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_4页_230kb
报告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提出以下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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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 完善推进机制:统筹发展改革、能源与住建等部门协作,明确物业和业委会职责,简化建设流程。
- 既有社区改造:制定行动计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具备条件的社区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充电车位,推广分时共享模式。
- 新建社区配建:新建住宅项目固定车位100%需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供电管线需同步建设至车位,相关部门加强规划监督。
- 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统建统营”模式,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广“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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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充换电网络覆盖
- 规划机制:科学编制省级及区县级充电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资源,明确新建设施的论证要求。
- 城市布局:优化中心城区和外围城区充电网络,因地制宜建设换电站,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建设专用充电站满足公交、物流等专用车需求。
- 县域覆盖:推进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建设,实现充电站“县县覆盖”、充电桩“乡乡覆盖”,重点配置在企事业单位、交通枢纽等场所。
- 高速公路网络:制定分阶段覆盖方案,2025年前重点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 单位及园区:推动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桩对外开放以扩大公共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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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与标准提升
- 车网互动(V2G):支持电网企业与车企共建创新平台,推进跨行业技术研发,完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
- 智能有序充电:推广智能充电桩,落实峰谷电价政策,引导用户错峰充电,逐步形成行业统一标准。
- 充换电技术: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推动无线充电和自动无人充电技术研发;统一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完善电池与充电设施的数据交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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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与服务优化
- 设备运维:充电企业需建立智能化运维体系,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效率,创新分区停放管理维护充电秩序。
- 服务体验:推进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和多渠道支付结算;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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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电网建设
- 电网衔接:电网企业需优化规划,预留高压大功率充电能力,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
- 资源保障: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需保障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和廊道空间,协调工程建设推进。
- 供电服务: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强化价格政策执行监管,规范转供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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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安全监管
- 建立监管体系:推行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完善“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 消防管理:加强停车场、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明确加油站、加气站充电设施建设位置要求。
- 监管平台: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实现跨平台数据共享与安全预警;推动与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融合,探索车桩一体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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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支持
- 财政补贴:对公共充电桩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地方可制定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补贴标准,重点支持大功率充电和车网互动示范项目。
- 金融服务:创新专项债券和基金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充电设施专属保险产品。
该意见旨在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存在的社区建桩难、城乡布局不均、用户体验不足、安全监管薄弱等问题,通过政策协同、技术创新、标准完善、资源保障等措施,构建智能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及“双碳”目标实现。政策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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