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系列研究之六:推进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引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20210303-申万宏源-19页_991kb
报告摘要
推进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引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围绕“十四五”期间如何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制度集成创新,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展开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对外开放经历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通过设立先行试验区探索制度创新,推动开放与改革并行发展。当前,两类先行区在功能定位、政策体系和管理模式上存在交叉与重叠,影响制度型开放的推进,需通过整合优化、差异化发展和协调联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主要观点
1. 海关特殊监管区与自贸区是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
- 历史沿革:海关特殊监管区和自贸区在不同时期设立,承担不同的开放功能,如保税、加工、物流、贸易便利化等。
- 发展阶段:海关特殊监管区从沿海向内陆拓展,功能由单一保税向综合保税发展,自贸区则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延伸,推动制度型开放。
- 功能拓展:综保区作为最高形态,具备保税、加工、物流、贸易、金融等多项功能,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试验田。
2. 自贸区制度型开放成果显著
- 投资管理:引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显著降低外资准入门槛,提升开放透明度。
- 商事登记:实现“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企业办证流程,激发市场活力。
- 金融创新:启用自由贸易账户,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降低企业汇兑成本。
- 金融产品创新:各自贸区因地制宜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如跨境结算、信用证查询、融资租赁等。
- 贸易便利化: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优化检验检疫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 制度推广:累计向全国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带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
3. 当前发展面临的问题
- 层次种类过多:海关特殊监管区类型繁多,政策体系复杂,管理成本高,部分功能受限。
- 自贸区定位模糊:部分自贸区存在政策同质化和对制度创新理解偏差,过度追求优惠政策。
- 政策交叉重叠:两类先行区在设立、管理、政策上存在重复与冲突,增加企业与基层政府的制度成本。
4. “十四五”期间的改革方向
- 整合优化: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为综保区,统一政策与管理,提升开放效率。
- 差异化发展:自贸区应结合自身区位、产业和政策优势,形成错位互补,避免同质化竞争。
- 协调衔接:加强两类先行区政策协同,优化制度集成,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 制度引领: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推动重点领域的突破,如投资、金融、贸易等。
- 境外联动:加强境内先行区与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协调,提升产业链安全性,推动全球化布局。
关键信息
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情况
- 设立背景:自1980年起,为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设立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
- 现状:截至2020年12月,全国共有16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其中综合保税区147个,为开放度最高的区域。
- 功能定位:保税区以仓储、贸易为主,综保区则整合多种功能,成为高水平开放的重要载体。
自贸区发展情况
- 设立时间:自2013年起,分批设立21个自贸区,覆盖东中西部及延边地区。
- 战略定位:各有侧重,如上海自贸区为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海南自贸港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
- 制度创新成果:累计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涵盖投资、金融、贸易等领域,推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
政策整合与制度型开放
- 整合方向:将海关特殊监管区统一为综保区,减少类型重复,提升政策一致性。
- 制度创新:自贸区作为制度创新的试验田,需在投资、贸易、金融、市场规则等方面推进制度型开放。
- 政策协调:需建立政策统筹机制,加强数据与信息互联互通,减少制度成本,提升政策执行效率。
总结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通过制度集成创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与自贸区协同发展,形成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新格局。两类先行区需加快整合优化,明确差异化发展路径,加强政策协调与联动,为全国开放提供示范与引领作用。同时,应积极对接国际规则,提升制度开放的广度与深度,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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