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17年12月22日报送)_33页_324kb
报告摘要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演变及高管确认总结
公司设立及初期股本情况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是由贵州省开阳安达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化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于1996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崔全庆一人现金出资。尽管《合伙协议》和《章程》中对出资有不同约定,但根据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98)黔会验字第015号《验资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证明材料,确认安达化工设立时注册资本已缴足,三方(刘国安、刘玲;崔全庆、崔兴;徐世连、徐正祥、刘建波)各持三分之一股权。
股本演变历程
1997年8月 第一次股权转让
- 转让情况:徐世连、徐正祥及刘建波将其合计持有的三分之一股权(共计150万元)转让给刘国安,对价为零。
- 结果:刘国安持股比例增至70%,崔全庆方持股比例降至30%。
2001年11月 第二次股权转让
- 转让情况:崔全庆将其全部股份以150万元转让给刘建波和刘玲,其中刘建波受让125万元,刘玲受让25万元。
- 结果:刘国安持股比例仍为70%,刘建波持股比例增至25%,刘玲持股比例为5%。
2004年8月 第三次股权转让
- 转让情况:刘国安将10%股权转让给朱荣华,刘建波将5%股权转让给李忠。
- 结果:刘国安持股比例为60%,刘建波为20%,朱荣华为10%,李忠为5%,刘玲为5%。
2006年6月 第一次增资
- 增资情况:通过债转股方式,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8,000万元,涉及6,510万元的债务转为股权。
- 结果:刘国安持股比例为60%,刘建波为20%,朱荣华为10%,李忠为5%,刘玲为5%。
2012年2月 第二次增资
- 增资情况:新增注册资本194.4444万元,由邱胜会、卡先加、陈建平、杜朝化以现金认购。
- 结果:注册资本增至8,425.9259万元,刘国安持股比例为56.97%,刘建波为23.74%,朱荣华为9.49%,李忠为4.75%,邱胜会为2.31%,卡先加为1.83%,陈建平为0.55%,杜朝化为0.37%。
2012年4月 第三次增资
- 增资情况:新增注册资本247.2227万元,由晋文九鼎、楚庄九鼎、齐桓九鼎、嘉赢九鼎以现金认购。
- 结果:注册资本增至9,969.1386万元,刘国安持股比例为48.15%,刘建波为20.06%,朱荣华为8.02%,李忠为4.01%,邱胜会为1.92%,卡先加为1.55%,陈建平为0.47%,杜朝化为0.31%,晋文九鼎为7.13%,楚庄九鼎为3.40%,齐桓九鼎为2.47%,嘉赢九鼎为2.48%。
2012年9月 第四次增资
- 增资情况:新增注册资本154.3210万元,由张一春以现金认购。
- 结果:注册资本增至10,123.4596万元,刘国安持股比例为47.41%,刘建波为19.76%,朱荣华为7.90%,李忠为3.95%,邱胜会为1.92%,卡先加为1.52%,陈建平为0.46%,杜朝化为0.31%,张一春为1.52%,晋文九鼎为7.02%,楚庄九鼎为3.35%,齐桓九鼎为2.43%,嘉赢九鼎为2.44%。
2013年11月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情况:以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注册资本为10,123万元。
- 结果:股权结构调整,刘国安持股比例为47.42%,刘建波为19.76%,朱荣华为7.41%,晋文九鼎为6.58%,李忠为4.45%,楚庄九鼎为3.14%,嘉赢九鼎为2.29%,齐桓九鼎为2.28%,邱胜会为1.80%,张一春为1.43%,卡先加为1.43%,陈建平为0.43%,杜朝化为0.29%,朱勇为0.70%,张辉为0.56%,罗寻为0.02%,李建国为0.02%,先雪峰为0.04%,徐斌为0.19%,宋普和为0.01%,蔡焕勋为0.02%,张文晶为0.16%,陈明为0.04%,熊德宇为0.02%,魏巍为0.02%,尹辞为0.01%,季勇为0.06%,夏冬炎为0.01%,王学云为0.01%,田庆军为0.01%,王道瑜为0.10%。
2014年6月 股票挂牌及首次定向发行
- 挂牌情况: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为830809。
- 发行情况:发行673万股,募集3,365万元,按1:0.2比例折股。
- 结果:注册资本增至10,796万元,刘国安持股比例为44.46%,刘建波为18.52%,朱荣华为7.41%,晋文九鼎为6.58%,李忠为4.45%,楚庄九鼎为3.14%,嘉赢九鼎为2.29%,齐桓九鼎为2.28%,邱胜会为1.80%,张一春为1.43%,卡先加为1.43%,陈建平为0.43%,杜朝化为0.29%,朱勇为0.70%,张辉为0.56%,罗寻为0.02%,李建国为0.02%,先雪峰为0.04%,徐斌为0.19%,宋普和为0.01%,蔡焕勋为0.02%,张文晶为0.16%,陈明为0.04%,熊德宇为0.02%,魏巍为0.02%,尹辞为0.01%,季勇为0.06%,夏冬炎为0.01%,王学云为0.01%,田庆军为0.01%,王道瑜为0.10%,北京斯坦利科技有限公司为0.74%,北京中通博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0.37%,乌鲁木齐尚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0.56%。
2015年9月 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 发行情况:发行5,500万股,募集30,250万元,按1:0.18比例折股。
- 结果:注册资本增至16,216万元,刘国安持股比例为29.60%,刘建波为12.33%,朱荣华为4.93%,晋文九鼎为4.38%,胡容为3.08%,李忠为2.96%,幂方资本新三板通正投资基金为2.47%,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2.47%,楚庄九鼎为2.09%,梁涌为1.91%。
2015年12月 第三次定向发行股票
- 发行情况:发行1,147万股,募集5,735万元,按5元/股定价。
- 结果:注册资本增至16,216万元,刘国安持股比例为29.60%,刘建波为12.33%,朱荣华为4.93%,晋文九鼎为4.38%,胡容为3.08%,李忠为2.96%,国信证券为3.09%,海通证券为1.86%,中泰证券为1.86%,信达证券为1.86%,招商证券为1.86%,华林证券为1.8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意见
- 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认为,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行为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且股东已补足出资不实问题,股权结构合法有效。
- 公司设立以来,历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确认其在公司设立及演变过程中行为合法合规,无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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