信息核查。
四、在用机动车环保管理
1. 定期检验
- 全省328个检验机构、1036条检测线、2400名检验人员。
- 实施 工况法 进行尾气排放检验。
2. 监管能力建设
- 11个地级市、2个直辖县均成立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部门。
- 建立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实现 三级联网、省市两级监管。
- 人员配置合计 55人。
3. 环保一致性监督检查
- 2015-2016年对3种车型进行抽查。
- 检查冷启动排放和OBD系统功能,结果均符合要求。
4. 检测标准
- 实施 DB13/1800-2013 和 DB13/1801-2013,分别针对压燃式和点燃式发动机汽车。
- 编制 《河北省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3/2323-2016)。
- 推行 遥感监测,提升路检效率。
- 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范围,制定地方标准。
五、老旧车淘汰工作
- 淘汰目标:2016年计划淘汰12万辆老旧车。
- 实际淘汰量:17.2万辆,超额完成任务。
- 淘汰标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
- 淘汰范围:包括各类载客、载货汽车及低速汽车。
六、车用燃料环保管理
1. 车用汽柴油标准
- 国V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
- 汽油标号:92号、95号(93号停止销售)。
- 柴油标准:国V标准,含硫量不超过 10 ppm。
2. 燃油供应情况
- 2016年车用成品油销量:1141.2万吨,同比增长 22.3%
- 汽油:620.8万吨,同比增长 30.1%
- 柴油:520.4万吨,同比增长 14.1%
3. 油气回收
- 所有新建、迁建、改扩建加油站均安装 油气回收装置。
- 截至2016年底,全省 7333座加油站、65座储油库、1933辆油罐车均完成安装。
七、主要结论
- 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但污染物排放总量 下降2.1%,说明排放标准提升有效控制了污染。
- 汽车是主要污染源,占CO和PM排放量的 90%以上,NOx和HC占 80%以上。
- 重型货车对NOx和PM排放贡献最大。
- 柴油车对NOx和PM排放贡献显著,而 汽油车对CO和HC排放影响最大。
- 国III以前标准车辆贡献了 60% 的CO和HC排放,而 国IV及以上标准车辆仅贡献约 30%。
- 环保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包括新生产车辆环保审核、在用车辆定期检验、老旧车淘汰、油气回收等。
- 车用燃料质量提升,国V标准全面实施,有助于降低排放。
八、附录
- 机动车类型分类表:详细分类汽车、货车、低速汽车、摩托车及其他车辆。
- 编制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承担单位: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 主编:谢剑锋
- 副主编:周旌、杨军
- 编写人员:王香绵、戴喜明、邢正、赵锐、王晓攀、王海鹏、韩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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