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山东《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_2页_79kb
报告摘要
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与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总结
核心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系统运行管理的相关部署,进一步提升山东省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与经济运行水平,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版‘两个细则’”),并对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执行要求。
主要观点
- 政策依据:新版“两个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
- 目标导向:旨在规范电力并网运行和辅助服务管理流程,提升系统运行效率与稳定性。
- 执行要求:
- 各并网主体需认真学习新版“两个细则”,加强培训宣贯,提高对考核条款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 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山东电力交易中心需强化执行管理,确保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两个细则”相关标准,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安全。
关键信息
一、执行时间安排
新版“两个细则”将根据不同并网主体类型分阶段实施:
| 并网主体类型 | 实施时间 |
|---|---|
| 并网发电厂 | 2023年8月1日 |
| 风电场、光伏电站、独立储能 | 2023年9月1日 |
| 地方公用电厂 | 2024年4月1日 |
在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正式执行日期之间,为各并网主体的模拟运行期,用于测试和适应新细则。
二、管理职责分工
-
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 组织并网主体进行系统培训宣贯;
- 制定考核执行内部标准和程序;
- 逐月评估模拟运行情况;
- 调整完善技术支持系统,做好系统升级。
-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 协同调度中心规范考核返还、补偿分摊、费用结算及信息报送等流程;
- 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及时向山东能源监管办提交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
三、执行保障机制
- 反馈机制: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山东能源监管办反馈。
- 联系信息:
- 联系人:丁会芳、张兴友
- 联系电话:0531-67800757
- 电子邮箱:scjgc@cnea.gov.cn
附件说明
- 附件1:《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 附件2:《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总结
新版“两个细则”的印发标志着山东省电力系统运行管理进入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阶段。通过分阶段实施和模拟运行,有助于各并网主体逐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宣贯、完善技术支持系统,确保细则落地执行,从而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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