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FSB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_Report_on_Shadow_Banking_in_Asia_113页_1mb
报告摘要
总结:亚洲地区金融稳定委员会关于影子银行的报告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亚洲地区金融稳定委员会(RCGA)发布,旨在分析亚洲地区的影子银行现状、定义、监管机制及潜在风险,并提出政策建议。报告基于RCGA成员的调查和数据收集,强调了区域特征和国家差异对影子银行监管的重要性。
主要观点
1. 亚洲影子银行的特征
- 主要参与者: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s)是影子银行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其规模和结构因国家而异。
- 经济功能:NBFIs在亚洲,尤其是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中,发挥了重要的经济功能,如填补信贷缺口、扩大金融包容性、促进金融市场深化。
- 监管现状:大多数RCGA成员认为NBFIs已受到适当的监管,且监管措施与FSB的“影子银行监管一般原则”基本一致。
2. 影子银行的定义与识别
- 定义差异:虽然大多数RCGA成员采用FSB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但他们在识别具体实体时保留了较大程度的国家自主权。
- 识别方式:成员们根据不同的风险指标(如杠杆、期限错配、信用风险转移)来识别影子银行活动,导致识别标准存在差异。
3. 风险分析
- 主要风险:杠杆和期限/流动性错配是亚洲影子银行的主要风险,而跨区域风险较小。
- 风险来源:部分成员提到非银行与银行系统的高度互联可能带来间接风险,但整体上亚洲影子银行系统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
- 监管挑战:由于NBFIs活动多为国内性质,监管差异对区域风险影响有限,但仍有改进空间。
4. FSB政策建议的适用性
- 适用性:大多数FSB的政策建议适用于亚洲,特别是关于货币市场基金(MMFs)和证券化(Securitisation)的建议。
- 局限性:部分建议(如关于回购市场的“ haircut”框架)仍处于咨询阶段,成员对其适用性存在疑虑,担心可能造成过度监管。
关键信息
1. RCGA成员构成
- 包括FSB成员国及非成员国,如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印度、印尼、越南、柬埔寨、巴基斯坦、香港、新西兰等。
2. 数据收集方法
- 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汇总各成员的反馈数据。
- 引用FSB 2012年全球影子银行监测报告进行比较分析。
3. 非银行金融机构(NBFIs)概况
- 资产占比:NBFIs在亚洲整体金融体系中占比约三分之一,其他金融中介(OFIs)占比低于15%。
- 地区差异:日本的OFI资产占比最高(近50%),而香港和新加坡的OFI规模相对其经济总量较大。
4. 监管框架
- 监管措施:包括注册许可、内部控制、行为监管、审慎监管及消费者保护等。
- 灵活性:各成员根据本国风险状况和经济特征,灵活调整监管措施,以确保其有效性。
5. 政策建议
- 加强区域维度:建议在未来的全球影子银行监测工作中纳入区域视角,评估NBFIs在亚洲的经济贡献。
- 改进识别方法:FSB应考虑不同地区特征和系统性风险,以提高影子银行识别方法的适用性。
- 促进区域合作:建议RCGA与IOSCO亚太委员会(APRC)加强合作,共享经验与信息,提升监管一致性。
重要结论
- 亚洲影子银行系统尚未构成系统性风险,主要风险仍局限于国内。
- 各成员在监管和识别影子银行时表现出较高的灵活性,反映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多样性。
- FSB的政策建议总体上适用于亚洲,但需根据区域特点进行调整,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附件与附录
- 附录A:香港关于集体投资计划(CIS)的案例研究。
- 附录B:泰国关于固定收益基金的案例研究。
- 附录C:马来西亚关于NBFIs的案例研究。
- 附录D:工作组调查问卷。
- 附录E:亚洲NBFIs概况表格。
术语表
- NBFIs:非银行金融机构(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 OFIs:其他金融中介(Other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 CIS:集体投资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 MMFs: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
- Securitisation:证券化
- Haircut:折扣率
- CCPs:中央清算对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
总体评估
本报告强调了亚洲影子银行系统的区域性特征,指出其与欧美国家在规模、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方面的差异。RCGA成员支持FSB在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方面的工作,但也呼吁政策框架应更具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国家的经济和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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