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3-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广州市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出台_2页_246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总结 - 第十八期 二零二一年六月
核心内容
广州市出台《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穗财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1号文”),以规范和优化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财政补贴管理。该办法是在已失效的《广州市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穗财规字[2019]5号)基础上,结合广州市首年实施情况重新制定的。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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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延续与更新
1号文是为继续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制定的,有效期内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人才目录调整
境外高端、紧缺人才目录进一步完善,将“广州市职业教育高层次人才”从紧缺人才目录调整至高端人才目录,并新增“集成电路”行业,同时将“文化创意”行业调整为“文化体育创意”,并增加30个工种。 -
实施规则细化
1号文对补贴申请的时点、计算方式、工作天数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
工作天数计算方法
明确广州工作天数包括实际工作日、公休假、个人休假、出差及接受培训等时间,不足24小时按半天计算。 -
已缴税额确定标准
已缴税额应以次年汇算清缴并补退税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 -
补贴申请时间延长
补贴申请时间延长至次年7月1日至8月31日。 -
补办申请规定
2019年纳税年度的补贴补办申请于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2020年至2022年纳税年度的补贴可在下一年度的申请期限内补办,但2023年不再设立补办申请期。 -
异议处理机制
申请人可在补贴审核终结30日内提起重新核算申请。 -
初审与复核分工
初审由各区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核由市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关键信息
- 政策背景:基于国家财税[2019]31号文及广东省粤财税[2019]2号文,现已失效的5号文被1号文取代。
- 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在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工作累计满90天,并符合人才目录要求。
- 人才资格认定:根据认定文件、证书证件的生效或有效时间确定。
- 申请流程:需提前准备材料,包括人才资格证明及工作天数记录,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 毕马威建议:
- 申请人应记录和统计广州工作天数。
- 提前申请人才资格证明,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 企业与个人需合规申报个人所得税,加强前期沟通与配合。
联系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政策,可联系毕马威中国税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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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嘉燕
华南区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
T: +86 (755) 2547 1038
E: karmen.yeung@kpmg.com -
吴春芳
税务总监,个人服务
T: +86 (20) 3813 8606
E: fiona.wu@kpmg.com -
施礼信 (Murray Sarelius)
个人服务主管合伙人
T: +852 3927 5671
E: murray.sarelius@kpmg.com -
王越竹
税务经理,个人服务
T: +86 (20) 3813 8607
E: julie.y.wang@kpm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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