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1-财通证券-基金投顾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_推动_买方投顾_转型_券商或已占据先发优势_3页_424kb
报告摘要
基金投顾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点评
2023年6月9日,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推动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转常规。政策重点变化包括:1)强调基金投顾必须服务客户情况,不得提前展示策略或业绩;2)明确基金投顾与销售机构职责边界,禁止非持牌机构介入和基金销售推荐具体组合;3)允许基金投顾机构配置私募证券产品;4)引导投顾服务养老需求,配合个人养老金发展。
截至2023年3月,基金投顾规模虽仅占0.05%,但存在服务产品化、机构定位模糊等问题。本次《规定》将推动投顾与销售机构角色分离,券商、基金公司等持牌机构先发优势明显。目前获批机构中,券商数量(29家)超过银行(3家),有望在财富管理转型中抢占市场,扩大销售份额。
风险因素包括业务推进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及市场波动等。
表1:已获批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分类
| 机构类型 | 机构数量 | 代表机构 |
|---|---|---|
| 基金公司及子公司 | 25家 | 中欧基金、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等 |
| 第三方机构 | 3家 | 先锋领航、腾安基金、珠海盈米基金 |
| 银行 | 3家 | 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 |
| 券商 | 29家 | 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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