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上交所-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7页_1015kb
报告摘要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监督情况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由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布,旨在总结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以及审计委员会在监督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与评价。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 人员构成:
- 合伙人(股东):245人
- 注册会计师:1656人
- 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 业务收入(2022年度):
- 总业务收入:39.35亿元
- 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
- 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
- 审计客户数量(2022年度):
-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
-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
- 职业风险保障: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除乐视网案外)
- 执业行为处罚记录:
- 刑事处罚:0次
- 行政处罚:1次
- 监督管理措施:12次
- 自律监管措施:2次
- 纪律处分:0次
- 从业人员处罚记录: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
三、聘任程序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董事会会议:2023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续聘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2023年度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就以下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在各重要领域保持有效。
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保持独立性,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对信永中和的监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的沟通交流:
-
整合审计计划阶段(2024年1月26日):
- 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责任、工作安排、舞弊风险、内部控制、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
-
整合审计执行阶段(2024年3月27日):
- 沟通审计进展、重要事项、初步审计结果、独立性声明等。
-
整合审计完成阶段(2024年4月22日):
- 沟通审计结果、独立性声明及对2024年的展望。
-
持续沟通:
-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过程中与信永中和保持频繁联系,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推进。
六、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审计行为规范,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其监督职责。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