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56项2023年9月中国及31省市储能产业政策汇总政策_21页_553kb
报告摘要
2023年储能产业政策汇总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2023年9月,中国及31个省市陆续出台了多项与储能产业相关的政策,涵盖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及部分市级层面。这些政策主要围绕储能技术发展、市场机制完善、补贴政策、安全规范及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展开,旨在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新能源系统稳定性与效率。
主要观点
- 国家层面:政策鼓励储能与光伏、锂电等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与补偿标准。
- 地方层面: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技术突破、示范应用和产业链完善,注重财政补贴与市场引导相结合。
- 安全与规范:加强储能项目的安全管理,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 市场参与:明确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包括调峰、调频、无功调节等辅助服务。
关键信息汇总
国家层面政策
| 政策名称 | 核心内容 |
|---|---|
| 工信部、财政部《稳增长行动方案》 | 加快关键材料设备、工艺薄弱环节突破,保障高质量锂电、储能产品供给,促进光伏、锂电产业链协同发展。 |
| 国家能源局《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 推动分布式发电、储能、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交易。 |
| 华中能监局《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明确独立储能、配建储能、发电侧和负荷侧主体可作为市场主体参与辅助服务交易,有偿调峰补偿标准为300元/MWh。 |
|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西北省间顶峰辅助服务交易规则》 | 储能顶峰分为I类和II类,I类补偿标准为0-0.3元/千瓦时,II类为0-0.9元/千瓦时。 |
地方政策
安徽省
- 合肥市:对新投入的换电站配建储能设施,按容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400元/kWh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重庆市
- 铜梁区:对工商业侧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新型储能项目,按实际放电量给予0.5元/kWh补贴,补贴期最多3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 黄埔区:对装机容量达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2元/kWh扶持,补贴期最多2年,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福建省
- 福州市:推动“海上风电+储能”试点建设,支持“光储充检”一体化应用,打造新能源集聚中心。
广东省
- 深圳市:支持钙钦矿材料、固态电解质、硫化物正极材料等下一代新能源材料研发,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
- 珠海市:对用户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3元/kWh补贴,累计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
- 江门市:鼓励技改投资,省级技改奖励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最高5000万元;市级技改奖励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10%,最高3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
- 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对特定储能项目免收相关费用。
- 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不配置储能。
贵州省
- 毕节市:鼓励独立储能、共享储能建设,要求新能源项目按装机容量的10%-20%配置储能。
- 落实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结算机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费的10%作为辅助服务补偿费用。
河南省
- 鼓励工业园区申报绿色微电网集成服务,包括源网荷储管理系统、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管理系统等。
- 规定独立储能电站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不低于350次。
江苏省
- 扬州市:2025年储能电池产业开票销售收入近330亿元,形成5家年销售收入超70亿元的离子电池制造企业。
- 无锡市: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按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3元/kWh奖励,累计最高500万元。
- 宿迁市:对新型储能重大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000万元。
- 江苏省发改委: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计划到2027年建成各类充电桩约200万个。
内蒙古自治区
- 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建立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发展基于运行数据驱动的智能评估技术。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到2025年,全区充电基础设施规模达到公共充电站500座、换电站7座、公共充电桩3000台。
山东省
- 鼓励示范应用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多元化储能技术,推动“储能+”、虚拟电厂等应用场景落地。
- 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支持电动汽车、分布式储能参与调峰。
四川省
- 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达200万千瓦以上。
- 独立储能租赁指导价为200-400元/kW·年,年调用次数不低于250次。
- 建设“锂资源开发—锂电材料—电池制造—系统集成—终端应用—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产业集群。
天津市
- 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市汽车总产量比重达到45%,打造北方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推动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尽快开工,确保配套负荷、储能按承诺时间节点落实。
云南省
- 到2025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5000万千瓦,形成200万千瓦以上集中共享新型储能规模。
- 健全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其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浙江省
- 到2025年,储能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万千瓦。
- 对电化学储能项目按容量给予补贴,大型储能电站补贴200元/kWh,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研发投入的2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
总结
2023年储能产业政策呈现全面覆盖、重点突破、市场导向和安全规范相结合的特点。国家层面强调产业链协同发展和市场机制建设,地方层面则通过补贴、示范项目、安全标准等方式推动储能产业落地与应用。政策导向清晰,涵盖从技术研发、设施建设到市场交易、安全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构建高效、安全、可持续的储能产业生态。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