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1-深交所-新美星_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_309页_3mb
报告摘要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液态食品包装机械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计划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流体设备、灌装设备、二次包装设备及PET瓶高速吹灌旋包装设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行业,并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拥有288项专利及多项非专利技术,是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主要观点
- 市场定位:公司处于液态食品包装机械行业,该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打破国际垄断,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 盈利能力: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稳步增长,2013-2015年净利润分别为4,040.46万元、4,421.05万元、4,950.82万元,增长显著。
- 风险提示:公司上市后将面临较高的市场风险,包括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集中度高、汇率波动、核心技术失密、人才流失、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管理复杂度提升、税收政策变动等。
-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IPO募集资金2.64亿元,用于PET瓶高速吹灌旋包装设备生产项目、全自动PET瓶无菌冷灌装成套设备生产项目、二次包装系列设备生产项目、技术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
- 发行概况:公司发行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13.22元,市盈率22.98倍,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79元,发行方式为自主定价,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关键信息
一、发行基本信息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发行股数: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每股面值:1.00元
- 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
- 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4月14日
-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4月12日
二、股东承诺与限售安排
- 限售安排:
- 何德平、何云涛及德运咨询承诺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上海汇寅、海得汇金、海得泽广承诺在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自增资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若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回购、股东增持、董事高管增持等措施。
- 公司前三大股东及董事、高管若未履行增持义务,将面临分红扣减或更换职务的约束措施。
三、利润分配政策
- 发行前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按持股比例派发股利,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 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 若满足条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若公司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将影响分红政策。
- 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财务数据与风险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2015年:资产总额87,477.44,负债总额56,249.67,股东权益31,227.77,净利润4,950.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601.70。
- 2014年:资产总额83,169.27,负债总额56,888.39,股东权益26,280.88,净利润4,421.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756.92。
- 2013年:资产总额76,278.03,负债总额54,439.51,股东权益21,838.52,净利润4,040.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526.99。
- 主要财务指标:
- 流动比率:2015年1.32,2014年1.23,2013年1.18。
- 速动比率:2015年0.69,2014年0.52,2013年0.56。
- 资产负债率:2015年65.18%,2014年69.15%,2013年72.00%。
- 每股净资产:2015年5.20元,2014年4.38元,2013年3.64元。
- 基本每股收益:2015年0.83元,2014年0.74元,2013年0.67元。
- 主要风险:
- 市场风险:行业竞争激烈,国际厂商优势明显,客户集中度高,存在市场拓展风险。
- 财务风险:存货余额较高,应收账款增长,存在滞压和坏账风险。
- 经营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集中度高、汇率波动对出口业务影响较大。
- 技术风险:核心技术失密、人才流失可能影响公司竞争力。
- 募投项目风险:项目实施需时间,存在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影响盈利能力。
- 管理风险:公司规模扩大后管理复杂度增加,存在内部管理风险;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存在控制风险。
- 税收政策变动风险: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若政策变化将影响盈利能力。
- 成长性风险:公司需紧跟行业趋势,保持技术、研发、管理、市场开拓的竞争力,否则面临成长受阻。
五、募集资金用途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备案文号
- PET瓶高速吹灌旋包装设备生产项目 | 13,100.00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877)
- 全自动PET瓶无菌冷灌装成套设备生产项目 | 5,700.00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876)
- 二次包装系列设备生产项目 | 4,170.00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878)
- 技术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875)
- 合计 | 25,970.00 | -
六、重要承诺
- 信息披露承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保荐人、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均承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准确性负责,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 董事、高管承诺:若未履行增持义务,将面临薪酬扣减或职务调整的约束。
七、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措施
- 启动条件: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低于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 稳定措施:
- 公司回购:公司可在15个交易日内启动回购,单次回购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总股本的2%。
- 前三大股东增持:若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前三大股东将同比例增持,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不超过总股本的2%,承担连带责任。
- 董事、高管增持:若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董事、高管将同比例增持,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的30%,承担连带责任。
- 约束措施:若未履行增持义务,公司有权扣减分红或薪酬,严重者可更换董事或解聘高管。
八、其他重要事项
- 滚存利润分配: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 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营状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
- 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上市条件。
九、上市重要日期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6年4月13日
- 网上申购日期:2016年4月14日
- 刊登中签结果公告日期:2016年4月18日
- 刊登发行结果日期:2016年4月20日
-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完成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结论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技术实力强、市场竞争力高、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其IPO计划旨在进一步扩大产能、提升技术实力及增强市场影响力。然而,公司上市后将面临一系列风险,包括市场、财务、经营、技术、募投项目、管理、税收政策及成长性等,需投资者审慎评估并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公司通过一系列承诺和措施,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股价稳定及分红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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