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4-上交所-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_3页_186kb
报告摘要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总结
一、规划背景与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在征求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划。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规划核心内容
1. 制定因素
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发展战略、经营实际、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融资环境、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建立科学、持续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2. 制定原则
- 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 注重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兼顾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 在符合条件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 符合法律法规。
3. 回报规划
- 分配方式:优先现金分红,也可采用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 分配频率: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允许中期分配。
- 现金分红比例:
-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2024-2026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
-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制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发展阶段、重大资金需求等因素区分情形: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80%;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40%;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不低于20%。
- 股票股利:在足额现金分红基础上,可根据现金流状况考虑发放股票股利,比例由董事会审慎提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决策与执行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需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比例低于30%时,需披露原因、留存利润用途及中小股东参与便利情况。
- 独立董事对损害股东权益的方案可提出异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 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分红派息或配股。
5. 规划周期与调整
- 定期制定周期:每三年一次。
- 调整机制:遇重大外部环境或经营变化需调整政策时,须经董事会审慎研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三、补充说明
- 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 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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