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被A股公司收购研究:并购风起云涌,机制有待完善-20171219-申万宏源-16页-1mb
报告摘要
新三板公司被A股公司收购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2017年A股公司对新三板公司的收购情况,揭示了A股公司通过收购实现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退出路径。报告指出,尽管新三板市场存在诸多制度性问题,但A股公司收购仍是新三板公司退出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报告提出了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以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主要观点
- A股公司对新三板公司的收购在2017年显著增长,全年共发生65次收购事件,涉及交易金额380亿元,较2016年增长约20%。
- 收购的主要目的是基于双方业务的整合,包括纵向整合、横向整合和业务协同,合计占比达57%。
- 信息技术、电子设备和机械设备是A股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主要行业,其中信息技术行业内部的收购事件最多,占11%。
- 被收购的挂牌公司平均市盈率为39.0倍,中位数为24.2倍。文化传媒、信息技术和有色金属行业的被收购市盈率最高。
- A股公司更倾向于整体收购或绝对控股,两类事件合计占比达84%,涉及交易金额占比97%。
- 现金收购是主流方式,但大额收购多采用“现金+股权”组合。其中纯现金收购为98次,占比51.04%。
- 相比二级市场交易,参与定增的外部投资者更可能从收购中获利,其年化收益率中位数为67%。
关键信息
收购事件统计
- 2017年11月30日:A股公司对新三板公司发起192次收购事件,涉及交易金额968.1亿元。
- 已完成收购:106件,涉及交易金额413.2亿元。
- 进行中收购:46件,涉及交易金额300.0亿元。
- 已停止收购:40件,涉及交易金额254.8亿元。
收购目的分类
- 纵向整合:41件
- 横向整合:37件
- 业务协同:36件
- 多元化战略:37件
- 业务转型:19件
- 业务拓展:17件
收购支付方式
- 纯现金收购:98次,占比51.04%,平均交易金额1.8亿元。
- 现金+股权:76次,占比39.58%,平均交易金额9.9亿元。
- 纯股权收购:14次,占比7.29%,平均交易金额6.1亿元。
定增与二级市场交易对比
- 定增:27个样本,年化收益率中位数为486%。
- 二级市场交易:17个样本,收购公告期平均市值溢价率中位数为0,部分为折价。
制度风险点
- 缺乏强制要约收购保护:新三板未实施强制全面要约收购制度,挂牌公司小股东在被收购过程中缺乏制度保护。
- 缺少非交易过户制度:现有交易系统仅支持现金交易,无法通过换股等方式进行非交易过户,限制了A股公司的收购手段。
- 三类股东穿透披露要求:证监会要求对三类股东(契约型私募基金、资管计划、信托计划)进行穿透披露,这对含有三类股东的收购事件构成潜在风险。
相关建议
- 投资者应谨慎看待A股公司收购:由于缺乏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小股东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 分层次实施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建议根据挂牌公司股东数量设置强制要约收购标准,如股东数量超过200人时实施。
- 完善非现金交易过户业务规则:尽快建立适用于股份、可转债、优先股等支付方式的非交易过户流程,以支持挂牌公司并购重组。
行业与交易趋势
- 行业分布:信息技术、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为A股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的主要行业。
- 市场流动性: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缺失,使得挂牌公司和投资者寻求多种退出途径。
- 估值差距:新三板整体估值(TTM,中值法)为22.5倍,远低于A股主要板块,如中小板、创业板、上证A股分别为37.8倍、44.8倍和52.2倍。
总结
本报告指出,A股公司对新三板公司的收购活动在2017年显著增长,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电子设备和机械设备行业。虽然现金收购占主导地位,但“现金+股权”方式在大额交易中更常见。此外,定增作为新三板公司退出的重要方式,其收益潜力高于二级市场交易。然而,新三板市场在制度层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强制要约收购保护、非交易过户制度不完善、三类股东披露要求严格等,这些因素影响了收购的顺利进行和小股东权益的保障。报告建议应完善相关制度,以实现市场健康发展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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