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坤2020年度VC_PE项目数据分析报告_52页_18mb
报告摘要
汉坤2020年度VC/PE项目数据分析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基于汉坤2020年度参与的超过500个VC/PE项目数据,结合近四年2,000个项目的横向对比,对投融资架构及多个关键法律条款的运用和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报告涵盖了清算优先权、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领售权、反稀释权、优先分红权、创始股东限制条款、信息权和检查权、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方陈述与保证的时限、创始股东的个人赔偿责任、投资人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投资人投资限制条款、最优惠待遇、对赌机制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主要观点
- 财务投资比例上升:2020年汉坤参与的财务投资项目占比超过90%,战略/产业投资占比下降至9.6%。
- 境内架构增长:2020年境内架构项目占比59.64%,较2019年的52.39%有所回升。
- JV模式增长显著:境内架构中,JV模式项目占比31.65%,高于2019年的23.48%。
- 境外架构下降:境外架构项目占比40.36%,较2019年的47.61%有所下降。
- VIE模式减少:境外架构中,采用VIE模式的项目占比75.62%,较2019年的83.11%有所下降。
- 主要业务运营地集中: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为前五运营地,合计占比超75%。
- 行业分布变化:生物医疗、智能硬件、企业服务、餐饮服务和电子商务为前五行业,其中生物医疗增长显著。
- 条款运用趋势:
- 清算优先权:以参与型为主,未约定比例首次超过非参与型。
- 回购权:常见于境内和境外架构,境内项目多采用创始股东与公司连带责任。
- 优先认购权:绝对比例为主,约73%-80%项目采用。
- 优先购买权:相对比例为主,约70%项目采用,部分项目涉及任何股东转股。
- 共同出售权:主要采用“投资人所持股权 / (所有实际行使共售权的投资人持有的股权 + 转让方所持股权)”公式。
- 领售权:境外架构项目使用率高于境内架构,触发条件多为未上市或特定时间。
- 反稀释权:加权平均方式更常见,约70%项目采用。
- 优先分红权:约46%项目未约定,境内项目比例更高。
- 员工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比例集中在5%-20%,持股平台为常见形式。
- 公司方陈述与保证:多数项目未设定时限,少数境外项目设定追索期限。
- 创始股东赔偿责任:约80%项目设定连带责任,部分项目设定了责任上限。
- 投资人股权转让限制:多数项目限制转股给公司或股东的竞争对手。
- 最优惠待遇:约33%项目对未来的投资人设定该条款。
- 对赌机制:使用率较低,集中在业绩和政府牌照方面。
- 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为首选,占比超90%,诉讼比例略有上升。
关键信息汇总
投融资架构
- 境内架构:占比59.64%,其中纯内资模式占比68.35%,JV模式占比31.65%。
- 境外架构:占比40.36%,其中VIE模式占比75.62%,非VIE模式占比24.38%。
清算优先权
- 参与型:占比80%以上。
- 非参与型:占比不到10%。
- 未约定:占比约7%。
- 境内:优先分配金额略高于境外。
回购权
- 触发条件:公司未能在约定年限内完成上市,占比80%以上。
- 回购义务主体:境内架构中,创始股东和公司通常承担连带责任;境外架构中,公司为主。
- 回购价格:以一定利息计算为主,平均单利/复利为9%-10%,投资额倍数为130%-140%。
- 回购起算延后:超过一半的项目涉及前轮投资人回购起算日期的延后。
优先认购权
- 行权比例:绝对比例为主,约73%-80%项目采用。
- 超额认购:超过2/3的项目约定了该机制。
优先购买权
- 行权比例:相对比例为主,约70%项目采用。
- 超额购买:超过70%的项目约定了该机制。
共同出售权
- 公式:以“投资人所持股权 / (所有实际行使共售权的投资人持有的股权 + 转让方所持股权)”为主,境内占比58.48%,境外占比67.89%。
领售权
- 触发条件:公司未上市或特定时间,约50%项目采用。
- 行权主体:约0.9:1比例为“仅持有一定股权比例的投资人”和“需创始股东同意”的情形。
- 趋势:需创始股东同意的比例逐年增加。
反稀释权
- 类型:加权平均方式更常见,约70%项目采用。
- 例外情形: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不适用反稀释机制。
优先分红权
- 未约定比例:约54%项目未约定。
- 分红利率:多数项目设定5%-10%的年利率。
创始股东限制条款
- 限制转股:约90%项目设定了该条款。
- 例外情形:允许转让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设立持股平台。
- 限制性股权:约54.42%项目采用,解限期多为3-5年。
信息权和检查权
- 信息权:绝大多数项目约定了该条款。
- 检查权:投资人有权对公司进行财务检查,公司需权衡提供信息的频率和范围。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 比例:集中在5%-20%,C轮后项目多在20%以下。
- 形式:期权和限制性股权为主,持股平台为常见方式。
- 境内架构:74.5%项目采用持股平台模式,98%以上为有限合伙企业形式。
公司方陈述与保证的时限
- 未设定时限:多数项目未设定时限,投资人可在诉讼时效内追责。
- 设定时限:少数境外项目设定追索期限。
创始股东的个人赔偿责任
- 连带责任:约80%项目设定公司与创始股东的连带赔偿责任。
- 责任上限:约60%项目设定了责任上限,一般为股权价值。
投资人股权转让限制条款
- 限制方式:多数项目限制转股给公司或股东的竞争对手。
- 限制比例:约60%项目限制转让给公司竞争对手,约25%限制转让给股东竞争对手。
投资人投资限制条款
- 限制比例:约6.43%项目限制投资人投资其他实体或与之合作。
最优惠待遇
- 设定比例:约33%项目对未来的投资人设定该条款,排除经济性权利。
对赌机制
- 使用率:约5.6%-8.6%项目采用对赌机制。
- 对赌内容:主要为业绩目标和政府牌照。
- 补偿方式:包括调整转换价格、额外股份发行、现金补偿等。
争议解决方式
- 仲裁为主:占比超90%,诉讼比例有所增加。
- 仲裁优势:程序灵活、效率高,但费用较高。
- 诉讼特点:审限较长,程序不灵活,但费用较低。
总结
本报告全面总结了2020年度汉坤参与的VC/PE项目在投融资架构和法律条款方面的运用情况,揭示了行业趋势和条款变化。随着中国法律对外商投资的管制逐渐放宽,境内架构和JV模式的比例上升,而境外架构中的VIE模式比例下降。同时,各项法律条款的使用呈现一定的趋势性变化,如清算优先权、回购权、优先认购权等条款的使用频率和形式均有调整。这些数据和趋势为投资人和公司方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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