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报告摘要
山西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总结
当前,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山西作为全国唯一的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需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50%,发电量占比达30%;到2030年装机占比进一步提升至60%以上。
核心目标与任务
- 装机规模扩大:风电3000万千瓦、光伏5000万千瓦、水电及抽水蓄能224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600万千瓦。
- 多元化开发:
- 基地化开发:依托晋北、晋西地区资源,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及沿黄百里风光基地,新增风光装机2400万千瓦。
- 分布式开发:推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实施“光伏+”立体模式,新增分布式光伏600万千瓦。
- 生物质能扩展: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超100万千瓦。
- 地热能利用:重点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建设浅层地热能应用示范区,新增供暖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
- 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升级:聚焦高效光伏电池、大兆瓦风机、新型储能技术(如氢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研发,完善光伏制造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
消纳与储能策略
- 提升存储能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垣曲、浑源等重点项目;发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示范项目,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
- 优化电网结构:完善500千伏主网架,建设新能源汇集站,提升配电网支撑能力,推动智能互联。
- 强化灵活调节: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创新调度机制,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增强系统适应性。
- 非电利用拓展:推广地热能、生物质天然气等多元化应用,到2025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3000万立方米;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建设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
乡村与生态保护协同
- 乡村清洁化能源:实施光伏新村建设,提升农村电网,支持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助力乡村振兴。
- 生态优先原则: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在采煤沉陷区、荒山荒坡等区域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红线协调。
保障措施与实施机制
- 政策协同:完善土地、财政及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建立资源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优化复合用地政策,降低土地使用成本。
- 绿色金融创新:探索风电、光伏等基础设施REITs试点,扩大绿色债券和信贷对新能源的支持。
- 监测与评估:动态跟踪规划实施,强化消纳责任权重管理,评估电网接纳能力及电站运行效率,推动举措落地。
关键挑战与应对
- 消纳难题:需平衡大规模开发与电网安全,通过源网荷储协同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接入问题。
- 技术瓶颈:加快储能技术、氢能产业及数字化管理创新,提升产业链韧性。
- 区域差异:因地制宜推进不同场景开发,如晋北侧重外送基地,晋南聚焦源网荷储一体化。
规划强调以市场驱动替代政策依赖,推动可再生能源从发电端向全生命周期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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