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勤中国_税务快讯_5页_481kb
报告摘要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草案总结
核心内容
2018年6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标志着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此次修正案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其改革力度和影响范围均超过以往,旨在体现公平与人性化,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功能。
主要观点
- 改革力度大:此次修正将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系统性调整,涉及居民身份认定、税制结构、税率级距、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反避税等多个方面。
- 税制结构优化: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是本次改革的重要突破,有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 税收公平与民生关怀: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减轻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的税负,体现对民生福祉的关注。
- 反避税强化:新增反避税条款,强化税务机关对个人避税行为的监管和调整能力,推动税收征管的规范化。
关键信息
1. 居民身份认定标准调整
- 引入“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概念。
- 居民身份判定标准由“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
2.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 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3. 税率级距优化
- 综合所得税率:按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10%税率级距大幅扩大,25%税率级距缩小。
- 经营所得税率: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4.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
- 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
- 取消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统一适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5.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 保留原有专项扣除(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 新增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6. 强化反避税条款
- 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境外避税、不合理商业安排等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 税务机关可补征税款并加收利息。
影响与建议
- 对纳税人: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将明显降低,高收入群体需关注综合所得申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细节。
- 对扣缴义务人:需关注是否承担新的信息收集义务,配合税务机关完成相关申报工作。
- 对高净值人群:应及早审视其境内外资产配置和税收规划的合理性,以降低潜在的税收风险。
- 对企业和个人:建议尽快评估新税政策对自身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合规。
配套措施展望
- 未来将建立信息透明化的大数据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准确性。
- 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也将成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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