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16-11-16-Letter-to-Ms-Tiina-Astola-DG-JUST-re-CfA-on-remuneration_2页_195kb
报告摘要
EBA Response to European Commission's Call for Advice on Proportionality in Remuneration Provisions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于2016年11月21日回应了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关于其对《2013/36/EU指令》中薪酬条款适用比例性原则的建议(EBA/Op/2015/25)的咨询请求。EBA在2016年5月27日的回复中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并指出分析的局限性。此次回应附带了一份由EBA监督委员会批准的报告,旨在为欧洲委员会的立法提案提供支持。
报告结构
报告分为四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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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框架概述
第一部分概述了各成员国在适用比例性原则时的法律框架。不同国家对比例性原则的解释和实施存在差异,这影响了对薪酬条款的适用方式。 -
当前豁免情况
第二部分分析了目前受益于《2013/36/EU指令》第94(1)条第(l)、(m)项以及第(o)项第二款豁免的金融机构和员工数量,并按成员国进行分类。报告指出,这些豁免主要适用于规模较小或市场占有率较低的机构。 -
未来豁免可能性
第三部分探讨了如果采纳EBA在意见中提出的修改建议,哪些机构和员工可能受益于新的豁免条款。报告指出,这种修改将使约75%至90%的机构(占市场占有率的3%至15%)以及35%至60%的员工受益。 -
上市公司使用股权挂钩工具的现状
第四部分说明了各成员国在《2013/36/EU指令》框架下,关于上市公司使用股权挂钩薪酬工具的实施情况。大多数成员国已经允许在本国法律中使用此类工具。
主要观点
- EBA认为,比例性原则的适用应考虑金融机构的规模、市场结构及风险状况。
- 当前豁免机制主要针对小型机构和低薪酬员工,而未来可能扩大至更多机构和员工。
- 不同成员国在实施比例性原则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取决于其金融市场的结构和规模。
- 多数成员国已允许上市公司使用股权挂钩薪酬工具,但具体实施细节仍需进一步协调。
关键信息
- 咨询请求背景:欧洲委员会于2016年4月21日发出咨询请求,要求EBA提供更多关于比例性原则在薪酬条款中应用的信息。
- 报告范围:报告分析了三种不同的豁免门槛(1.5亿欧元、5亿欧元和10亿欧元的资产负债表总额),并给出了相应的受益机构和员工比例。
- 豁免影响:在所分析的范围内,豁免可能影响约75%至90%的机构和35%至60%的员工。
- 后续行动:EBA表示愿意继续为欧洲委员会审查薪酬要求提供支持,并将在未来单独提供关于投资公司的相关信息。
发送信息
- 发送人:Andrea Enria,EBA主席
- 接收人:Tiina Astola,欧洲委员会司法与消费者事务总司总司长
- 附件:EBA关于比例性原则在薪酬条款中应用的意见(EBA-2016-Op-20)
- 抄送:Maija Laurila,欧洲委员会司法与消费者事务总司A部门公司法单元负责人
发布信息
EBA表示该报告将在其官方网站上尽快发布,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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