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研报客](https://pc.yanbaoke.cn)** # 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城市照明发展规划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序言 从建党百年到踏上新征程,我国将用“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三个五年规划期,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十五五”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 城市照明是赋能保障北京市“四个中心”“四个服务”战略功能的有力支撑,是助力北京市率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其核心工作是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助添夜间经济活力、美化市民生产生活环境。《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城市照明发展规划》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和政策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立足提升首都夜间环境品质,聚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利用科技创新技术,打造符合首都服务保障功能需要,体现现代化北京城市气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需求,具有大国首都高辨识度的“京城夜景”。 本规划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城市照明的发展成果、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提出“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及精品项目。采取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动的方式,逐年形成可视化成效,并且编制了重点区域照明效果指引,在引领全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开展,为各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提 供指导性依据的同时,为“十五五”时期的城市照明建设成果形象提供方向参考。鼓励各区依据本规划开展区级照明规划编制,落实建设要求。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6年—2030年。 # 目录 #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发展回顾. 1 一、发展成果. 1 二、主要问题 4 三、面临形势 7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2 一、指导思想 12 二、基本原则 12 三、发展目标 13 四、主要指标 14 五、规划依据. 15 # 第三章 打造首都夜景城市品牌. 18 一、优化总体结构,构建城市照明空间秩序……18 二、延续历年规划,完善景观照明要素系统. 20 三、彰显城市特质,塑造城市照明首都特色. 21 四、打通视线廊道,打造城市夜景名片 27 五、稳步更新提质,服务保障重大国事活动. 29 # 第四章 赋能夜间活力经济场景. 31 一、“一刻钟”微光生活圈,点亮家门口的幸福……31 二、“照明+”夜购夜游新场景,塑造“夜京城”活力地图 32 # 第五章 构建城市安全韧性照明. 37 一、优化道路亮度秩序,保障出行安全 37 二、扮靓品质照明空间,打造舒适体验 39 三、筑牢设施安全基础,动态消除隐患 41 四、强化照明应急体系,构建韧性光网 42 # 第六章 引领绿色低碳照明示范. 43 一、细化区划指标,保障照明质量 43 二、提升照明质效,推广绿色照明 46 三、聚焦环境友好,构建和谐生态 46 四、强化科技引领,助力新兴产业 47 # 第七章 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实施. 48 一、完善标准制度体系 48 二、强化规划统筹引领 48 三、提高智慧管理能力 49 四、夯实运维管理水平 49 五、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50 # 第八章 重点任务及精品项目 ..... 51 一、重点任务. 51 二、精品项目 53 三、有关要求 55 # 第一章 “十四五”时期发展回顾 # 一、发展成果 “十四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紧紧围绕“四个中心”战略定位,服务保障“国之大者”,遵循“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理念,创新城市照明管理模式,科学引领城市照明发展,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城市照明保障。“十四五”时期基本完成城市照明发展规划中的重点任务,取得以下成果: # (一)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有力,首都夜景名片日益擦亮 城市照明工作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在国家重大活动中担当有为。先后高质量完成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及中非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的城市照明保障任务。特别是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活动,拾遗补缺、增灯补亮,首都夜景名片日益擦亮。以天安门地区、长安街和中轴线为重点,综合考虑永久照明设施和临时照明设施间互补效应,展现新时代首都独特壮美空间秩序,彰显大国首都国际交往中心的景观风貌。结合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首都政务运行、重大活动组织、节日庆典等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开展,为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提供璀璨光影支撑。 # (二)景观照明体系日臻完善,城市夜景魅力显著提升 形成“一核、两轴、两带、三环、十八线、二十四区、滨水界面”的城市景观照明架构体系,围绕庄重大气的政治中心、古今交融的文化中心、壮丽有序的国际交往中心、现代简洁的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全域联动、重点突显、层级分明的夜景格局。全市新建景观照明设施规模约0.95万千瓦,总投资约12亿元。“十四五”时期建成长安街延长线、大运河文化带通州段、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平安大街、三环路(朝阳段、海淀区)、四环路(朝阳段、海淀区)、广渠路等景观照明提升项目,完成机场高速、京藏高速、京承高速等重要交通线路的景观照明项目,开展冬奥场馆照明建设及提升工作,完善北京冬奥村、首钢园区、延庆冬奥村等场馆区的景观照明,围绕“两场八站”等城市枢纽,强化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南站、北京北站等城市门户的夜景提升,持续优化进京第一印象区的夜景风貌。具有大国首都独特气质和现代化北京辨识度的“京城夜景”架构初步成型。 # (三)道路照明基础有效夯实,民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十四五”期间,基本解决民生关注的“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系统推进“补灯增亮”,城市亮灯率保持在 $98\%$ ,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市民“照亮归家路”。开展首都功能核心区架空线入地攻坚行动,累计完成53.68公里道路架空线治理,拆除老旧线缆32.54公里,更新功能性灯具1403基,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先后完成阜石路、阜成路架空线入地,西草市街 综合提升及首都功能核心区架空线入地项目,保障城市电力、通信等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显著提升“线清杆稳、廊净景明”的空间品质,为城市照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为民生出行提供坚实保障。 # (四)探索夜游经济创新模式,夜间消费活力初步激发 以“夜京城”品牌建设为统领,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为文旅夜游消费发展赋能。完善雁栖湖夜游等项目,推动景观照明新技术、新场景应用,打造北京市推进夜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通过奥林匹克公园、大运河夜游等景观照明项目,塑造城市夜间品牌形象,优化公共空间照明环境,夜间文旅资源得到进一步挖掘与整合,形成更多具有吸引力的夜游消费场景,有效激发市民与游客的夜间消费热情,带动夜间餐饮、购物、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城市建设注入活力和动能。 # (五)科技创新应用深化实施,绿色低碳照明整体跃升 完成首都中心城区四环外(含四环主辅路)及三环至四环间部分道路的老旧高能耗钠灯替换工作,141248 套路灯更换为新型模组化LED灯具,能耗降低 $40\%$ ,每年可节约用电4600万度,节能13776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约29191吨。 在城市副中心、经开区(亦庄)、怀柔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建成多功能灯杆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新型市政基础设施样板。 # (六)标准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规建管运机制更加有效 编制出台《城市道路照明运行维护规范》《城市景观照明运 行维护规范》等地方标准,为规范行业运维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照明运行机制提供技术支撑。各区照明管理部门逐步推进城市照明分区规划编制,深度挖掘区域特色,细化区域照明发展目标。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昌平区等先后完成规划立项并开始编制工作。 分层管理职责更加明晰,中心城区路灯照明统一由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维护,各区均落实专业团队开展日常运维管理。形成市区分级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的高效联动机制。景观照明依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区管理、独立运行”的原则,逐步完善市区景观照明的监管体系;道路照明构建了运行高效的道路照明领域全覆盖、全流程统一监管体系。 # 二、主要问题 “十四五”时期,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等上位规划对城市照明工作的更高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照明工作的部署和市民群众的期盼,对比国内外城市照明特色优势城市的创新案例,北京市城市照明工作在景观品牌打造、夜空间辨识度塑造、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资源潜力挖掘、助力文旅消费融合场景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亟需在“十五五”期间加快补齐。 # (一)“四个服务”保障能力仍需强化 重大国事活动照明氛围还需优化。天安门广场地区、长安 街等地区照明模式只有平日、节日、重大节日三种,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仍需补充照明,需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控。 国际交往重点场所常态化保障机制尚需建立。首钢园服贸会址、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周边区域、雁栖湖国际会都等国际交往的重点区域,尚未建立完善的活动保障机制。常态化照明设施对于照明场景营造的灵活度不足,活动期间氛围营造往往依赖临时照明设施,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城市特色的夜间表达尚需强化。中轴线、三条文化带等重点历史文化区域,仍存在重要文化地标景观照明缺失的情况。在文化遗产夜间保护与活化利用的平衡、历史文化精神的夜间感知体验等方面有待加强。 # (二)存量设施亟需更新提质 道路照明基础设施较为老化、能耗较高,节能改造急需提速。中心城区道路照明仍以钠灯为主,节能灯具使用率仅 $60\%$ ,与道路照明节能光源占比 $95\%$ 以上的上海市、广州市等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景观照明通过多年建设,积累了庞大的存量设施,但随着设施设备超期服役老化,难以维持较高的运行品质。据调研统计,北京市景观照明设施运行10年以上的占比 $52.9\%$ ,各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因设施老化导致无法开灯的问题,各区无法亮灯的比例占总设施的 $10\% - 20\%$ 不等。景观照明仍有相当体量的设施采用已淘汰的金卤光源,随着相关产业结构调整,传统光源面临断供风险,影响正常运行。 # (三)照明布局结构尚需提升 夜景空间结构有待优化。北京城市景观照明以服务保障重大国事活动为驱动,首都功能核心区面积仅占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面积 $6.03\%$ ,但其市区两级投资的照明设施数量占中心城区及城市副中心照明设施总数量的 $39.5\%$ 。近年来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主要集中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等重点区域,非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名片和热点较少,存在暗区盲点。北京“十字轴+棋盘格+环线+放射线”的城市照明空间布局特征还不突出,城市照明整体布局科学性与空间均衡性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照明风格多样性有待丰富。北京景观照明以“稳重整饬、辉煌大气”为主要风格,但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外区域在文化特色彰显、艺术创新表达、新技术应用等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新时代新北京的城市特质有待进一步彰显。 公共空间照明品质有待提升。部分开放式公园因夜间照明不足导致使用率下降,给游人带来不便,未能充分发挥公共空间服务效能。同时,重要开放空间的品质塑造与特色彰显仍需加强,以切实提升市民夜间生活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照明+”场景促消费的活力尚需激发。消费场所夜间照明存在同质化现象,新技术应用和创意较少,与夜间商业、文旅夜游的结合还需加强,表现力和话题度不足,引流作用较弱。 # (四)科技智慧应用有待深化 北京市城市照明尚未实现“一网统管”的集中控制管理系统,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科技应用水平与北京市作为全国 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还有较大差距。 道路照明仅实现集中启闭控制,无法实现分时段、分场景的动态调光,设施未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全过程管理,较国内其他重点城市还有较大差距。景观照明开灯管理较为分散,下达要求仍通过传统人工方式传达,部分时段出现因开灯不及时对整体效果造成影响的情况。 # (五)规建管运机制尚需完善 “十四五”规划实施过程中,景观照明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社会主体自建、开灯配合度不高。城市照明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量与城市建设的整体体量匹配度不足。供用电优惠政策落实还有差距,部分楼宇景观照明因电费等原因,开启配合度不够,运维管理存在短板。项目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协调统筹仍需强化。城市照明设施更新标准、更新思路、项目遴选、技术方案制定以及资金政策方面,缺乏明确依据和有效保障。城市照明项目欠缺定期体检机制,规划调整和迭代更新不够及时,缺乏具体的指标约束和形象指导。 # 三、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也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攻坚期、关键期。在政策导向、技术革新、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多重形势的影响下,城市照明工作面临更高要求。近年来关于城市照明国家政策总体导向为精简适度、更新提质、促进消费、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北京市城市照明总 体定位为首善标准、做优服务;打造场景、助力经济;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适度发展、形成品牌。北京城市照明发展面临诸多新的机遇。 新时代首都定位对城市照明首善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北京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拥有独特的政治地位和文旅资源禀赋,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北京市城市照明服务“四个中心”“四个服务”的品质要求更加凸显,如何进一步优化城市照明空间布局、激活城市照明要素体系,锚定首善标准,紧密结合彰显“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北京特色的城市定位,从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等全周期各环节强化首善标准,切实补短板、治盲区,提升重大国事庆典活动保障服务能力,全面塑造大国首都形象。 城市高质量发展对城市照明空间布局提出更高要求。“增量转存量”成为城市发展建设的基本趋势,通过对既有空间资源的优化利用,替代大规模新增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当前全市照明资源总体呈现量大分散、设施老旧等问题,需进一步统筹全市城市照明资源,激发要素体系的协同功能。融合文化IP与前沿光影技术,通过主题灯光秀、互动光影装置、AR文化体验等创新形式,构建“文化+科技+旅游+消费”的夜间经济生态,打造“照明+”应用场景,助力夜游夜购夜娱,赋能消费提振、激发夜间经济活力,重塑“夜京城”品牌形象,引领全国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群众安全舒适体验对城市照明环境品质提出更高要求。城 市照明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服务市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群众更加关注城市夜间照明环境提升,城市照明管理服务亟需实现“从无到有”向“从有到好”转变。同时,全龄友好理念的提出,对城市空间适龄化服务提出了多样化、精细化的需求。在完善照明基本功能和视觉品质保障的基础上,提供更加动态精细、智能韧性的城市照明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行业低碳智慧转型对城市照明科技应用提出更高要求。2030年是“双碳”目标实现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城市照明行业需从单一“照亮城市”转向城市“低碳智慧基础设施”,深度共享北京市“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技术优势,与智慧城市建设协同,积极稳妥推进新科技应用。将韧性城市理念融入照明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灾害应对与安全防护能力,推广应用抗性强、恢复能力优的照明技术;以数字化思维重构照明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打造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以更高标准、更前沿技术重塑照明管理体系,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人-光-环境”可持续照明生态系统。 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对城市照明管理运行机制提出更高要求。公众参与、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创新已成为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的重要共识。国家相关政策持续强化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决策,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此背景下, 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民生活空间的重要方面,面临着在公众参与和治理模式方面的深刻变革需求。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等工作需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业主主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提升城市照明治理的效能与活力,以更好地满足多元化需求,推动城市照明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十五五”时期,北京市城市照明也面临一些机遇,需要在本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予以重视。 稳经济促消费背景下城市照明赋能“夜经济”迎来机遇。夜间经济已成为激发城市活力的重要引擎,上海市、广州市、杭州市等城市通过打造特色夜间照明景观和沉浸式体验,有效拉动了夜间消费。北京市拥有故宫、天安门、长城、胡同、中轴线等世界级文化资源,通过高水平照明充分释放其夜间魅力,运用主题灯光秀、互动装置、AR体验等创新形式,构建“文化+科技+消费”的夜间经济生态圈,全面激活城市夜间活力,重塑彰显古都风韵与现代魅力的“夜京城”品牌,引领全国夜间经济向更有内涵、更高质量方向发展。 智慧城市建设背景下城市照明数字化转型迎来机遇。当前,智慧城市建设深入发展,韧性城市、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共建共治模式等理念在城市照明领域日益受到重视,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武汉市等城市都有可借鉴案例。城市照明工作可进一步强化“外脑赋能”,吸纳AI人工智能、物联网、智慧韧性基础设施等前沿科研成果,以数字化思维重构照明规划、 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探索能耗实时监测、智能调光、光效感知、能源回收等功能的智慧照明产品与信息系统,打造全国领先的城市照明智慧化管理样板,巩固和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标杆地位。 创新产业纵深推进背景下,城市照明创新提质、韧性城市建设迎来机遇。北京市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企业和高级专家,LED节能技术、光储直柔、物联感知、智能控制等照明领域前沿科技都有本地解决方案,城市照明工作将把握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强化与科研院所、创新企业的技术合作,试点建设全国领先的零碳智慧照明示范区,为全国城市照明绿色低碳提质升级提供“北京方案”。 #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中心”建设要求,彰显“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京城文化特色,提高“四个服务”保障水平,统筹城市照明建设与安全运行,着力“规、建、管、运”一体推进,助力夜间经济与公共空间品质协同发展,推动城市照明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坚持底线思维,为打造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安全、舒适、美丽、低碳的城市光环境。 # 二、基本原则 特色引领、彰显文化。以“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城市特色为引领,挖掘古都深厚的文化基因,发掘“三条文化带”“三山两园”“两园一河”等重点片区的人文价值,大力推动夜间光环境与城市文脉的有机融合,精心打造具有鲜明首都特色的夜景文化标识,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增添独特魅力与亮色。 突出重点、充分利用旧。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挖潜存量、逐年更新,聚焦并强化重点区域景观提升,有序补齐断点盲区,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总体均衡的城市照明架构,构建与大国首都气质相匹配的夜间光环境体系。首都功能核心区照明注重挖掘和强化首都夜景独有的大国气质、大国自信和大国友好,提升城市照明服务“国之大者”能力水平;非首都功能核 心区照明突出“照明+”场景营造,着力“聚人气、强消费、促经济”,提升居住品质、带动区域消费、增强经济活力。 以人为本、场景驱动。坚持人本导向,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价值导向,以市民夜间出行安全与生活品质提升为目标,以首善标准提升城市照明服务质量。创建“照明+”应用场景,引导公众和业主单位主动参与城市照明建设和管理,服务市民和游客夜游夜购夜娱,挖掘城市照明提振夜间消费、赋能活力经济的能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照明治理格局。 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导向,积极推广应用城市照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照明领域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推动绿色低碳、智慧照明等技术集成应用,科技赋能城市照明建设管理与运营维护。 安全可靠、韧性智慧。以安全韧性、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健全城市照明应急保障体系,完善极端天气自适应调控机制。推动智慧照明建设,完善照明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重要节点照明供电的绝对可靠性,筑牢超大城市照明安全防线。 # 三、发展目标 2030年目标:彰显首都庄严气象,营造人本温暖光环境;赓续古都文化风韵,引领低碳智慧光科技;赋能夜间活力经济,构建共建共享新体系,探索“庄严与温暖并存、传统与创新共生、活力与效能并重”的全国城市照明典范。 ——打造首都夜景城市品牌。北京市城市整体空间路网格局和标志性场景凸显,首都“昼夜”相得益彰,“首都风范、古 都风韵、时代风貌”特色鲜明的首都夜景景观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以“棋盘格”为空间特征的“京城夜景”辨识度。 ——赋能夜间活力经济场景。通过城市光影营造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的夜生活体系,首都特色与现代活力更加彰显,“照明+”场景丰富多彩,打造一批富有区域特色的示范点位和场景,实现引流、带动消费。 ——构建城市安全韧性照明。道路照明高标准运行,责任明晰、各司其职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打造承受适应能力强、恢复速度快的韧性设施,城市照明平战结合、安全韧性保障能力全国领先。 ——引领绿色低碳照明示范。全面完成城市照明节能改造任务,进一步推广绿色照明,建成国内领先的智慧化管理系统和物联感知体系。打造一批新技术落地场景,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实施。进一步细化“规、建、管、运”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综合管理能力全国领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有机更新、共建共享的全国城市照明典范。 展望2035年,形成“大国首都的人文之光典范、和谐宜居的夜间活力样本、国际一流的绿色智慧标杆、多元参与的共建发展范式”。 # 四、主要指标 到2030年,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城市照明年节电1.62亿度、节碳12.75万吨,新、改、扩建道路功率密度 值(LPD)达标率 $100\%$ ,原有道路达标率不小于 $90\%$ ;景观照明传统光源的替代率 $100\%$ ;加强景观照明色彩管控,严格按照本规划色彩要求进行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验收。道路照明实现智能控制率达 $80\%$ 以上,节能产品使用率达 $90\%$ 以上,综合亮灯率达到 $98\%$ 以上,提高绿电的使用比率。 # 五、规划依据 # (一)国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9)第29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住建部令第146号)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4 号)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 (二)城市规划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 《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2035年)》 《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规划(2022年—2035年)》 《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 《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3年—2035年)》 《北京市韧性城市空间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 《北京花园城市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 《北京市绿道系统专项规划(2023年—2035年)》 《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 《北京第五立面和景观眺望系统城市设计导则(2024年修订)》 《北京市商业消费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2年-2035年)》 # (三)相关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光环境评价方法》(GB/T 12454—2017) 《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 35626-2017) 《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标准》(GB/T 51268-2017) 《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 50582-2010)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GB/T24969—2010) 《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CJJ/T 307-2019)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JGJ/T307—2013) 《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DB 11/388.1—2015) # (四)管理办法等文件 《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建城〔2010〕92号)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2021年修订) 《北京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08〕27号) 《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意见》(京政发〔2011〕28号) 《北京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移交暂行办法》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 《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 # 第三章 打造首都夜景城市品牌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紧扣大国首都功能定位与千年古都的文化特质,统筹构建全市夜间照明空间秩序,优化形成“一心、两轴、三环、十八线、三十五区、滨水界面、多地标”的城市照明要素体系,彰显“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的夜景城市特质,结合重大活动设置主题灯光,提升重大国事庆典活动保障能力,塑造大国首都形象,打造彰显文化名城魅力的夜景名片。 # 一、优化总体结构,构建城市照明空间秩序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的“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统筹城市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协调发展,梳理重点区域和点位、线路,进一步拾遗补缺、优化提质,通过光色、亮度强化首都整体照明空间形态,塑造首都独有的壮美夜景秩序,构建“一核两轴,四环多点”的城市夜景总体结构,再现“昼夜”各有精彩、相得益彰的首都城市风貌。在卫星遥感与航拍视角,以夜景强化独属北京市的“十字轴线+环线+棋盘路”特征,丰富光色、亮度层次,形成独具辨识度的北京市城市轮廓、格局肌理(见图3-1 北京市城市照明总体结构图)。 一核: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创建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和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夜景为目标。凸显大国气质,提升城市照明服务“国之大者”的能力水平;在保护遗产的基 础上用灯光彰显古都风韵特色;提高夜间环境品质,让首都功能核心区夜间静下来、美起来。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光色以暖色光为主。 两轴: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 中轴线及其延长线,结合风貌分区形成由中心温暖古都风韵向两端多元现代生活延伸的轴线特色,以中轴线为展现古都风韵的核心载体。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上的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光色暖于周边环境,亮度高于周边环境。 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照明以体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形象气质为目标,强调渐进式连续界面的节奏变化,由东西两侧向天安门中心渐亮渐暖,彰显庄严有序的礼仪光轴。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亮度高于周边环境,长安街二环内以暖色光为主,二环到四环段采用暖白光,四环外采用中性白光。 四环:二环、三环、四环、五环。二环线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相融合,夜间表现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积淀,塑造明亮连续的文化景观环线;三环、四环景观照明与功能照明相结合,串点成线、连线成景,打造靓丽连续且富有节奏的北京环线夜景观走廊;五环以功能照明提升为主,形成安全明亮的夜间通道。二环、三环、四环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亮度高于周边环境,五环功能照明亮度高于周边道路。 多点:中心城区以外的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包括顺义、大兴、亦庄、昌平、房山新城,以及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 区、密云区、延庆区等。“多点”功能照明依据主次划分层次,景观照明突出差异化定位,打造特色鲜明、各美其美的多元风貌展示区;鼓励各城区围绕区域发展定位和各自资源禀赋,以多种照明方式与新技术手段,展现各城区独特风貌。 # 二、延续历年规划,完善景观照明要素系统 城市照明工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从“十一五”到“十四五”,城市照明围绕轴线、环线和重点服务保障区域,逐步加密优化,形成较为定型的城市照明基础架构。在“十四五”照明规划“两轴、两带、三环、十八线、二十四区、滨水界面”的景观照明要素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四个中心”“四个服务”的职责使命,以满足城市居民需要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城市照明体检和更新改造,摸清家底、用好存量,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成景”的目标,加快补齐城市照明各项短板。同时,围绕促进城市夜经济发展和提振消费活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进行景观照明补充建设,优化形成“一心、两轴、三环、十八线、三十五区、滨水界面、多地标”的景观照明要素系统(见图3-2北京市景观照明要素系统规划图)。 表 3-1 景观照明要素系统 <table><tr><td>景观照明要素</td><td>具体点位</td></tr><tr><td>一心</td><td>天安门广场地区</td></tr><tr><td>两轴</td><td>中轴线及其延长线、长安街及其延长线</td></tr><tr><td>三环</td><td>二环、三环、四环</td></tr><tr><td>十八条</td><td>平安里西大街-工人体育场北路、阜成门内大街-朝阳门内 大街、宣武门西大街-崇文门东大街、两广路(六里桥-双 井桥段)、开新大街(开阳桥-积水潭桥段)、崇雍大街 (玉蜓桥-雍和宫段)、机场高速、连接大兴国际机场的进 京路线(菜户营桥-五环段)、京藏高速、京承高速、广渠 路、京哈高速、京沪高速、京津高速、京石高速、莲石东 路、南苑路、北辰路</td></tr><tr><td>三十五区</td><td>中关村科技园区、金融街、西单、王府井、CBD 区域、新首 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望京科技产业 园、海淀山后-永丰发展极、总部基地、故宫周边地区、天 桥-大栅栏地区、金盏自贸区、大红门博物馆群、城市副中 心行政办公区、城市绿心森林公园、运河商务区、园博 园、延庆奥林匹克园区、模式口、宛平城、奥林匹克中心 区、颐和园、什刹海、天坛公园、雁栖湖国际会都、首都 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北京 站、朝阳站、丰台站、清河站、城市副中心站</td></tr><tr><td>滨水界面</td><td>二环护城河、永定河、大运河文化带、昆玉河、亮马河、 坝河、凉水河、勍水河</td></tr><tr><td>多地标</td><td>历史文化: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长城(八达岭、居 庸关)、钟鼓楼、正阳门、永定门、首都博物馆、北海白 塔、颐和园佛香阁 视觉高度:北京奥林匹克塔、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中国 国际贸易中心3期、玲珑塔、中央电视塔 美学个性:国家美术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人民大会堂、 国家大剧院、国家会议中心、国家体育场(鸟巢)、国家 游泳中心(水立方)、国家体育馆、国家速滑馆(冰丝 带)、国家网球中心、工人体育场、中国科学技术馆、国 家图书馆、中华世纪坛、军事博物馆、首都体育馆、中钢 大厦、五棵松体育馆 交通门户:北京站、北京北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丰 台站、朝阳站、清河站、大兴国际机场、首都国际机场、 城市副中心站</td></tr></table> # 三、彰显城市特质,塑造城市照明首都特色 城市照明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的塑造“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城市特色, 挖掘文化价值与城市照明的叙事方式和表达手法,塑造城市照明首都特色。 # (一)光筑大国营城的首都风范 1. 塑造政治中心庄重辉煌、秩序井然的照明典范。以天安门广场地区为重要载体,应呈现庄重壮阔、辉煌瑰丽、层次丰富、色彩饱满、亮度有序的夜间形象,打造首都景观照明典范。目前,该区域各主要建筑亮度设置符合大国礼制,中轴主次有序递进、东西平衡协调。优化天安门广场地区政务中心夜景品质,维护广场空间的对称性和界面的完整性,彰显夜间的庄严雄伟和美丽大气,凸显中央政务、国际交往、国事活动核心承载地“压舱石”地位。 “十五五”期间,要组织对天安门广场地区进行景观照明全面体检,及时更换十五年以上的景观照明设施。保障树木安全基础上补充东西两侧树木挂树灯,确保灯具安装稳固、线路规范隐蔽并做好防水、防漏电等安全防护。适度增补远景建筑照明,消除视觉暗区,呈现庄重和谐、沉稳壮阔的天安门广场地区形象。有序推进实施照明增补、节能改造工作,如对人民大会堂、天安门城台、观礼台、金水桥等开展老旧光源改造提升。 2. 优化庄严有序的礼序光轴。以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为重要载体,依据城市礼制格局,科学划分亮度层级,强调渐进式连续界面的节奏变化,由东西两侧向天安门中心渐亮渐暖,彰显庄严有序的礼仪光轴。着重提升重点建筑的夜间辨识度,打造 大气庄重、秩序井然的首都夜景界面。 “十五五”期间,对长安街木樨地桥至建国门桥段重点查漏补缺,对坏损灯具及效果不统一的建筑进行整体提升,保障界面连续、无暗区。两侧树木补充照明,按季节调整光色,提供多时多元氛围感受,形成明亮饱满的轴线形象。 # (二) 光续千年文明的古都风韵 1. 点亮中正大气的文化光脊。以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为主要载体,结合风貌分区,形成由中心温暖古都风韵,向两端多元现代生活延伸的轴线特色。传统中轴线(钟鼓楼-永定门段)照明划分秩序段落,形成五境千年主客共享的体验之光;夜间强调连续对称、左右平衡,形成秩序统一的礼序之光;中轴线南北延伸段形成承上启下的引领之光。南北延伸段照明应与传统中轴线风格呼应,并在视觉上形成联系,将中轴线及其延长线打造成现代与古都对望的夜间视廊。 “十五五”期间,传统中轴线(钟鼓楼-永定门段)重点进行遗产点拾遗补缺及线性空间景观照明系统化改造工作。完善15个遗产点的照明提升,同时结合路灯节能改造和环境整治,连线成片系统性串联线性空间;历史街区增加传统文化元素,烘托文旅夜游氛围;结合重大活动设置主题灯光,打造遗产活化艺术创新的数字之光。永定门至南五环段城市照明随环境整治项目同步展开建设,以精细化设计、全面升级为手段,在夜间烘托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作为城市骨架的统领作用。 2. 塑造文旅相融的山河光脉。深入挖掘山水文化资源,与 区域文旅结合,塑造各具文化特色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金名片。“十五五”期间推进什刹海区域、永定河文化带(两园一河)、长城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坝河二期的夜间环境提升。优化完善什刹海区域夜景,在现有景观照明基础上补充暗区照明,完善后海、西海照明,形成“海纳雅韵,灯漪荷舟”的夜景画卷,展示历史文化与传承,形成有夜间活力的历史场所,满足并丰富游客的夜间游览体验;永定河形成“古今华光,永定固国”夜间场景,围绕“两园一河”定位,用灯光展示永定历史文脉、工业记忆和生态休闲的功能属性,呈现“流动的光影故事”,助力永定河文化带的建设,规划步行、观光火车和船游三条观赏线路;长城(八达岭、居庸关)呈现“烽火流辉处,星河入梦来”夜景气质,补充暗区照明,不同季节呈现不同模式,局部增加夜游活动节点,灯光以暖色光和亮度层次突出长城的历史沧桑感和雄伟壮观、严格控制过于绚丽色彩的使用,融合互动和虚拟技术,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大运河文化带(白浮泉引水沿线、通惠河、坝河和白河)打造“千年光影,水城共融”光影风貌,两岸丰富沿线建筑、绿化载体照明,展现运河的千年风光和通州商务区现代风情,提供陆游和船游两条观赏线路;坝河二期在满足功能照明的前提下,局部打造文化体验亮点,与周边商业联动,促进消费活力,形成跃动多彩的城市新磁场。 3. 形成古今交融的棋盘光网。结合北京市道路空间特点,以老城内“四横两纵”道路为重要载体,连接断点、成线成网, 结合环境整治在夜间形成连续的老城棋盘式路网格局,进一步优化具有世界性辨识度的、历史与现代交融的城市“棋盘格”路网光影。景观照明注重文化表达,采用克制留白、暖色光、弱对比的手法,避免过度照明对历史文化场所的破坏,营造出庄重、典雅的夜景氛围,凸显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夜间特征。 “十五五”期间,聚焦二环路、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两广路(六里桥-双井桥段)、开新大街(开阳桥-积水潭桥段)、崇雍大街(玉蜓桥-雍和宫段)照明提升。二环路以“老城门、新故事”为主题,点亮沿线建筑及桥体,唤醒城市记忆;在二环路两侧现有景观照明基础上,针对十五年以上的建筑、桥体及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更新,对明显建筑及景观暗区进行补充建设,塑造明亮连续的二环建筑夜景界面。针对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的护城河及绿化带,围绕文化展开夜景叙事,局部节点照明结合周边载体文化随季节更新,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诗意对话;结合环境整治对两广路(六里桥-双井桥段)、开新大街(开阳桥-积水潭桥段)、崇雍大街(玉蜓桥-雍和宫段)的照明进行同步建设,结合外立面改造丰富建筑载体照明层次,结合景观整治在夜间形成与古都风貌相协调、与公众需求相适应的夜间活动场所,构建散发古风古韵、融入现代风貌的夜间空间体系。 4. 打造文商共荣的历史光域。以“三山五园”历史文化片区、模式口、宛平城等历史片区为主,深入挖掘老城区外的历史文化基因,彰显古都北京独特的历史风貌和人文魅力。 “十五五”期间重点提升模式口、宛平城等老城外历史文 化片区照明建设。在现有景观照明基础上补充照明暗区,挖掘文化特征塑造独特历史氛围,满足夜间游览需求。同时引入社会资本,拉动历史文化片区建设,彰显全国文化中心地位,通过活动运营与文化的结合,促进商业与文化共荣发展,进一步扩大首都历史文化名城夜间影响力。 # (三)光塑活力创新的时代风貌 1. 构建开放友好的国际光厅。以服贸会址首钢园、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周边区域、雁栖湖国际会都、国家会议中心、奥体中心区、冬奥会赛区、世园会园区等为重点,提升夜间服务能级,通过多元化活动设计与场景营造,打造开放包容的迎宾环境,以国际化水准展现大国风范,营造友好热情的国际交往氛围。 “十五五”期间在首钢园、中关村、金融街、雁栖湖现有照明的基础上,局部配合活动融入多种模式,形成多元氛围吸引。会场建筑与周边环境形成亮暗对比,柔和内透光打造夜间友好的国际会客厅。对重点地标采用高亮度、彩色光形成夜间视觉吸引,分时段、可动态、多模式展现精致繁华、各美其美的夜间风貌。 2. 打造明亮连续的城市光廊。以北京城市环线、进京第一印象区为重点,基于路径功能定位与建筑风貌特征,实施差异化亮度光色动态调控策略,同步提升夜间交通安全与景观品质。在原有建设基础上充分利用旧,灵活创新,整体形成壮丽有序,大气迎宾的夜景氛围。 “十五五”期间,推进二环、三环、四环等环路照明更新升级,增补不连续区段沿线建筑及桥体照明,根据道路功能、周边建筑风貌及城市景观需求,打造有节奏的城市夜景界面。 为优化进京第一印象区整体夜景风貌,“十五五”期间重点提升联络线及进入高铁站沿线的城市界面,包括连接大兴国际机场的进京路线(菜户营桥到五环段)、莲石东路、京藏高速(昌平、延庆区段)沿线及进入高铁站沿线的城市界面,打造进京第一印象区,扮亮进京门户。 3. 建设多元活力的现代光域。以商务商业区域为重点,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城市发展目标,塑造充满活力、时尚现代的夜景形象。 “十五五”期间针对王府井、西单、运河商务区、金盏自贸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总部基地、首都商务新区等区域,编制城市照明相关的详细规划、导则、城市设计等指引性文件,指导社会投资建设高品质夜间商圈光环境,形成各具特色的代表性形象。 # 四、打通视线廊道,打造城市夜景名片 梳理俯瞰、远眺、近视等城市视角廊道,打造北京市具有代表性的高识别度夜间场景,将“点”“线”要素融入“面”的城市景观,提炼“夜京城”十四景,擦亮北京市城市夜景名片。 看城市:以《北京第五立面和景观眺望系统城市设计导则》中“看城市”类远眺和俯瞰视廊为主要依据,选择城市标志性高点观景视角,俯瞰城市集中建成区夜景全貌与城市天际线, 观赏城市群建筑夜间整体秩序与韵律,前中后景相结合,展现北京市格局明晰的夜间整体城市意向。 看历史:以《北京第五立面和景观眺望系统城市设计导则》中“看历史”类平视和近视视廊为主要依据,串联城市中轴线的非遗点位和历史文化古迹,形成层次分明的京城文化氛围感知图景,强化在城市中对历史建筑的视觉识别,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气质。 看山水:从官方媒体高频宣发视点出发,选择平视或远眺角度眺望北京山水组团,以亮度、光色等照明手法整合山水要素秩序,配合春夏秋冬四季自然景观的差异化特征,细化照明技术表达,形成四季分明、明暗有序、自然灵秀的夜间景象,打造多角度感知京城夜山水的景观视廊。 看风景:围绕《北京第五立面和景观眺望系统城市设计导则》中“看风景”类游览视廊点位进行筛选,从城市重要交通干道为主要视看点出发,针对城市门户节点及近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成果进行选择,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动态与静态视点相结合,观赏建筑整体的夜景秩序或建筑单体的夜间特色风貌。 见图3-3 北京市夜京城名场景规划图。 表 3-2 “夜京城” 十四景清单 <table><tr><td rowspan="4">看城市</td><td>香山香炉峰向东俯瞰北京全景</td></tr><tr><td>首都国际机场航线俯瞰北京全景</td></tr><tr><td>奥运观光塔向南俯瞰</td></tr><tr><td>中央电视塔向东俯瞰玉渊潭</td></tr><tr><td rowspan="4">看历史</td><td>景山公园向北俯瞰中轴线</td></tr><tr><td colspan="1">鼓楼远眺中轴线</td></tr><tr><td colspan="1">什刹海远眺鼓楼</td></tr><tr><td colspan="1">永定门外向北俯瞰中轴线</td></tr><tr><td rowspan="3">看山水</td><td>昆明湖岸远眺佛香阁</td></tr><tr><td colspan="1">俯瞰燕山八达岭长城</td></tr><tr><td colspan="1">雁栖湖岸远眺雁栖塔及群山</td></tr><tr><td rowspan="3">看风景</td><td>建国路近看CBD核心区</td></tr><tr><td colspan="1">机场高速及北五环看望京商务区</td></tr><tr><td colspan="1">京昆线看首钢大桥</td></tr></table> # 五、稳步更新提质,服务保障重大国事活动 北京市作为政治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十五五”期间可能会举办重大国事活动,需彰显首都政治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风采。城市照明进一步梳理存量资源,有序做好更新提质,更好服务保障重大国事活动。 为保障重大国事活动的顺利进行,从航拍宣发视角及活动庆典保障角度出发,结合重大活动需求提升国事活动期间的夜景氛围。 天安门广场地区等常态国事活动点位持续更新,加强部门协调,持续优化景观照明,彰显大国气度。具备演绎条件的重要建筑或组团,可以统一画面主题,全城烘托重大活动氛围,包括中央电视塔、首钢园、奥林匹克塔、CBD核心区、望京建筑群、中关村壹号、丽泽商务区、大运河、八达岭长城、中关村 广场、亦庄新城核心区等十一处(见图 3-4 北京市灯光秀场分布规划图)。 加强部门协调,持续提升首都夜间环境魅力,秉持科技创新、绿色节能的原则,对于举办活动的重点地区和重要街道,根据景观照明建设情况进行新增、维护或结合重大活动设置主题灯光。 优先选择长安街、中轴线等国事活动主要场所布置主题灯光或灯光装置,提升氛围。 # 第四章 赋能夜间活力经济场景 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优化城市照明赋能夜游夜购夜娱等活力经济新场景的能力,着力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建立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的夜生活体系,打造一批示范试点、运营前置、多元参与,吸引社会共建,具备持续运营能力的“夜经济”IP,激活夜间经济新动能。 # 一、“一刻钟”微光生活圈,点亮家门口的幸福 # (一)完善照明基础保障,筑实群众“安全感” 强化城市开放空间、慢行空间的照明安全性、引导性,优化夜间标识系统,高效办理市民“接诉即办”身边的照明问题,打造功能达标、舒适宜人的夜间活动环境空间。 # (二)提升开放空间品质,增进群众“获得感” 推进城市公园和休闲绿道夜间开放,在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和休闲绿道,结合主要活动场所,打造安全舒适、独具特色的灯光环境,有条件的空间形成:功能达标的闭环园路,保障夜间出行安全;功能完善的活动广场,带动自发活动;灯光体验场景,激活场地记忆。如德胜街道-安德花园、安贞街道-安贞时光主题广场、中关村街道-中关村众享荟科学人文体验街区、长辛店街道-林语芳菲口袋公园等。 # (三)定制多元特色照明,提升群众“幸福感” 景观照明契合社区发展新需求,结合不同社区历史文化特 点和人群特征,打造定制化夜间景观空间及活动。如服务社区多元商业业态,保障广告牌匾及入口照明等功能性需求;融合社区记忆,打造具有独属性的灯光场景;为社区文化活动提供设施保障;引入智慧化设施,提升照明服务效能。 # 二、“照明+”夜购夜游新场景,塑造“夜京城”活力地图 # (一)结合各区夜间消费场所分布,服务夜间经济布局 城市景观照明建设与夜经济发展相匹配,疏解非首都功能,降低首都功能核心区密度,增强非首都功能核心区夜间吸引力,推动全域夜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首都功能核心区,以文化塑夜品质。围绕文化赋能夜间消费,凸显古都风貌特征,打造散发“古都、古城、古韵”气质的夜间消费新场景,满足居民游客品质消费需求。 除首都功能核心区外的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以引流提振夜消费。增强夜间吸引力,以“河、园、商圈”为重点,打造“中国潮、国际范、烟火气”夜游夜购点位。其中,“河”,即具备夜游条件且与夜经济关联密切的城市水系,串联活力点位;“园”,即夜间开放条件较好的城市公园,承办多元活动,打造沉浸体验;“商圈”,即城市重点商圈,打造爆点引流,激发消费。 “中国潮”,通过照明手法和艺术表达打造与历史文化、山水人居、智慧创新等多元文化深度融合的夜间消费新场景,彰显首都文化底蕴。“国际范”,以“两区”建设为契机,持续优化为国际交往、国际消费体验服务的夜间环境品质,助力推动 高质量发展。“烟火气”,保障商业夜间服务的基础能力,满足全龄、全时、全类型需求,集约化打造有特色、有品质的夜间消费空间。 表 4-1 “河、园、商圈” 布局选点 <table><tr><td>所属区</td><td>空间类型</td><td>选点</td></tr><tr><td rowspan="3">朝阳区</td><td>水系</td><td>亮马河、坝河</td></tr><tr><td>游园</td><td>朝阳公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td></tr><tr><td>商圈</td><td>CBD商圈</td></tr><tr><td rowspan="3">海淀区</td><td>水系</td><td>清河、昆玉河</td></tr><tr><td>游园</td><td>玉渊潭、圆明园</td></tr><tr><td>商圈</td><td>华熙 LIVE.五棵松</td></tr><tr><td rowspan="3">丰台区</td><td>水系</td><td>永定河、凉水河</td></tr><tr><td>游园</td><td>园博园</td></tr><tr><td>商圈</td><td>丽泽商圈</td></tr><tr><td rowspan="3">石景山</td><td>水系</td><td>永定河</td></tr><tr><td>游园</td><td>首钢园</td></tr><tr><td>商圈</td><td>模式口</td></tr><tr><td rowspan="3">城市副中心</td><td>水系</td><td>大运河</td></tr><tr><td>游园</td><td>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六环高线公园</td></tr><tr><td>商圈</td><td>环球影城度假区</td></tr></table> 暗天空保护区,观星空促夜文旅。落实好生态保护要求,选择现状天然暗天空基础较好,或已有观星活动点位,开展星空露营、自然观星等低干扰夜游活动,助力暗夜经济发展。 # (二)打造“夜京城”IP矩阵,推出一批夜经济场景 “夜京城·水韵”: 选择亮马河、大运河、永定河、昆玉河、什刹海、坝河、清河、凉水河、小月河、北土城沟、莲花河、 北护城河、东护城河、西护城河、南护城河、长河等水系开展夜游,串联“文化展示+消费场景+城市景观”,形成北京夜间经济的“蓝色动脉”。“十五五”时期重点推动大运河、永定河、昆玉河、什刹海、坝河二期景观照明更新提质(见图4-1 北京市“夜京城·水韵”场所分布规划图)。 “夜京城·园影”:选择景山公园、圆明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朝阳公园、园博园、玉渊潭公园、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龙潭湖公园、城市绿心森林公园、六环高线公园等名园绿地,综合公园特点,结合临时活动,激活公园空间的夜间消费活力,形成北京夜间经济的“绿色拼图”。重点推动景山公园、圆明园、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龙潭湖公园景观照明更新提质(见图4-2北京市“夜京城·园影”场所分布规划图)。 “夜京城·市集”: 引流爆点, 助力四级商业消费场所。 以商业消费空间布局规划为依据,服务国际级、城市级、地区级、社区级四级商业消费场所。提升国际消费体验区识别度,形成夜间消费金名片。城市消费中心,加强规划统筹,结合城市更新,编制城市照明相关的详细规划、导则等指引性文件,“十五五”时期重点推动王府井步行街、西单、第二三里屯、首都商务新区等商圈景观照明导则编制。地区活力消费圈建议打造安全有序的功能照明与艺术创意的景观照明。社区便民生活圈,以保障基础功能性照明为主。 首都功能核心区外筛选室外空间条件较好的城市消费中心,打造灯光爆点,引流助力夜间消费。鼓励设置灯光秀、夜游等 超常体验,结合3D屏、AR等高科技手段,配合流媒体宣传,增加线上曝光度(见图4-3 北京市“夜京城·市集”场所分布规划图)。 “夜京城·揽胜”: 结合夜经济布局推出一批夜游线路, 串联城市活力, 考虑与夜间公园水系和消费点位的结合, 每条游线时间控制在三个小时以内。推进沿线景观照明设计、建设、运行、更新, 形成层次丰富、特色凸显的京韵夜游画卷 (见图 4- 4 北京市 “夜京城·揽胜” 游线规划图)。 大美中轴线观光巴士游线:串联钟鼓楼、景山、故宫、天安门等传统中轴线地标和前门大街、地安门外等商圈。 美食观光巴士游线:沿途经过CBD核心区、亮马河风情水岸、奥体中心区等标志性地标、商圈。 京城烟火:什刹海夜航、漫步游线,观看鼓楼、后海夜景,体验京味儿生活。 二环鎏韵:二环漫步、夜航、骑行游线。串联二环沿线人文景观及活力点位,夜间追寻京师九门遗迹,观览古都新貌,灯影华彩。 风情水岸:亮马河夜航、漫步游线,串联燕莎、蓝港两大商圈。 多彩岸线:坝河夜航漫步游线,串联颐堤港、朗园station等商圈。 艺术活力:从798- 751 艺术街区出发至朝阳公园,沿途经过798- 751 艺术街区、坝河、朝阳公园等潮流艺术汇集地,体 验京城现代艺术。 潮流时尚:从三里屯出发至日坛,沿途串联三里屯太古里、工体、东岳庙、日坛等文化商业点位,体验京城多元文化。 运河光影:大运河夜航漫步游线,途经大光楼、千荷泻露桥、运河商务区、北京艺术中心等地标建筑及运河西岸商圈。 永定光华:永定沿线从首钢园始发至冬奥大本营,沿途观览永定夜色,可选择观光小火车、夜航、漫步三种方式。 # (三)市场机制释放活力,激活夜间经济新动能 打好“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科技赋能”组合拳,积极探索“照明+”持续运营、收益回馈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共建共治,推动夜间经济从“政府主导”转向“市场自发”,形成“企业愿经营、市民愿消费、城市添活力”良性循环。 政策引导:根据消费场所营业时间,灵活调整相关区域户外景观照明开启时间和模式。 市场主导:以门票、船票、商业经营权等未来收益反哺后期运营维护。 科技赋能:符合条件的区域强化科技赋能,植入光影互动、人机交互、数字孪生、AI模拟等新技术新场景,加大宣传推广,打响“夜京城”品牌知名度。 # 第五章 构建城市安全韧性照明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照明工作,要将安全韧性作为行业发展的基础性要求,切实筑牢照明行业发展的安全底线,强化城市照明与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智慧社区建设等工作的结合,提升照明设施恢复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服务安全韧性城市建设。 # 一、优化道路亮度秩序,保障出行安全 统筹道路照明布局,结合道路等级,系统规划道路亮度秩序。凸显长安街、二至五环线及放射线路等重要道路。 将道路照明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特级照明、一级照明、二级照明和三级照明。见图5-1北京市全域道路亮度等级规划图、图5-2北京市中心城区道路亮度等级规划图。功能照明亮度分级及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1规定值。 表 5-1 功能照明亮度分级及控制指标表 <table><tr><td rowspan="2">规划分类</td><td rowspan="2">道路类型</td><td colspan="3">路面亮度</td><td colspan="2">路面照度</td><td rowspan="2">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td><td rowspan="2">环境比SR最小值</td></tr><tr><td>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td><td>总均匀度Uo最小值</td><td>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td><td>平均照度Eh,av(Ix)维持值</td><td>均匀度UE最小值</td></tr><tr><td>特级照明-I</td><td>长安街(五环内: 衡门口-远通桥段)</td><td>2.5</td><td>0.4</td><td>0.7</td><td>38</td><td>0.4</td><td>10</td><td>0.5</td></tr><tr><td>特级照明-II</td><td>长安街(五环线以外路段)、中轴(除二环区域支路与内部路外)、二、三、四、五环路、放射线路</td><td>2.25</td><td>0.4</td><td>0.7</td><td>34</td><td>0.4</td><td>10</td><td>0.5</td></tr><tr><td>一级照明</td><td>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快速路联络线、城市快速路及城市主干路</td><td>2.0</td><td>0.4</td><td>0.7</td><td>30</td><td>0.4</td><td>10</td><td>0.5</td></tr><tr><td>二级照明</td><td>城市次干路</td><td>1.5</td><td>0.4</td><td>0.7</td><td>20</td><td>0.4</td><td>10</td><td>0.5</td></tr><tr><td>三级照明</td><td>城市支路</td><td>0.75</td><td>0.4</td><td>-</td><td>10</td><td>0.3</td><td>15</td><td>-</td></tr><tr><td colspan="9">注: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相应降低约30%。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td></tr></table> # 二、扮靓品质照明空间,打造舒适体验 推进首都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工程,按照“稳妥有序、由外而内”的原则,科学有序推动光源更新改造。对眩光严重、均匀度不达标的路段进行整治提升,替换道路照明现有钠灯为显色性高的LED等节能光源,改善道路绿化在路灯下的照明效果,营造清澈透亮的视觉感受,进一步提升道路照明的舒适度。 以3000K暖白光为主基调,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实施精细化调整。中轴线及历史区域采用低色温光源,烘托中华古韵与庄重大气的文化氛围;现代商务区域选用高色温光源,塑造简洁明快、充满活力的现代首都氛围。形成夜间引导清晰、城市形象展示度高、区域特色鲜明的城市夜间光环境(见图5-3北京市全域道路光色规划图、图5-4北京市中心城区道路光色规划图)。功能照明光色分区及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2规定值。 表 5-2 功能照明光色分区及控制指标表 <table><tr><td></td><td colspan="2">区域</td><td>光色</td></tr><tr><td rowspan="6">总体布局</td><td colspan="2" rowspan="2">中轴线及其延长线</td><td>二环内:1800K-2200K</td></tr><tr><td>二环外:2500K-2700K</td></tr><tr><td colspan="2">二环内除中轴外其他道路</td><td>2500K-2700K</td></tr><tr><td colspan="2">所有环线</td><td>3000K-3300K</td></tr><tr><td colspan="2">城六区二环外道路</td><td>3000K-3300K</td></tr><tr><td colspan="2">城六区外其他城区道路</td><td>3000K-4500K</td></tr><tr><td>局部</td><td>现代商务区域</td><td>如:CBD 区域、丽泽金融商务区、望京科技产业园、</td><td>4000K-4300K</td></tr><tr><td rowspan="2">调整</td><td></td><td>总部基地、金盏自贸区等的区域内部支路。</td><td></td></tr><tr><td>历史区域</td><td>如:三山五园片区、模式口片区、宛平城片区等的内部支路。</td><td colspan="1">2500K-2700K</td></tr></table> 将全龄友好理念融入城市照明提升,结合城市环境整治、街区有机更新的工作,推进改善慢行系统道路照明。溢散光控制符合国家标准,全面采用防眩光灯具。在老年社区、儿童活动区增设低位照明和应急指引标识,完善无障碍道路照明设施,实现连续照明均匀覆盖。 提高车行道路与周边环境的亮度比,环境亮度不足的需按表5-3自查,根据对应的环境亮度比计算非机动车道补充照明亮度,形成全龄友好的、安全明亮的整体功能照明环境。 表 5-3 功能照明亮度指标表 <table><tr><td>规划分类</td><td>规划平均亮度(cd/m2)</td><td>环境比</td><td colspan="2">非机动车道平均亮度(cd/m2)</td></tr><tr><td rowspan="2">特级照明-I</td><td rowspan="2">2.5</td><td rowspan="4">0.5</td><td>有实体分隔</td><td>1.25</td></tr><tr><td>无实体分隔</td><td>2.5</td></tr><tr><td rowspan="2">特级照明-II</td><td rowspan="2">2.25</td><td>有实体分隔</td><td>1.125</td></tr><tr><td>无实体分隔</td><td>2.0</td></tr><tr><td rowspan="2">一级照明</td><td rowspan="2">2.0</td><td rowspan="2">0.5</td><td>有实体分隔</td><td>1.0</td></tr><tr><td>无实体分隔</td><td colspan="1">2.0</td></tr><tr><td rowspan="2">二级照明</td><td rowspan="2">1.5</td><td rowspan="2">0.5</td><td>有实体分隔</td><td>0.75</td></tr><tr><td>无实体分隔</td><td colspan="1">1.5</td></tr><tr><td rowspan="2">三级照明</td><td rowspan="2">0.75</td><td rowspan="2">0.5</td><td>有实体分隔</td><td>0.375</td></tr><tr><td>无实体分隔</td><td colspan="1">0.75</td></tr></table> 景观照明立足群众感受,灵活响应季节、环境及心理需求,设置多元模式,结合不同区域历史文化背景和园林绿化本底,打造舒适宜人的高品质光环境。如依照四季气候特征,打造城市景观小品以及悬挂灯笼、中国结、雪花标识灯、缠树灯等装饰,切换照明色彩,优化整体景观效果。有条件的区域要推进装饰性灯饰线路入地,保证环境整洁有序。 # 三、筑牢设施安全基础,动态消除隐患 聚焦城市照明设施全周期运行安全,推动“全面普查一精准诊断一动态整改”的设施安全保障工作常态化。针对设施老旧、使用运行年限长、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完善路灯灯具、电缆线路、控制箱柜等设备设施的信息台账,健全城市照明设施有机更新机制;加强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要求设置等保等级,严防网络安全事故,为首都夜间环境筑牢安全基础。 # 四、强化照明应急体系,构建韧性光网 推广应用具备应急保障功能的储能路灯,对易受灾地区应用“储能+照明”模式,部署储能路灯,构建韧性防灾体系。强化“削峰填谷”,智能用电,减轻高峰时段用电负荷,促进电网调峰。针对极端天气,实现“监测预警—自动应急”功能。优化应急电源布局,配置储能设备,多能源互补,增强设施维持力、恢复力。通过亮度等按需动态响应,满足居民夜间安全心理需求,强化应急场景安全感。 # 第六章 引领绿色低碳照明示范 绿色低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社会能源消耗重要环节的城市照明,更应该提前谋划,落实责任,强化行业示范,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 一、细化区划指标,保障照明质量 以首都功能服务保障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导向,坚持“分区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以用地性质为依据,科学划定三类照明分区,同一区域内的照明载体采用相同或相似的照明策略,系统推进照明布局优化,完善精细化指标体系。 景观照明区域划分为三类照明区,包括:I类城市照明区(优先建设区-首都功能核心区、优先建设区-非首都功能核心区)、II类城市照明区(限制建设区)、III类城市照明区(暗天空控制区、暗天空保护区)。照明分区控制原则见表6-1。其中III类城市照明区需严格控制景观照明及上射光(见图6-1 北京市景观照明区域划分图)。 表 6-1 城市景观照明分区及照明控制原则 <table><tr><td colspan="2">照明规划分区</td><td>两线三区规划分区</td><td>照明控制原则</td></tr><tr><td rowspan="2">I类城市照明区</td><td>I-1优先建设区-首都功能核心区</td><td>集中建设区</td><td rowspan="2">在保障功能照明的基础上 优先、适度安排景观照明 建设</td></tr><tr><td>I-2优先建设区-非首都功能核心区</td><td>集中建设区</td></tr><tr><td>Ⅱ限制建设 区</td><td>限制建设区</td><td>限制建设区</td><td>保障功能照明,应对景观 照明有严格限制要求</td></tr><tr><td rowspan="2">Ⅲ生态控制 区</td><td>Ⅲ-1 暗天空控制区</td><td>生态控制区</td><td>对人工照明有严格限制要 求,应保持城市暗天空</td></tr><tr><td>Ⅲ-2 暗天空保护区</td><td>生态保护红线</td><td colspan="1">禁止建设一切人工照明</td></tr></table> 为实现城市照明资源的合理配置,对规划范围内载体,提出亮度、动态、光色三个控制指标,根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获取控制要求。指标应符合表6-2、表6-3、表6-4、表6-5规定值。 表 6-2 景观照明亮度控制限值表 <table><tr><td colspan="2">照明分区</td><td>亮度对比度</td><td>局部最高亮度</td></tr><tr><td rowspan="2">I类城市照明区</td><td>I-1优先建设区-首都功能核心区</td><td>1:10</td><td>250cd/㎡</td></tr><tr><td>I-2优先建设区-非首都功能核心区</td><td>1:10</td><td>250cd/㎡</td></tr><tr><td>II类城市照明区</td><td>限制建设区</td><td>1:5</td><td>75cd/㎡</td></tr><tr><td rowspan="2">III类城市照明区</td><td>III-1暗天空控制区</td><td>1:2</td><td>10cd/㎡</td></tr><tr><td>III-2暗天空保护区</td><td>/</td><td>/</td></tr></table> 表 6-3 景观照明光色控制限值表 <table><tr><td rowspan="3">基础光色分类</td><td rowspan="2">暖色表</td><td rowspan="2">暖黄<3300K</td><td rowspan="3">彩色光比例</td><td>彩光不限</td></tr><tr><td>局部彩光</td></tr><tr><td>中间色表</td><td>3300K≤中性白<5300K</td><td>禁止彩光</td></tr></table> 照明动态分为禁止动态、禁止剧烈动态、动态不限三类。照明动态的控制为上限控制,只限定照明动态变化的范围,具体方式可在此范围内确定。 禁止动态:照明动态模式为静止不变的状态,不允许光色和亮度上的动态变化。 禁止剧烈动态:照明动态模式设有可变化的程序,但仅允许光色和亮度呈较低频率的变化或渐变。 动态不限:照明动态模式设有可变化的程序,允许光色和亮度呈现较高频率的变化或跳变。 表 6-4 建/构筑物亮度等级控制指引 (单位: cd/m²) <table><tr><td rowspan="2">照明分区</td><td rowspan="2">用地性质</td><td colspan="5">特殊重要性标志性建筑</td><td colspan="5">I级建筑:美学或历史价值突出,或形成重要场景的天际轮廓线</td><td colspan="5">II级建筑:构成重要街道连续界面</td><td colspan="5">III级建筑:视觉影响力、美学与历史价值不突出</td></tr><tr><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r><tr><td rowspan="3">I-1类城市照明区</td><td>一级</td><td>25</td><td>20</td><td>15</td><td>15</td><td>22</td><td>15</td><td>18</td><td>12</td><td>8</td><td>10</td><td>10</td><td>12</td><td>10</td><td>5</td><td>8</td><td>8</td><td>10</td><td>8</td><td>3</td><td>5</td></tr><tr><td>二级</td><td>20</td><td>15</td><td>10</td><td>10</td><td>15</td><td>12</td><td>15</td><td>10</td><td>5</td><td>8</td><td>8</td><td>10</td><td>8</td><td>3</td><td>5</td><td>5</td><td>8</td><td>5</td><td>3</td><td>3</td></tr><tr><td>三级</td><td>15</td><td>10</td><td>8</td><td>8</td><td>12</td><td>10</td><td>10</td><td>12</td><td>8</td><td>3</td><td>5</td><td>5</td><td>8</td><td>5</td><td>3</td><td>3</td><td>3</td><td>5</td><td>3</td><td>3</td></tr><tr><td rowspan="3">I-2类城市照明区</td><td>一级</td><td>20</td><td>15</td><td>10</td><td>8</td><td>12</td><td>15</td><td>18</td><td>12</td><td>8</td><td>10</td><td>10</td><td>12</td><td>10</td><td>5</td><td>8</td><td>8</td><td>10</td><td>8</td><td>3</td><td>5</td></tr><tr><td>二级</td><td>15</td><td>10</td><td>5</td><td>5</td><td>10</td><td>12</td><td>15</td><td>10</td><td>5</td><td>8</td><td>8</td><td>10</td><td>8</td><td>3</td><td>5</td><td>5</td><td>8</td><td>5</td><td>3</td><td>3</td></tr><tr><td>三级</td><td>10</td><td>5</td><td>3</td><td>3</td><td>8</td><td>10</td><td>10</td><td>12</td><td>8</td><td>3</td><td>5</td><td>5</td><td>8</td><td>5</td><td>3</td><td>3</td><td>3</td><td>5</td><td>3</td><td>3</td></tr><tr><td colspan="2">II类城市照明区</td><td>10</td><td>5</td><td>3</td><td>3</td><td>5</td><td>8</td><td>10</td><td>5</td><td>3</td><td>3</td><td>5</td><td>5</td><td>5</td><td>3</td><td>3</td><td>3</td><td>3</td><td>3</td><td>3</td><td>3</td></tr><tr><td colspan="2">III-1类城市照明区</td><td>5</td><td>5</td><td>5</td><td>/</td><td>5</td><td>3</td><td>3</td><td>3</td><td>/</td><td>3</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 colspan="2">III-2类城市照明区</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 colspan="22">用地性质参考以下进行分级:一级如商业商务主导区、交通枢纽主导区、文化教育主导区、行政办公主导区等。二级如居住主导区、生产主导区、基础设施主导区、公共服务主导区、绿地水域主导区、混合功能主导区、村庄建设主导区等。三级如特殊功能主导区、战略留白主导区、动态留白主导区。中低层建/构筑物可适当提高亮度。以上表格适用于平日与一般节假日。</td></tr></table> 表 6-5 建/构筑物色温及彩光比例控制指引 <table><tr><td rowspan="2">照明分区</td><td rowspan="2">用地性质</td><td colspan="5">特殊重要性标志性建筑</td><td colspan="5">I级建筑:美学或历史价值突出,或形成重要场景的天际轮廓线</td><td colspan="5">II级建筑:构成重要街道连续界面</td><td colspan="5">III级建筑:视觉影响力、美学与历史价值不突出</td></tr><tr><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d>政务</td><td>商业</td><td>文化</td><td>居住</td><td>其他</td></tr><tr><td rowspan="3">I-1类城市照明区</td><td>一级</td><td>LK S</td><td>LK S</td><td>LHS</td><td>LHR</td><td>LHS</td><td>LK S</td><td>LK S</td><td>WH S</td><td>WH R</td><td>LHR</td><td>LK R</td><td>LK S</td><td>WH S</td><td>WX F</td><td>LHR</td><td>LK R</td><td>LK R</td><td>WX R</td><td>LX F</td><td></td></tr><tr><td>二级</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WRF</td><td>WXF</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WRF</td><td>WXF</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WXF</td><td>LX F</td><td></td></tr><tr><td>三级</td><td>LHF</td><td>LHR</td><td>LFR</td><td>LXF</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WXF</td><td>WXF</td><td>LFX</td><td>LF X</td><td>LHR</td><td>WXF</td><td>WXF</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WXF</td><td>LX F</td><td></td></tr><tr><td rowspan="3">I-2类城市照明区</td><td>一级</td><td>LK S</td><td>LK S</td><td>LHS</td><td>LHR</td><td>LHS</td><td>LK S</td><td>LK S</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K R</td><td>LK S</td><td>LHR</td><td>LXR</td><td>LHR</td><td>LK R</td><td>LK R</td><td>LXR</td><td>LX F</td><td></td></tr><tr><td>二级</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X F</td><td></td></tr><tr><td>三级</td><td>LHF</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XR</td><td>LHR</td><td>LH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F X</td><td>LH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 F</td><td></td></tr><tr><td colspan="2">II类城市照明区</td><td>LXF</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td></tr><tr><td colspan="2">III-1类城市照明区</td><td>LXF</td><td>LXR</td><td>LXR</td><td>/</td><td>LHR</td><td>LXR</td><td>LXR</td><td>LXR</td><td>/</td><td>LXR</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 colspan="2">III-2类城市照明区</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d></tr><tr><td colspan="21">第一个字母代表照明基础色温: L-冷暖不限; W-暖黄<3300K; C-3300K≤中性白<5300K。第二个字母代表照明彩光比例: K-彩光不限; H-局部彩光; X-禁止彩光。第三个字母代表照明动态: S-动态不限; R-禁止剧烈动态; F-禁止动态; /-禁止照明。以上表格适用于平日与一般节假日。</td><td></td></tr></table> # 二、提升照明质效,推广绿色照明 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推进绿色照明工作,分步实施全市路灯节能改造工程,实现LED光源应用率从 $60\%$ 提高到 $90\%$ 。分阶段在全市域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推广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照明新技术、新产品。加强绿色电力在照明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照明系统绿电能源使用比例。 严控城市道路功能照明功率密度,新、改、扩建道路功率密度值(LPD) $100\%$ 达标,原有道路达标率不小于 $90\%$ 。 # 三、聚焦环境友好,构建和谐生态 划定暗天空保护区,确保夜间生态照明指标符合国际暗天 空保护标准;结合动植物保护、鸟类迁徙路线等因素,同时设置颐和园等区域为暗天空控制区,实现保护与重大活动需求的平衡(见图 6-1 北京市景观照明区域划分图)。 推进动植物友好型照明,选择适当的照明亮度、波长,增添上树保护及隐蔽措施,减少人造光对生态节律的干扰;实施夜间开灯时间管控,为鸟类、植被营造适宜生存环境,实现城市照明需求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协同共生。 # 四、强化科技引领,助力新兴产业 以新技术赋能照明产业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方面的优势,促进照明产业和当地新技术产业互相融合、共同发展。如依托人工智能技术优势,实现AI辅助灯光秀生成和AI动画设计;推进“文化+消费+照明”三位一体模式,将文化产业融入照明建设,创新内容与运营模式;依托光伏发电技术,打造大运河零碳灯光秀;结合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支撑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建设,提升车路协同水平。 # 第七章 健全管理机制保障实施 城市照明管理作为公共事务涉及规划、建设、运维、监管等诸多管理环节,包括政府部门、建设主体、运维企业、市民群众等多元参与主体,进一步优化“规建管运”一体推进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城市照明管理规范、运行有效。 # 一、完善标准制度体系 编制发布《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优化景观照明运行模式,丰富景观照明场景。景观照明设定平日、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四个等级,开启时长、范围和运行模式,可根据季节、天气、时段、区域进行灵活设定,确保灯光效果与活动场景高度适配。重要地标建筑在平日保持常亮,在旅游旺季,针对旅游景点、地标等重点区域,根据实时客流情况及活动需求,动态调整灯光开启时间、亮灯模式及动态效果。 北京市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代较早,部分设施服役年限已逾20年,存在老化陈旧等问题。为全面提升城市照明品质,推动管理模式由被动维护向主动规划转型升级,构建“十五年滚动更新”长效机制,系统化、规范化推进照明设施更新工作。 # 二、强化规划统筹引领 下一步,市一级编制各区照明导则,鼓励各区在导则指引下编制区级照明规划,加强对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保障市区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为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提供专 业技术依据。如已经完成规划编制且在有效期内的,需根据本规划进行内容修订;如计划编制的,需与本规划衔接,保障规划要求的一致性。强化规划编制协同,征求发改委、园林局、文旅局、城管委等部门意见,明确技术标准及实施路径。 # 三、提高智慧管理能力 统筹城市照明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与管理模式创新,构建“一网一图一平台”与智慧城市整体框架衔接,同步部署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现市区组团级城市照明“一网统管”,推进设施整合、信息共享、管理协同,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风险,切实提高城市照明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与运行安全。构建“数字照明孪生地图”强化重点区域景观照明集中控制,实现城市照明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构建“AI辅助照明管理平台”,实现智能调光、自动启闭、巡检辅助、自动评价生成等智能化管理目标。 # 四、夯实运维管理水平 全面修订《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规范》,对城市照明设施运维管理的内容、作业规范、考核评价标准等进行细化和规范,以地方标准形式印发全市执行。修订《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重点对景观照明设施的节能要求、安全要求、供配电与控制、施工与验收、管理与维护等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强化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衔接,压实维护作业单位的管理责任,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开展城市照明设施运维管理,促进设施安全、有效运行。 # 五、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共建机制,分层分类推进任务落实。深化市场化融资体系,置换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对重点区域实施差异化供用电优惠政策,激励相关方积极参与。强化照明设施“四同步”(新建、改建、扩建、更新同步)、“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验收)要求,鼓励业主单位在总体规划框架下自主实施照明建设,并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将景观照明配建要求纳入建筑设计规范,严格设计方案审查,制定完善规划指标管控体系和落实机制。 # 第八章 重点任务及精品项目 为全面完成本规划的目标任务,梳理形成以下重点任务及精品项目清单,主要包括9个重点任务,6个精品项目,需要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抓好任务落实。 # 一、重点任务 # (一)全市路灯低碳节能改造项目 为落实国家低碳节能战略,开展中心城区四环内路灯低碳节能改造,对长安街及中轴线延长线道路的全部普通灯具和部分步道灯进行传统光源替换。 # (二)老旧景观照明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结合道路大修工程,重点更新老化陈旧市级照明设施,主要包括二、三、四环市属立交桥共21座:建国门桥、光明桥、玉蜓桥、官园桥、鼓楼桥、安定门桥、玉泉营桥、丽泽桥、六里桥、四元桥、北辰西桥、北辰桥、北辰东桥、安慧桥、惠新西桥、望和桥、十八里店桥、榴乡桥、马家楼桥、丰北桥、岳各庄桥。 # (三)中轴线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传统中轴线(钟鼓楼-永定门段)重点优化提升遗产点位照明,严格遵循文物保护要求,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可逆伤害。 同步推进前门大街步行街、前门东西大街时光隧道、永定门内大街、天桥南大街、前门大街、前门东路、南北池子大街、地安门内大街、煤市街、南北长街道路、中轴线南端道路遗址 等线性空间景观照明系统化改造,结合道路功能提升与环境整治,构建连续完整的夜间景观廊道。结合重大活动,在永定门、天桥艺术中心等节点策划主题灯光展示活动,强化文化传播效应。 # (四)天安门广场地区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天安门广场地区进行景观照明全面体检,加强维护检修,对十五年以上的老旧照明设施进行滚动更新,如对人民大会堂、天安门城台、观礼台、金水桥等开展光源改造提升,持久永续的展现庄严、沉稳、厚重、大气的大国首都夜景气质。补充东西两侧树木挂树灯。适度增补远景建筑照明,消除视觉暗区。 # (五)长安街及其延长线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十五五”时期重点针对木樨地桥至建国门桥段进行照明查漏补缺,以现状照明为基础,对部分灯具坏损、视觉效果不统一的建筑进行提升。补充两侧树木照明,按季节调整光色。 # (六)二环、三环、四环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重点推进二环路两侧建筑照明提升工作,结合道路大修工程,优先更新服役超十五年的建筑立面及景观照明设施,消除照明暗区,强化首都功能核心区夜间形象;补充完善二环路文化景观环线夜间照明。 统筹推进三环、四环景观照明系统优化。其中三环莲花桥-马甸桥段及四环南沙窝桥-健翔桥段,配合环线道路大修与环境提升工程,提升两侧建筑载体,结合载体特征打造韵律鲜明的夜景观廊道;三环丰台段按建设年限分批次更新老旧灯具,整 体构建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环线夜间景观体系。 # (七)八达岭长城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现有基础上补充照明暗区,拓展八达岭夜长城开放段,配电室变压器总容量增容,老旧电缆更新,新建智能控制系统。 # (八)编制各区照明规划和重点商圈等区域照明导则或城市设计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编制区级规划,统筹城市夜间空间发展与风貌管控。结合《北京市“十五五”时期城市照明发展规划》对区域照明建设提供设计依据。对重点商圈等区域进行区域化管理。可衔接城市更新与夜间经济布局,规避重复建设。通过制定差异化导则为各区域提供设计审批的技术指引,实现“一区一策”精细化管控,从而保障照明效果精准匹配功能定位,全面提升夜间环境品质与安全能级。 # (九)编制发布《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对《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结合重大活动保障,活力氛围需求对开灯时长进行优化。明确三种照明模式,实行平日、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四个等级管理。根据管理范畴,建立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全域体系,覆盖农村道路、住宅小区、桥下空间等盲区。量化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并提出指标。加强实施机制系统性,建设全流程管控,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 二、精品项目 (一)开新大街(开阳桥-积水潭桥段)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配合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工作要求,提升开新大街夜间识别度。补充人行尺度建筑空间照明,突出地铁出入口与街角口袋公园等开放空间,满足夜间安全出行及展现古都风貌的功能需要。 # (二)崇雍大街(玉蜒桥-雍和宫段)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崇雍大街(玉蜓桥-雍和宫段)沿线对现状老化坏损灯具进行更换,配合环境整治工作进程,对街道两侧绿化照明进行提升,补充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暗区照明,提升夜间活动安全性。 # (三)两广路(六里桥-双井桥段)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配合整体环境整治提升,刻画重要道路十字路口两侧建筑组团特色界面识别度,丰富人行空间及道路照明层次;以街区公园节点、天桥及桥下空间、中央隔离带等景观照明的精准补充,凸显漕运古韵与现代新脉的时空对话,营造贯通历史记忆与当代生活的夜行体验空间。 # (四)进京第一印象区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重点提升:连接大兴国际机场的进京路线(菜户营桥-五环段)、莲石东路、京藏高速(昌平、延庆区)沿线的城市门户形象,形成明亮清新、现代简约的进京门户夜间走廊。 # (五)重点区域及水系景观照明提升项目 重点推进永定河(两园一河)景观照明建设。深入挖掘文化带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可游可赏、优美秀丽的首都山水画卷。 什刹海等区域以及各区重要地标,在现有景观照明基础上补充照明暗区,挖掘文化特征塑造独特历史氛围,满足夜间游 览需求。 重要水系推进坝河二期夜间环境,跟随景观改造,在满足功能照明的基础上,与周边景观环境共同打造夜间多元体验,激发水畔活力。 # (六)城市照明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探索构建“一网一图一平台”的智慧管理体系。以集约高效、科学有序为原则,推进城市照明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由市级统筹,各区配合搭建,市管设施以及重要区域的区管设施全部接入平台,各区级既有平台充分接入市级平台,实现设施控制管理的全域覆盖与分级调度。 # 三、有关要求 城市照明工作关乎城市形象、民生福祉与夜间经济活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强化统筹、细化目标、明确时序,对项目的投资需求进行细化分解。一是充分利用国家“两重”“两新”等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既有路灯节能改造等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组织申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二是积极研究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强化市区联动,探索“照明+”持续运营机制,引导社会企业以景观照明产生的广告效益、门票、船票、商业经营权等未来收益反哺后期运营维护。三是强化标准执行,放大规范实施集中采购带来的规模效益,加强项目建设成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图集目录 图3-1 北京市城市照明总体结构图 图3-2 北京市景观照明要素系统规划图 图3-3 北京市夜京城名场景规划图 图3-4 北京市灯光秀场分布规划图 图4-1 北京市“夜京城·水韵”场所分布规划图 图4-2 北京市“夜京城·园影”场所分布规划图 图4-3 北京市“夜京城·市集”场所分布规划图 图4-4 北京市“夜京城·揽胜”游线规划图 图5-1 北京市全域道路亮度等级规划图 图5-2 北京市中心城区道路亮度等级规划图 图5-3 北京市全域道路光色规划图 图5-4 北京市中心城区道路光色规划图 图6-1 北京市景观照明区域划分图 图3-1 北京市城市照明总体结构图 图例: 一核 两轴 四环 多点 图3-2 北京市景观照明要素系统规划图 图例: 一心 十八线 多地标 两轴 三十五区 三环 滨水界面 图3-3 北京市夜京城名场景规划图 图例: 看城市 看历史 看山水 看风景 图3-4 北京市灯光秀场分布规划图 图例: 首都功能核心区边界 灯光秀场点位 图4-1 北京市“夜京城.水韵”场所分布规划图 图例: 首都功能核心区边界 水系 图4-2 北京市“夜京城.园影”场所分布规划图 图例: 首都功能核心区边界 公园绿地 图4-3 北京市“夜京城·市集”场所分布规划图 图例: 首都功能核心区边界 “夜京城·市集”场所点位 图4-4 北京市“夜京城.揽胜”游线规划图 图例: 游线 码头点位 消费点位 公园绿地 文体设施 地标点位 图5-1 北京市全域道路亮度等级规划图 图例: 特级照明-I 特级照明-Ⅱ 一级照明 二级照明 三级照明 图5-2 北京市中心城区道路亮度等级规划图 图例: 特级照明-I 特级照明-Ⅱ 一级照明 二级照明 三级照明 图5-3 北京市全域道路光色规划图 图例: 1800K-2200K 2500K-2700K 3000K-3300K 3000K-4500K 4000K-4300K 图5-4 北京市中心城区道路光色规划图 图例: 1800K-2200K 2500K-2700K 3000K-3300K 3000K-4500K 4000K-4300K 图6-1北京市景观照明区域划分图 图例: I类城市照明区(优先建设区-首都功能核心区) I类城市照明区(优先建设区-非首都功能核心区) II类城市照明区(限制建设区) III类城市照明区(暗天空控制区) III类城市照明区(暗天空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