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Towards_common_standards_on_rights_of_suspected_and_accused_persons_in_criminal_proceedings_in_the_EU_21页_150kb
报告摘要
总结:欧盟刑事程序中嫌疑人与被告权利的共同标准
核心内容
本文探讨了欧盟在刑事程序中保护嫌疑人与被告权利的政策背景、现有提案内容及其与欧洲人权公约(ECHR)和欧洲人权法院(ECtHR)判例法的兼容性。文章还分析了该提案的实施前景,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旨在建立一个更统一的欧盟刑事程序权利框架。
主要观点
- 政策背景:瑞典总统在2009年7月提出了一项新路线图,旨在加强欧盟范围内刑事程序中嫌疑人的权利保护。该路线图是“斯德哥尔摩计划”(Stockholm Programme)的一部分,该计划是欧盟“自由、安全与正义”(AFSJ)领域的重要政策框架。
- 法律基础:《里斯本条约》于2009年12月1日生效,为欧盟在刑事程序权利领域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基础,特别是第82(2)条TFUE,允许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指令方式确立最低权利标准。
- 历史挑战:此前,欧盟曾尝试通过2004年的委员会提案(FWD Proposal)建立统一的刑事程序权利框架,但因部分成员国的反对(如英国、捷克、爱尔兰、马耳他、斯洛伐克)未能通过。这些国家认为ECHR已提供了足够的保护。
- 新策略:为克服上述障碍,欧盟采取了“分领域”(sector-by-sector)的策略,逐步推进在特定领域内统一权利标准,如语言辅助、法律援助等。
关键信息
欧盟的政策目标
- 促进“公平审判”权利,确保所有成员国在刑事程序中对嫌疑人和被告的保护达到一致标准。
- 建立一个“权利欧洲”,以增强成员国之间的信任和公众对欧盟司法体系的信心。
- 实现“自由、安全与正义”空间的真正一体化。
《斯德哥尔摩计划》中的新措施
- 语言辅助:包括翻译和口译,确保嫌疑人能够理解并表达自己。特别关注听力障碍者的需求。
- 权利告知:嫌疑人应获得其基本权利的口头或书面告知,如《权利信》(Letter of Rights),并应及时了解指控的性质和原因。
- 法律援助:被指控者应有权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建议。
- 与亲属、雇主和领事机构的沟通:允许嫌疑人与亲属、雇主和领事机构进行沟通。
- 特殊保护措施:为脆弱嫌疑人(如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者)提供额外的保障。
- 预审拘留的审查权:提出一份绿色文件,探讨嫌疑人对预审拘留理由的审查权。
与欧洲人权公约的兼容性
- 提案中的许多措施与ECHR第6条(公正审判权)和ECtHR的判例法相一致。
- 例如,口译和翻译权、权利告知、法律援助等均符合ECtHR对有效审判权的解释。
- 然而,提案中未明确提及翻译的范围和质量,也未强调两项权利的免费获取,这与2004年的提案和ECHR第6(3)(e)条存在差距。
争议与挑战
- 成员国分歧:部分成员国(如英国、捷克、波兰)仍对统一权利标准持保留态度,认为ECHR已足够。
- 实施难度:尽管《斯德哥尔摩计划》在成员国之间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其实施仍面临挑战,尤其是如何协调成员国之间的法律差异。
- 灵活性与例外:《里斯本条约》允许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保留例外,这可能影响提案的统一性和执行力。
政策建议
- 明确翻译和口译的质量要求:确保翻译和口译的准确性与专业性,以符合ECtHR的标准。
- 确保权利的免费获取:包括口译和翻译权,以保障所有嫌疑人的平等权利。
- 扩大权利范围:在提案中纳入更多与嫌疑人权利相关的议题,如“无罪推定”等。
- 加强最佳实践交流:推动成员国在刑事程序权利保护方面的经验分享。
- 完善法律框架:在欧盟层面建立更完整的法律框架,以确保权利保护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结构与实施
- 该路线图是《斯德哥尔摩计划》的关键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具体立法提案实现其目标。
- 提案目前以指令形式进行讨论,预计将在2010年6月前通过。
- 提案采取了“横向”(horizontal)和“纵向”(sectoral)相结合的策略,以确保权利保护覆盖所有刑事程序和司法合作工具。
结论
本文指出,尽管欧盟在推进嫌疑人与被告权利保护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仍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框架,以确保这些权利在所有成员国中得到充分实施。同时,应加强与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的一致性,并考虑成员国之间的差异,以实现真正的“自由、安全与正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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