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1-KPMG_China-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颁布_3页_211kb
报告摘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中国政府于2022年3月颁布《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文),明确了在合作区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合作区工作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或澳门居民)从合作区取得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经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等,其个人所得税超过15%的部分可予以免征。
本政策的核心要点包括:
- 适用对象为在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业等工作领域,且满足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的人才;
- 纳税人需与合作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 适用收入范围包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 享受优惠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不同收入类型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和6月15日。
政策落地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 合作区内企业的"实质性运营"尚无具体判断标准;
- 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如何享受优惠尚不明确;
- 澳门税负的核定标准仍未明确。
针对政策实施,毕马威建议企业:
- 对企业的高端和紧缺人才抓紧办理人才预登记;
- 评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横琴特殊人才奖"适用性,选择最优方案;
- 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执行细则,及时获取最新政策动向以确保更好地利用优惠。
本政策旨在促进人才集聚,增强横琴作为粤澳合作重要载体的功能,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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