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2019年6月21日报送_499页_2mb
报告摘要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为18,800万股。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预计发行日期等信息尚未披露。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577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锭、有色金属材料、汽车零部件(除发动机)等制造加工,以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前股东股份锁定安排
- 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徐宏、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章荣剑)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 其他股东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 若公司股价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 股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无赔偿责任等。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包括以下措施:
- 投资者见面会: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10%,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 公司回购股份: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的2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增持资金不低于其累计税后分红的30%,增持后公司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30%,增持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
若未履行上述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面临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限制减持、暂停分红等约束措施。
三、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需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未履行承诺,不得转让股份、暂停分红。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承诺,不得转让股份、暂停薪酬发放。
四、股利分配政策
-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若公司有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可采取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 发行前滚存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 由于募集资金将导致股本和净资产增加,公司预计每股收益可能下降。
- 公司已制定填补回报措施,并由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承诺履行。
六、风险提示
- 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和行业周期影响较大。
- 汽车产业政策变化:汽车限购等政策可能抑制汽车需求,影响公司业务。
- 新能源汽车转型风险:新能源汽车无需内燃机,对公司传统产品需求构成冲击。
- 客户集中度高: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超过80%,其中第一大客户皮尔博格占比超过50%,存在依赖风险。
- 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硅、铜等,价格波动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关键信息总结
- 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为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4,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股份锁定:实际控制人及高管锁定36个月,其他股东锁定12个月,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可延长。
- 稳定股价措施:包括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等,按顺序实施。
- 股利分配:优先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化、客户集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新能源汽车转型等。
财务数据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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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018年营业收入:249,394.53
- 2018年净利润:11,155.35
-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155.35
- 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077.84
- 2018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
- 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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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流动比率:1.23
- 速动比率:0.9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4.69%
- 每股净资产(发行前):6.66元/股
- 应收账款周转率:5.06次/年
- 存货周转率:11.51次/年
募集资金用途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万元,投资总额51,881.53万元。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投资总额45,942.71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投资总额20,000万元。
发行概况
- 发行方式: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申购发行相结合,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具体数值未披露。
相关中介机构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结构
- 实际控制人:徐宏家族(徐宏、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合计控制64.74%的股份。
- 主要股东:磊昶投资、宏芝投资、舜璟资管、集众投资、乐丰永泫、景润投资、德华创投、宁波圆惠、浙江创投等。
- 子公司:安徽铝业、四川铝业、上海零部件、安徽零部件、上海铸造、山东零部件、烟台通泰等。
总结
本招股说明书详细说明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安排、股份锁定机制、稳定股价预案、股利分配政策、募集资金用途及风险提示等内容。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其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密切相关,存在客户集中度高、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已制定相关措施以应对这些风险,并承诺履行相关责任,以保障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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