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长沙〈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_15页_5mb
报告摘要
长沙市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政策实施细则
政策目标
推动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支持前驱体、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电池、电池回收等领域的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强链补链。
申报主体和范围
- 在长沙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 未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重大违法或事故记录;
- 涉及储能材料产业重点领域,如前驱体、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
- 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支持措施
1. 用电奖励项目
- 规模以上先进储能企业用电奖励:按上年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补贴0.15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 新引进储能企业用电奖励:按投产后一年用电量的30%计算,按千瓦时0.15元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 储能电站运营奖励:按实际放电量每千瓦时补助0.3元,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2. 创新鼓励项目
- 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最高给予1亿元经费支持;
- 单项冠军等企业奖励: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3. 应用推广项目
- 采购强链产品奖励:全年采购储能材料超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采购额5‰的奖励;
- 会展论坛主办单位支持:按结算评审结果给予50%奖励,单场不超过300万元,年度不超过800万元。
4. 招商激励项目
- 重大项目落地奖励: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给予设备投资10%的资金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 高端项目一事一议支持:固定投资超20亿元的重大项目予以特别扶持;
- 人才引进激励:重大项目高管和技术核心人员可在人才评定、子女教育等方面优先。
5. 龙头打造项目
- 向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100亿、500亿元的先进储能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奖励。
申报与审核
- 程序:企业申报—区县初审—部门复审—专家评审—市政府审批—结果公示—资金拨付;
- 材料要求:需通过长沙工信APP系统申报,获多项符合条件的按最高金额补贴不重复计;审核流程包括真实性核查、绩效审计等。
监督管理
- 申报企业需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 已列入黑名单或未严格执行的企业,将被追回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严重者将受法律追究。
附: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强链产品清单(2023年)
涵盖镍、锂、燃料电池、储能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材料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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