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5-普华永道-新食品安全法解读_12页_1mb
报告摘要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与总结
新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4月24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誉为“史上最强”。
主要特点
新法从“新”、“严”、“深”、“全”四大方面做出了改变:
新的监管措施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化标准制定主体,建立强制执行标准,涵盖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验制度。
-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要求建立完整追溯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食品全链条信息,确保问题食品顺向追踪或逆向溯源。
-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要求企业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 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第三方平台需审查商户资质,对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消费者举报有据时应配合处理。
- 保健食品与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实行注册和备案制度,禁止分装婴幼儿配方食品,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
严厉的法律责任
- 虚宣传和欺诈责任:禁止发布未经批准或与批准文件不符的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严惩。
-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实行首负责任制,企业先行赔付;增设“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强化企业危机管理要求,避免二次销售问题食品。
更深入的规定
- 完善召回制度:扩大召回范围,明确召回流程,禁止不合规定食品流入市场。
- 强化风险评估制度:扩大专家委员会组成,涵盖生物及环境领域,加强风险识别与评估。
- 应急预案:要求企业制定应急方案,监管部门调查事故责任,公布调查结果。
全面的监管范围
-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纳入食品添加剂许可制度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范围。
- 贮存和运输环节:明确规定非经营者义务和法律责任,强调安全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企业需提升合规管理,加强供应链控制,与国际标准靠拢,建立从预防到应对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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