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
报告摘要
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总结
核心内容
辽宁省为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和省政府部署,制定《辽宁省2022年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光伏发电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耕地占用。
主要观点
- 支持方向:聚焦于荒漠、水面、滩涂三类区域,优先推进具有土地资源优势的光伏项目。
- 建设规模:2022年安排总规模为8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其中阜新治沙光伏项目50万千瓦、盘锦水面光伏项目20万千瓦、大连滩涂光伏项目10万千瓦。
- 市场化优选:各市需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优选项目业主,原则上每个市仅选择一个项目业主。
- 项目要求:
- 申报单位需为单一投资主体,且控股方具备光伏开发经验和资金实力。
- 项目需认真论证盈利能力,全面评估风险,并承诺自担投资风险。
- 示范项目单体规模不得低于10万千瓦,且需确保无土地、环保、防洪、林草、军事和文物等限制性问题。
- 鼓励配套储能设施,储能比例不低于光伏功率的15%,时长超过3小时,优先采用共享储能模式。
关键信息
项目建设基本程序
- 市级推荐:各市发展改革委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公司,按照国家及省级相关规定选出项目业主,并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 省级审批: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电力公司,根据各市上报情况,发布建设计划并报国家能源局和东北能源监管局备案。
- 开工条件:项目业主须在计划下发后六个月内完成开工手续,包括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用地批复、接网论证意见等,确保不涉及军事、文物、防洪、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矿产压覆等问题。
- 建设时间表: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须在2022年底前完成实物投资,2023年底前建成。
项目类型与审批要求
- 光伏治沙项目:需取得林草部门审核同意书。
- 水面光伏项目:仅限于引水型水库水面,需取得水利部门批准意见或行政许可。
- 滩涂光伏项目:需办理用海批准文件及海域确权手续。
项目管理与监管
- 各市相关部门需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 项目申请报告中需包含安全专章,确保项目安全可控。
- 各市应督促项目业主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
保障措施
- 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地点、业主、容量和储能规模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
- 备案要求:若备案文件中的项目业主名称与建设计划不一致,需在备案文件中明确两者之间的隶属关系。
- 禁止违规: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变更等行为,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
总结
本方案通过明确支持方向、建设规模、基本要求和程序,推动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有序发展。强调市场化优选机制和项目合规性,鼓励配套储能设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与系统稳定性。同时,强化市级管理责任和监管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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