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8-KPMG_China-国际财务报告准则_IFRS_-_保险前沿动态_-_第十七期,_二零一一年六月_6页_83kb
报告摘要
迈向全球保险会计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 保险前沿动态》聚焦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在保险合同项目,尤其是再保险会计方面的讨论结果。文档总结了关于再保险合同的重大风险转移、保险合同的确认、分保风险调整、再保险损益处理、剩余和综合边际的处理,以及分保佣金和信贷风险的处理等关键议题。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重大风险转移
- 定义与应用:IASB 和 FASB 讨论了如何判断再保险合同是否发生了重大风险转移。建议中提出,若再保险公司实质上承担了与相关保险合同再保险部分相关的所有保险风险,则视为重大风险转移。
- 解释与争议:部分受访者认为,现有建议难以应用于某些类型的再保险合同。IASB 和 FASB 暂时同意“实质上所有”的解释,即除非经济利益转移给再保险公司,否则不能视为重大风险转移。
- 成数再保险:成数再保险合同被视为重大风险转移的典型例子,因为再保险公司承担了按比例分配的保费和风险。
2. 互相依存的合同
- 合同合并:若多个合同与同一合约方签订且风险相互依存,则应视为单一合同。
- 支持与担忧:大多数 IASB 和 FASB 成员支持该建议,但有担忧认为这可能影响专业自保、代出单和转再保合约的处理。
3. 保险合同的确认
- 一致性原则:建议将直接保险合同的确认方法应用于再保险合同。
- 时间点确认:若再保险保障基于累计损失,则应在保险保障期开始时确认再保险资产。
- 合同负债确认:若管理层在保障期前已知有偿再保险合同,则应确认合同负债。
4. 分保风险调整
- 风险调整计算:建议分保人应估计再保险合同的履约现金流现值,并在初始确认时重新计量相关保险合同。
- 扣除法争议:部分受访者认为应允许使用“扣除法”来计算分保风险调整,而非“总额减分保等于净值”法。
- FASB 观点:FASB 成员未对风险调整建议进行表决,因其不适用于其首选的综合边际计量法。
5. 再保险损益的处理
- 首日利得与亏损:建议允许确认首日利得,但不允许确认首日亏损。
- 会计处理:根据履约现金流现值的正负,分别确认再保险资产或负债。若现值小于零且针对未来事故,应确认为再保险资产;若小于零且针对过往事故,应确认为损失。
- 分歧与共识:部分 IASB 成员反对确认首日亏损,认为这会带来不一致;FASB 成员一致支持建议。
6. 分保相关保险合同剩余和综合边际
- 构建模块法:建议采用与相关保险合同相同的构建模块法(包括剩余和综合边际)来计量再保险合同。
- 计量一致性:剩余和综合边际应与相关直接合同一致,而非单独计算。
- IASB 分歧:部分 IASB 成员对剩余边际的会计处理表示不理解,但大部分成员支持该建议。
7. 分保佣金的处理
- 列报方式:建议将分保佣金列报为再保险合同现金流的一部分。
- 透明度要求:若分保佣金超过相关直接成本,超出部分应作为保费扣减列示。
- 决策延迟:IASB 和 FASB 无法明确该建议是针对列报还是计量,因此决定推迟决定,直至对列报进行讨论。
8. 再保险公司的信贷风险
- 违约风险备抵:建议在估计履约现金流现值时,考虑再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并确认相应备抵金。
- 抵押品考量:应将抵押品等事实和情况纳入违约风险评估。
- 减值模型:IASB 认为再保险资产的减值应遵循金融工具模型,但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9 号》尚未最终确定,将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的减值指引。
机构意见汇总
| 事项 | IASB 成员意见 | FASB 成员意见 |
|---|---|---|
| 首日利得确认 | 8支持,7反对;15支持;11支持,4反对 | 全部支持 |
| 合同合并原则 | 大部分支持 | 全部支持 |
| 分保佣金列报 | 暂时推迟决定 | 暂时推迟决定 |
| 信贷风险备抵 | 大部分支持 | 全部支持 |
结论
本期文档反映了 IASB 和 FASB 在再保险会计准则方面的最新进展与讨论,旨在统一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增强透明度与一致性。尽管在某些议题上存在分歧,但整体上大多数成员支持建议内容,特别是关于重大风险转移、保险合同确认和分保佣金处理等方面。未来,IASB 和 FASB 将继续就相关议题进行讨论,以确保最终准则的适用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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