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国盛证券-宏观点评_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_提速_影响几何__4页_581kb
报告摘要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总结
核心内容
2022年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此次改革旨在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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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时点明确
从“研究完善”到“推进”,改革节奏加快,体现了中央对基层财政问题的重视。《意见》的出台预示着改革将逐步落地。 -
改革背景迫切
尽管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已逐步理顺,但省与市、市与县之间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财政自主权不足、地方保护主义、转移支付不规范、隐性债务高企等。新冠疫情进一步加剧了这些问题,促使改革提速。 -
改革方向清晰
改革聚焦四大方向:- 界定事权和支出责任:规范省与市县的分担方式,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 理顺收入关系:推动财力下沉,优化省本级与市县之间的收入分配。
-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转移支付的精准性和及时性,推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
- 规范财政管理: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市场壁垒,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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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节奏分步推进
《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预计各省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细化方案,推动“十四五”期间取得阶段性进展。改革将结合各省财政差异,注重因地制宜。 -
改革影响深远
短期有助于保障基层“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提振基层信心和工作积极性;中长期将推动建立县级财政长效保障机制,是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举措。
关键信息
- 改革目标: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 改革重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关系调整、转移支付制度完善、财政管理规范化。
- 改革依据:中央与地方分税制原则,以及健全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理念。
- 地方响应:多个省份已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如天津、河北、山西、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青海、甘肃、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等。
风险提示
- 疫情演化:疫情反复可能对财政运行产生持续压力。
- 政策力度:改革推进力度及具体措施可能影响实际效果。
- 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对财政体制改革带来不确定性。
分析师信息
- 分析师:熊园
- 执业证书编号:S0680518050004
- 邮箱:xiongyuan@gsz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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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说明
- 图表1:展示了2022年以来中央及地方文件中提及“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频率,表明改革已成为政策重点。
- 图表2:列出了2021年各省省本级收入集中度,反映省本级财政集中程度较高的现状。
- 图表3:展示了2021年各省省本级支出集中度,进一步说明基层财政压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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