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上交所-万华化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_13页_258kb
报告摘要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交易商协会的规定制定。
总则核心内容
- 制度依据: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
- 基本原则: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语言要求简洁、平实。
信息披露事务原则与管理
- 统一领导:公司董事会负责总体领导信息安全披露工作,设置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通常由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员担任。
- 职责分工:董秘办和财务部负责具体信息披露事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须履行提供信息的义务,确保信息真实性。
- 风险管理:如公司作为信用增进方,也应履行类似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文件一旦公布不得随意变更,需保留原文件。
发行与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
- 发行阶段:需在发行前披露包括财务报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等文件。
- 存续期:定期报告要求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财务报表;同时,必须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件,如公司名称变更、重大资产变动、财务报告差错更正等。
- 发布流程:规定了严格的信息传递、审核和发布程序,确保披露及时性,并应对负面事件迅速响应。
其他关键规定
- 投资者与媒体沟通:公司需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公平信息披露,并监控媒体报道。
- 保密措施: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内幕交易;特殊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
- 监督与处罚: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人,并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制度适应外部法规变化。
责任与实施
- 责任承担:董事、监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未披露重大事项或虚假信息将导致纪律处分。
- 规模与范围:制度覆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和子公司的负责人,确保全面覆盖。
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强调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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