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勤-上市规则(中英)-19页_712kb
报告摘要
中国内地及香港上市规则总结
中国内地上市规则
一、主体要求
- 公司类型:必须是中国内地注册的股份制公司(红筹企业除外),并已经营不少于三年,或经国务院特别批准。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若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不适用于红筹企业)。
- 财务信息:需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CASBE)编制。
二、上市板块及条件
1. 上海及深圳主板
- 发行条件:
-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 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25%(若总股本超过4亿元,比例不低于10%)。
- 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若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比例不低于10%)。
- 前三个年度的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无重大变化。
- 市值及财务指标: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前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前两年合计业务现金流入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 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前三年合计现金流量净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 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 创业板(ChiNext)
- 发行条件:
- 非红筹企业: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25%(若总股本超过4亿元,比例不低于10%)。
- 红筹企业: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25%(若总股本超过4亿股,比例不低于10%)。
- 市值及财务指标: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 对于红筹企业,若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可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 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3. 科创板(SSE STAR Market)
- 行业定位:
-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
- 企业需满足以下4项指标之一: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累计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 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 软件企业不适用第3项,但研发投入占比需不低于10%。
- 企业需满足以下4项指标之一:
- 特殊上市要求:
- 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 禁止房地产及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 科创板不适用于处于研发阶段的红筹企业,或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
- 上市条件: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
- 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 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 公司需符合财务及市值标准,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三、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
- 行业定位:
- 聚焦实体经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 上市条件:
- 发行人需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满12个月。
- 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公开发行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 需满足以下一项市值及财务指标:
-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 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 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8%。
- 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且最近两年研发投入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若有表决权差异安排,需平稳运行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规则
一、上市条件
1. 主板上市条件
- 发行条件:
-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 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若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比例不低于10%)。
- 上市时最低公众持股市值为1.25亿港元。
- 市值及财务指标:
- 选择一: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港元,且前两年合计业务现金流入不少于3,000万港元。
- 选择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亿港元,且前两年合计股东应占盈利不少于4,500万港元,最近一年股东应占盈利不少于3,500万港元。
- 选择三: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且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不少于5亿港元。
- 选择四: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且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益不少于5亿港元,前三年合计业务现金流入不少于1亿港元。
- 管理层要求:
- 管理层需维持不变至少三年。
- 实际控制人需维持不变至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
2. 科创板(SSE STAR Market)上市条件
- 行业定位:
-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 特殊上市要求:
- 若为红筹企业且未在境外上市,需满足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等条件。
- 不适用于处于研发阶段或对国家战略有重要意义的红筹企业。
-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
-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累计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 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 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二、第二上市要求
- 申请人需在另一交易所拥有主要上市地位,且该交易所的股东保障不低于香港。
- 若市值低于400亿港元,需符合收入测试(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10亿港元)。
- 不可寻求不同投票权股份类别上市。
- 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股的10倍。
三、特殊上市制度
- 生物科技公司:需满足临床试验要求及市值标准。
- 同股不同权架构:需满足公众持股比例及市值要求。
- 新的第二上市制度:针对创新产业公司,需满足特定市值及业务条件。
美国上市规则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非本土企业标准)
- 流通量要求:
- 最低投资者数目:400名美国本土投资者。
- 最低公众持股量:110万股。
- 公众股份总市值:4,000万美元。
- 最低招股价:4美元。
- 财务要求:
- 收益(税前盈利):
- a. 过去三年累积税前收入不少于1,000万美元,且前两年每年不少于200万美元(需连续盈利);或
- b. 过去三年累积税前收入不少于1,200万美元,最近一年不少于500万美元,次年不少于200万美元。
- 估值/收入与现金流测试:
- 不适用。
- 收益(税前盈利):
二、全球发行标准
- 流通量要求:
- 最低投资者数目:5,000名全球投资者。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0万股。
- 公众股份总市值:1亿美元。
- 最低招股价:4美元。
- 财务要求:
- 收益(税前盈利):
- 过去三年累积税前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且最近两年每年不少于2,500万美元。
- 估值/收入与现金流测试:
- a. 全球市值不少于5亿美元,且最近12个月收入不少于1亿美元。
- b. 过去三年累积经营现金流不少于1亿美元。
- c. 过去两年每年经营现金流不少于2,500万美元。
- 收益(税前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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