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路径_27页-1mb
报告摘要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路径总结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
- 1949-1978年:实行“大一统”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所有金融业务的管理,监管体系尚未形成。
- 1978-1982年:金融机构逐步建立,监管开始向专业化发展,但主要依赖行政性规章制度。
- 1982-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分离,金融监管开始专门化,但仍带有行政管制特征。
- 1993年至今:确立分业监管模式,设立“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形成“四分天下”的监管格局。
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主要体现在:
- 多项监管规范出台,如“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专项治理。
- 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确立,以宏观审慎评估(MPA)为核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监管空白和真空:分业监管模式难以适应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缺乏统一的监管目标和原则。
- 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矛盾:导致部分领域监管不到位,出现重复监管或监管缺失。
- 监管内容和方式待完善:侧重合规性监管,忽视风险性监管,缺乏市场退出机制。
- 监管协调不足:中央与地方、各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信息共享。
- 法制化与信息化滞后:金融立法滞后于行业发展,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
三、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
(一)英国:双峰统一型监管体制
- 由英格兰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负责微观审慎及消费者保护。
- 2008年金融危机后,FSA职能拆分,设立FPC和PRA,强化宏观审慎与消费者保护。
(二)美国:伞形分业型监管体制
- 由多个监管机构分业监管,如美联储、SEC、各州保险监管机构等。
- 2008年金融危机后,《多德-弗兰克法案》重塑监管架构,强化美联储的系统性监管职能。
(三)国际改革启示
- 强调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的配合。
- 设立专门机构统筹监管,如FPC和FSOC。
- 提升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强化系统性风险防范。
- 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设立FCA和CFPB等专门机构。
- 财政部介入金融监管,协调政策与资金使用。
四、未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趋势和方向
-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增强监管协调性,强化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主导地位。
- 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厘清中央与地方监管职责,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 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构建“双支柱”政策框架,强化宏观审慎与货币政策的配合,丰富政策工具。
- 加强系统性风险的评估与监管:建立多层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影子银行、跨境金融等风险的监测。
- 建立更加科学的控制和监督机制:明确监管者与市场参与者的边界,增强监管独立性,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加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国际监管合作:推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金融风险。
核心内容与主要观点
-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推动我国金融体系稳健发展的重要任务。
- 当前金融监管面临风险积累、创新加速、协调不足等挑战。
- 国际经验表明,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相结合、监管协调加强、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是未来改革方向。
- 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为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央行将发挥更重要的统筹协调作用。
关键信息
- 金融监管体系经历了“大一统”到分业监管的演变。
-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
- 监管内容和方式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
- 金融监管的法制化和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 未来改革方向包括统一监管体系、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系统性风险评估、强化监管协调、推动国际合作。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