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专题报告_45页_2mb
报告摘要
科创板专题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科创板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创新举措,旨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推动资本市场改革。自2018年11月5日首次提出以来,科创板在制度设计、发行标准、配售机制、交易规则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以适应新兴科技企业的特点。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制度创新
- 发行与退市制度:科创板实行“上交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的发行制度,取消直接定价,改为市场化询价定价。同时,科创板在退市机制上更为严格,压缩退市时间,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第一年警示,第二年退市。
- 上市企业标准:科创板支持六类战略新兴产业,包括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医药生物、高端装备和新材料。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采用多元考核标准,如市值、营收、利润、现金流和研发投入。
- 新股配售机制:保留网下和网上配售机制,但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60%。新增战略配售、绿鞋机制、保荐机构跟投和高管参与配售等机制。
- 交易规则:科创板上市后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为20%。同时,引入盘后交易机制,申报数量下限为200股。投资者门槛为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且参与证券交易满2年。
发行标准
| 预计市值 | 净利润 | 营收 | 现金流 | 研发投入 | 产品 |
|---|---|---|---|---|---|
| 不低于10亿 |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 | - | - | - | - |
| 不低于15亿 |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 并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1亿 | - | - | - |
| 不低于20亿 | - | 并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亿 | 并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 | - | - |
| 不低于30亿 | - | 并且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亿 | - | - | - |
| 不低于40亿 | - | - | - | 并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收的比例不低于15% | 主要业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 |
科创板已受理企业情况
- 截至2019年6月10日,科创板已受理企业共计119家。
- 大部分企业选择第一套上市标准,即市值不低于10亿元,且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元。
- 企业地区分布以长三角地区为主,占比超过40%;其次是华北地区(29%)和广东地区(14%)。
- 行业分布以信息技术行业为主,占比约40%,其次为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行业。
- 营收集中在1-5亿元区间,占比接近一半;净利润主要分布在0.5-5亿元区间,其中两家尚未实现盈利。
投资者门槛与配售机制
- 投资者门槛为20个交易日证券及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且参与证券交易满2年。
- 配售机制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六类中长线资金对象配售。
对A股市场的影响
- 科创板的推出对A股市场存在一定的分流效应,但整体影响较为有限且可控。
- 中小板在减量环境下推出,对存量市场影响较大;创业板在增量流动性环境下推出,影响较小。
- 科创板初期资金关注度高,可能带动估值上行。
科创板估值体系
企业生命周期与估值方法
- 企业生命周期包括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
- 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适用不同的估值方法。
估值方法适用范围
| 估值方法 | 适用范围 |
|---|---|
| DCF | 适用于分红多且稳定的企业 |
| DDM | 适用于现金流稳定的企业 |
| PE | 传统估值方法,以业绩有关 |
| PEG | 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弥补PE对企业动态成长性估计的不足 |
| PB | 从全体投资人的角度,反映市场价值和收益 |
| PS | 销售收入快速增长,暂时还没有利润的公司 |
| EV/EBITDA | 折旧摊销较大的企业 |
| Pipeline | 适用于创新药企业 |
不同周期企业适用的估值方法
| 估值方法 | 初创期 | 成长期 | 成熟期 | 衰退期 |
|---|---|---|---|---|
| 现值法 | - | - | ✓ | - |
| DCF | - | - | ✓ | - |
| DDM | - | - | ✓ | - |
| 估值法 | - | ○ | ✓ | ✓ |
| PE | - | ○ | ✓ | - |
| PEG | - | ○ | ✓ | - |
| PB | - | ✓ | ✓ | - |
| PS | ✓ | ✓ | - | - |
| EV/EBITDA | ✓ | ✓ | ✓ | - |
| Pipeline | - | - | - | ✓ |
典型企业估值案例
- 中芯国际:由于高资本开支,采用EV/EBITDA估值法更为合理。
- 京东:因持续亏损,PE指标波动大,PS估值法更为稳定。
- 百济神州:虽未盈利,但其市值已超越A股98%的医药公司,采用Pipeline估值法更为适用。
- 特斯拉:净利润持续为负,但经营活动现金流改善,PS估值法表现更为稳健。
结论
科创板作为制度创新的先行试点,为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和估值提供了新的路径。其制度设计更贴近新兴企业的发展需求,对A股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金分流和估值牵引两方面。在当前流动性环境下,科创板的分流效应较为有限,但其高关注度可能带动估值上行。投资者应关注科创板企业的生命周期及行业特性,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进行投资决策。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