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上交所-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_特殊普通合伙_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3页_286kb
报告摘要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一、资质审查情况
- 因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
- 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建议继续聘用。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 审前沟通
- 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
- 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合理,保障年审正常运行。
(二) 审计期间的监督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关于初步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 听取年度审计总结汇报,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避免不合规情形。
-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关键审计事项,形成本委员会书面审议意见。
(三) 财务报表表决
- 在取得审计报告后,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总结评价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 审议相关议案,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财务规范。
- 提升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与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单位: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日期:2024年4月23日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