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信息快报(第二期)_3页_260kb
报告摘要
201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信息快报(第二期)总结
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概况
截至2020年4月26日,共有196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板块披露情况如下:
- 沪市主板:796家
- 沪市科创板:37家
- 深市主板:246家
- 深市中小板:437家
- 深市创业板:451家
在这些公司中,存在不同级别的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15家(其中1家未明确缺陷等级,但根据其认定标准,被归类为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11家
- 一般缺陷:590家
导致重大缺陷的主要事项包括:
- 虚增收入及利润
- 对外违规担保
- 大额资金被实际控制人或员工侵占
- 采购与付款环节管理不善导致超额付款
- 重大投资项目管控不力
- 收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及时更正会计差错
- 减值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
- 年度报告与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 筹资业务审批不完善
- 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产整治
在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方面,1953家上市公司评价为“整体有效”,占比为99.29%;14家为“非整体有效”,占比0.71%。其中:
- 9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 2家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效
- 3家为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无效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6日,159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各板块披露情况如下:
- 沪市主板:849家
- 深市主板:241家
- 深市中小板:307家
- 深市创业板:193家
审计意见类型分布如下:
- 标准无保留意见:1569家,占比98.68%
- 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11家,占比0.69%
- 否定意见:9家,占比0.57%
- 保留意见:1家,占比0.06%
强调事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 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 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对外连带担保未履行法定程序
- 资产管理缺乏有效监控
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包括:
-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 财务人员涉嫌职务犯罪
- 财务报告流程未能发现重大错报
- 未对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更正
- 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收入
- 募集资金管理未达到有效控制
- 信息披露不规范
- 对子公司管控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三、初步分析
根据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专家小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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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披露时间的影响
部分上市公司因疫情原因推迟了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但仍有一些公司主动披露了相关报告,显示出一定的合规意识。 -
内部控制缺陷的集中领域
上市公司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以提升内部控制质量:- 资金被实际控制人侵占
- 虚增收入及利润
- 对外违规担保
- 未经授权的重大关联交易
-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 未按行政处罚要求及时更正会计差错
- 缺乏有效资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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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披露不一致问题
存在个别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审计报告内容不一致的情况,部分公司仅在审计报告中附上评价报告,未单独披露。 -
年报与内控报告内容不一致
个别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年报正文相关部分内容不一致,可能影响信息的透明度和一致性。
四、总结
本次快报反映了2019年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方面的整体状况。尽管大多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为“整体有效”,但仍存在一些重大缺陷和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企业在财务报告、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资产控制等方面仍需加强。此外,报告披露的不一致问题也反映出部分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不足,亟需规范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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