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上交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6页_1mb
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分别提名苏丽萍和刘维刚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对被提名人进行全面了解,并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同时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无任何虚假或误导成分。
主要观点
- 提名合法性:董事会已履行对被提名人的了解义务,并确认其同意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 任职资格: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至少5年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 合规性: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 独立性要求:被提名人不属于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各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员工、股东、附属企业相关人员等。
- 无不良记录:被提名人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无重大失信行为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不良记录。
- 任职限制:被提名人目前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
- 专业资格:若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被提名人需满足特定专业资格要求,包括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至少5年全职工作经验。
- 诚信声明: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其诚信或任职资格的其他情形,且已通过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关键信息
被提名人基本条件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 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 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材料(如有)。
法律法规与合规性要求
- 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审查;
- 不存在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的情形,如亲属关系、持股比例、业务往来等。
独立性声明
- 不属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任职人员、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不属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或其关联方;
- 近12个月内未出现前六项所述情形;
- 不属于其他交易所认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不良记录声明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罚;
- 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 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 无重大失信行为。
任职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在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未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如适用)。
专业资格(会计专业人士)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博士学位;
- 有至少5年全职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诚信与责任承诺
- 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其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形;
- 提名人已确认被提名人通过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 提名人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若存在虚假陈述将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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