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培训版-国税总局温岭税务局-2018.12-4页-3mb
报告摘要
新个人所得税法培训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2018年通过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重点解读了新法的主要亮点、代扣代缴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及操作指引,以及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操作流程。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主要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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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
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 -
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增强税制公平性。 -
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综合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即60000元/年。 -
调整优化税率结构
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 -
增设反避税条款
借鉴企业所得税法经验,防止个人通过不合理方式避税。 -
健全征管制度
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
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政策解读
1. 应代扣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
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所得等。
2. 扣缴申报流程图
流程图展示了从收入取得、申报、税款计算到缴纳税款的全过程。
3. 实施新税制后扣缴义务的主要变化点
| 所得类型 | 2019年1月1日前 | 2019年1月1日后 |
|---|---|---|
| 工资、薪金 | 代扣代缴申报 | 预扣预缴申报 |
| 劳务报酬 | 特定情形需汇算清缴 | 需要汇算清缴 |
| 稿酬所得 | - | - |
| 特许权使用费 | - | - |
| 非居民纳税人 | 代扣代缴申报(无变化) | 代扣代缴申报(无变化) |
4. 预扣预缴税款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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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法)
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收入额为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稿酬所得按70%计算。
预扣率:劳务报酬适用表二,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20%比例税率。
5. 适用税率与预扣率的区别
- 年度汇算清缴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 预扣预缴适用表一或表二的预扣率
6. 可扣除项目不同
- 综合所得:包括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预扣预缴:暂不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7. “按次”的具体规定
- 一次性收入按一次计算
- 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按一个月为一次
8.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年收入超过6万元、需退税、未足额享受扣除等
- 汇算清缴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需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1.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五项。
2. 子女教育
- 每月扣除1000元
- 适用范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
- 可由父母一方或双方分别扣除,但一个年度内不可变更
3. 继续教育
- 学历教育:每月400元,最长48个月
- 职业资格教育:每年3600元,需提供证书
4. 大病医疗
- 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扣除
5. 住房贷款利息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240个月
- 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不可同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6. 住房租金
- 主要工作城市无房可扣除
- 扣除标准:一线城市1500元/月,其他城市1100元/月或800元/月
- 不可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7. 赡养老人
- 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 非独生子女每月不超过1000元,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
四、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
1. 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流程
- 获取:纸质或电子模板
- 填写:根据模板填写相关信息
- 提交:提交至单位或自行申报
- 计算扣缴:单位在扣缴端进行扣除计算
- 留存资料:需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2. 填写范例
- 子女教育:填写子女姓名、证件信息、教育阶段、起止时间等
- 住房租金:填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合同信息、住房地址等
- 住房贷款利息:填写贷款类型、合同编号、首次还款日期等
- 继续教育:填写教育类型、证书信息等
- 赡养老人:填写被赡养人信息、分摊方式等
3. 远程办税端操作
- APP端:下载APP,实名注册,完善信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 WEB端:登录网站,实名注册,填写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五、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操作
1. 扣缴客户端功能框架
包括实名登录、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申报、税款缴纳等模块。
2. 实名登录
- 本地密码登录
- 办税授权校验
- 企业管理功能
3. 人员信息采集
- 自然人信息报送
- 自然人信息反馈
4. 专项附加扣除
- 税务机关推送信息至单位
- 单位在扣缴端进行扣除操作
5. 预扣预缴申报
- 收入及减除填写
- 附表填写
- 税款计算
- 申报表报送及更正作废
6. 税款缴纳
- 税款计算后,通过扣缴客户端完成税款缴纳
六、新增的扣缴权利与义务
- 居民个人应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除,不得拒绝
- 扣缴义务人需保存资料备查,保密期限为5年
- 扣缴义务人应依法计算税款,不得擅自更改信息
- 纳税人需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其他分类所得税款计算方法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税率
- 财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减除原值及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税率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每次收入额乘以20%税率
八、总结
本次培训全面介绍了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亮点、代扣代缴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及操作流程。重点强调了新法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减负效果,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五项内容及其操作方法。同时,详细说明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使用流程,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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