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上交所科创板-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_4页_132kb
报告摘要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总结
一、规划目的与依据
- 根据《公司法》、证监会相关通知及《公司章程》,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旨在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 强调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中小股东意见。
二、规划原则
- 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 在回购、收购或重大资金支出等情形下,审慎制定分配预案。
三、具体分红规则
1. 分配形式
- 现金分红为主,可结合股票分红。
-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现金分红的条件
- 当年度盈利,可分配利润为正。
- 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或无需大幅保留资金以维持运营。
3. 现金分红的比例(基于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4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20%
4. 重大事项定义
- 外部投资、资产收购或设备购买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以下任一标准:
-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用于研发支出)。
四、审议与执行程序
- 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
- 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充分披露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 未分红时,董事会应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
- 分红方案通过后,公司需在两月内完成派发。
五、调整机制
- 公司可在外部环境或经营状况大幅变化时调整分红政策。
- 调整需经董事会通过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获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
六、生效与监督
- 现行规划执行需三年一周期,由董事会执行并由监事会监督。
- 分红规划表述所依据的条款、数据及时间需严格符合相关规定。
声明:以上总结根据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文件整理而成,如有数据或条款更新,以公司实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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