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04-KPMG_China-劳务出口增值税优惠公布_6页_418kb
报告摘要
该内容分析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2月29日发布的财税[2011]131号文,即《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该文旨在为上海增值税改革试点提供向境外出口服务的增值税优惠,背景是先前财税[2011]110号文和111号文已确立服务贸易出口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基本原则是,若向境外提供的劳务不涉及中国境内货物或不动产,则适用零税率或免税。零税率允许抵扣进项税,而免税不允许,这比营业税优惠政策范围更广。适用零税率或免税的服务包括国际运输、研发、信息技术等特定行业,并要求满足一定资质条件。国际运输服务的界定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如国内部分运输未明确处理。
毕马威观察强调企业需准确区分零税率和免税服务,评估进项税转出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建议上海企业学习政策,建立税务控制系统,并考虑优先使用上海企业的服务以增强竞争力。
总体而言,131号文旨在支持上海地区的国际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应熟悉细节以合规并受益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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