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_3页_167kb
报告摘要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正式提名王忠、孙加锋、何万篷、黄峰四位人士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对被提名人进行全面了解,并确认其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条件。
主要观点
- 提名合法性:提名人已对被提名人进行充分了解,确认其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并已获得被提名人同意出任独立董事候选人。
- 任职资格符合性: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独立性确认: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利益关联,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 无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在过去36个月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
- 任职限制:被提名人未曾在任职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且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专业能力:黄峰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符合对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特殊要求。
- 诚信与合规: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其诚信或其他任职资格的情形,且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
关键信息
被提名人基本信息
- 姓名:王忠、孙加锋、何万篷、黄峰
- 提名顺序:按姓氏笔画排序
基本任职条件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的相关工作经验;
- 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任职资格符合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适用)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相关通知
-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意见
-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指引
- 中国证监会相关管理办法
独立性声明
被提名人不属于以下情形:
- 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
- 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在相关单位任职的人员;
- 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
- 最近12个月内曾有上述情形的人员;
-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
不良记录声明
被提名人无以下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 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 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 其他交易所认定的不良情形。
其他重要声明
- 被提名人未曾在任期内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
- 兼任独立董事的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
- 黄峰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 提名人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总结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无不良记录,且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履职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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