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7年6月19日报送)_351页_2mb
报告摘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览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发行后公开发行股份数不低于总股本的25%。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拟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
- 发行后股本占比:不低于25%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发行价格:待定,由市场化询价或协商定价确定
- 发行方式:网下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
-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股东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
- 锁定期为36个月,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在任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
-
智巧投资:
- 锁定36个月,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张德峰等):
- 限售期为12个月,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
- 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减持比例限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1%。
-
减持规则:
- 减持前需提前公告,集中竞价交易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 减持不得影响控股股东地位,不得违反承诺。
- 违反承诺的减持所得收益需上缴公司。
三、股价稳定措施
- 启动条件:上市后3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
- 稳定措施: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单次不低于1,000万元。
-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分红与薪酬总和的50%。
- 启动程序:董事会应在触发条件后10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决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6个月内完成。
- 若公司回购未完成,实际控制人等应启动增持,6个月内完成。
- 信息披露:稳定措施启动时提前公告,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
四、信息披露与赔偿承诺
- 发行人及高管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违规赔偿:
- 若存在虚假记载等,发行人将回购新股,价格为发行价或加算利息。
- 若造成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
- 中介机构承诺: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对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五、股利分配政策
- 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 发行后分配政策:
- 优先现金分红,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分配条件包括: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支出。
- 决策机制:董事会制定,经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六、主要风险提示
- 客户集中风险:前五大客户占比均在70%以上,存在市场波动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电镀锌板、铝型材等占直接材料成本60%,价格受大宗商品影响。
- 股权集中风险: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90.18%,存在利益输送或控制权滥用风险。
- 其他风险:包括应收账款高、存货高、即期收益摊薄、资产负债率高、税收优惠风险、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风险、用工管理、安全生产等。
七、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立通路)
- 法定代表人:邵树伟
-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7,500万元
- 成立日期:1980年11月25日
-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 主要业务: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与销售
- 主要客户:海信、TCL、康佳、夏普、创维、长虹、海尔等
- 主要产品: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模具、底座、电子元器件等
- 市场地位:宝钢黑电用电镀锌板最大客户,2016年获得最佳战略合作奖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邵树伟,持股64.55%,通过智巧投资间接持股57.77%。
- 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合计持股90.18%。
- 关系:邵树伟与邵秋萍为兄妹,邵培生为其父,史旭平与邵秋萍为夫妻。
- 一致行动人协议:四人保持一致行动,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重大影响。
九、主要财务数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合计:123,344.47万元
- 负债合计:88,183.52万元
- 所有者权益合计:35,160.95万元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138,406.32万元
- 营业利润:14,018.07万元
- 净利润:11,222.21万元
- 扣非后净利润:12,284.84万元
- 每股净资产:4.69元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52%
- 2015年度:
- 营业收入:95,200.98万元
- 营业利润:8,156.70万元
- 净利润:7,144.29万元
- 扣非后净利润:6,682.74万元
- 每股净资产:3.50元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94%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79,613.71万元
- 营业利润:4,434.98万元
- 净利润:3,833.08万元
- 扣非后净利润:4,712.66万元
- 每股净资产:1.88元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74%
十、募集资金运用
- 主要项目:
- 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9,349.60万元)
- 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4,000.00万元)
- 年产300万套大屏幕液晶电视不锈钢外观件扩建项目(10,410.00万元)
- 年产500万套液晶显示结构模组生产项目(12,130.00万元)
- 5条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件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7,748.10万元)
- 年产60套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通用模具生产线(5,990.00万元)
- 合计:49,627.70万元
- 资金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优先置换前期投入或偿还贷款。
十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制度健全。
- 内部控制: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财务、运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
- 监管承诺:公司及高管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诚信履行义务。
十二、风险应对措施
- 客户集中:通过多元化客户策略、加强市场拓展等方式降低风险。
- 原材料波动: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确保价格稳定。
- 股权集中:通过股东协议、一致行动人机制等方式规范股东行为。
- 财务风险:加强现金流管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信息披露:公司及中介机构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 诉讼与仲裁: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关联方交易:公司已建立规范关联交易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总结: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公司主营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主要客户集中于国内一线电视品牌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高达90.18%,存在股权集中风险。公司已制定详细的股份锁定、股价稳定、信息披露、股利分配等承诺和措施,以确保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智能化改造及模具开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但需关注客户集中、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