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KPMG_China-香港家族办公室税收优惠法案通过_5页_403kb
报告摘要
私人和家族企业系列:香港家族办公室税收优惠法案分析
概述
2023年5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通过单一家族办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 SFO)税收优惠法案,允许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于合资格资产的利润可享香港利得税豁免。该优惠适用于自2022/23课税年度起的利润,无需预先审批,只需在税务申报时履行自我声明义务。法案提高了香港作为家族办公室中心的竞争力,提供税收确定性与本地人才、法律、金融市场等优势。
家办税收优惠优势
- 合资格资产(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大部分常见金融产品)产生的投资利润可免征利得税。
- 附带收入(如利息)可豁免不超过合资格资产总盈利5%的部分。
- 无需预先审批,符合条件的SFO可自我评估并在利得税申报时申请豁免。
- 可全球范围投资,无本地投资或雇佣本地员工的限制,但员工应具备管理能力。
- 不对仅服务家族的SFO设牌照要求。
关键条件
家族结构
- 资格家族成员:包括直系后代、祖先、养子女、继子女等。
- 典型架构:必须设立单一家族办公室(SFO)和家族投资控股公司(Family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FIHC),两者分别受家族成员控制至少95%(若含豁免慈善机构,可降至75%)。多数家族通过个人或信托间接持有。
合资格资产(AUM)
- 合资格资产范围广,涵盖大部分金融产品,但不包括直接持有的不动产。
- SFO需管理总规模至少2.4亿港元的合资格资产。
- 所有利润不必通过FIHC直接持有,SFO通过FIHC或SPV间接持有的投资也可申请免税,免税比例基于股权比例。
运营与合规
- 考虑到香港运营成本,FIHC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但新法案取消原先要求“中央管理控制”,改为“通常在香港管理或控制”。
- FIHC需雇佣不少于2名合资格全职员工,年度香港运营开支不少于200万港元。
- SFO需提交IR1479自我声明表格,申报资产、利润及其他相关细节。
- SFO及其员工无需为香港居民,若雇佣非本地员工需通过担保申请工作签证。
行动建议
- 受影响家族应评估现有架构与新法案要求的匹配性,考虑是否重组以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 优化投资控股架构,明确哪些资产应通过FIHC持有以豁免税收。
- 评估本地运营成本与重组收益,确保符合条件。
联系信息
可通过emailHKFOenquiry@kpmg.com与毕马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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