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8-东方金诚-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起正式实施_香港启动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_10页_713kb
报告摘要
绿色金融与环保政策发展总结(2018年1月)
核心内容概述
2018年1月,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及环保政策取得多项进展,包括绿色债券发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以及地方绿色金融规划的推进。同时,香港启动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旨在规范市场、防范“漂绿”风险,提升绿色金融公信力,吸引绿色投资者。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绿色债券一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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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情况
1月境内共发行3只“贴标”绿色债券,总规模24.45亿元,包括1只绿色中票、1只绿色ABS和1只绿色PPN。其中,启迪桑德发行的绿色ABS为深交所首单国有控股企业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也是湖北省首单再生资源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 -
境外发行
台湾远东新世纪集团在场外市场发行1.02亿美元绿色债券,利率0.95%,获得超额认购,显示国际市场对绿色债券的认可。 -
累计数据
截至2018年1月,我国境内外“贴标”绿色债券共发行185只,规模达4888.85亿元,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30.12%。 -
未发行额度
截至1月31日,已获批但尚未发行的绿色债券额度为1418.55亿元,涉及66家发行主体。
二、绿色债券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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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情况
1月绿色债券现券交易额达136.7亿元,环比下降4.42%。绿色中票、绿色PPN及私募债交易活跃度显著上升,分别环比增长31.9pp和10.4pp,绿色金融债交易活跃度为28.8%,占整体交易额的72.2%。 -
活跃度变化
绿色公司债和绿色企业债交易活跃度大幅下降,分别为6.67%和26.92%,较上月下降26.7pp和13.1pp。
三、绿色政策与市场动态
1.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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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层面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准则,实施“分层次”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重点排污公司强制披露,其他公司执行“遵守或解释”原则,鼓励自愿披露环保信息。 -
金融机构层面
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项目启动,预计持续至2020年,推动金融机构披露所持资产的绿色化程度和环境影响,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完善。
2. 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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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自2018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税法》及《实施条例》同步实施,取代原有的排污费制度,标志着中国绿色税制的正式建立。 -
政策目标
环保税旨在通过税收杠杆引导企业加强排污治理,推动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提高监管和征收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
3. 地方绿色金融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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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一带多点”的绿色金融空间格局,重点发展绿色信贷、证券市场支持、绿色发展基金等。 -
甘肃
下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计划用5年时间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和产品服务体系,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制度安排,争取将兰州新区列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
上海
发布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强调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碳排放交易试点、海绵城市建设等,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四、香港启动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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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内容
香港质量保证局启动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提供发行前和发行后两种认证方式,评估绿色金融工具及其项目的资格,规范市场,防范“漂绿”风险。 -
意义与作用
该计划有助于统一绿色项目标准,提升绿色金融市场的公信力,吸引绿色投资者,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
总结
2018年1月,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在债券发行、政策支持和信息披露方面取得显著进展。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虽有所下降,但结构优化,重点支持绿色项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环境治理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地方绿色金融政策的推进,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香港启动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为国际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化提供了参考。这些举措共同推动了绿色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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