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激荡——中国转让定价新格局_10页_1mb
报告摘要
2018中国税务前瞻:转让定价新格局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中国在2016年至2017年间完成了一次重要的转让定价立法改革,标志着中国税务管理逐步与OECD的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接轨。此次改革不仅强化了转让定价的合规要求,还引入了新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提升了税务机关对跨国企业关联交易的审查力度。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法规框架更新
- 2号文:自2009年起,一直是中国转让定价的主要法规,涵盖关联交易、同期资料、预约定价安排等内容。
- 42号公告:2016年7月发布,首次引入国别报告制度,要求跨国企业披露其全球资源配置和纳税信息。
- 64号公告:2016年10月发布,调整预约定价安排的申请流程,引入信息交换条款,强化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的审查。
- 6号公告:2017年3月发布,是此次改革的收官之作,具有明显的反避税色彩,取代了许多旧的转让定价指引,引入“DEMPEP”模型等新概念。
转让定价方法与原则
- DEMPEP模型:在OECD的DEMPE基础上增加“P”(推广),强调无形资产在价值链中的重要性,特别是推广活动对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作用。
- 独立交易原则:强调利润水平应与行业标准或企业功能风险相匹配,对单一功能企业要求其不得亏损。
- 可比性分析:税务机关利用可比公司数据库进行分析,识别异常利润并开展调查。
税务稽查重点
- 9种高风险情形:
- 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类型较多;
- 存在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
- 利润水平低于同行业标准;
- 利润与功能风险不匹配;
- 与低税国家(地区)发生关联交易;
- 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
- 债券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比例超标;
- 利润未合理分配至低实质企业;
-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筹划。
特许权使用费与服务费
- 特许权使用费:国税总局关注无形资产的经济实质,要求根据无形资产的价值或功能变化适时调整费用。
- 服务费:对向低税率地区或缺乏实质的关联方支付的服务费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集团内部服务费。
预约定价安排(APA)
- APA趋势:越来越多跨国企业希望通过APA减少转让定价不确定性。
- 案例数量:截至2016年,中国共完成139项APA,其中制造业占大多数。
- 人手与效率:APA数量较少,主要原因是国税总局人手不足,但2016年新增了约50名专员和500名督查员,以应对后BEPS时代的挑战。
信息透明与大数据应用
- 国别报告:要求跨国企业在最终控股企业所在地提交,首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
- 数据来源:包括转让定价申报表、同期资料、行业财务数据等。
- 风险识别:通过分析行业水平和异常值,国税总局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交易。
税务管理转型
- 税务部门角色变化:从支持性部门转型为战略型商业伙伴,需与业务部门协同合作,统筹考虑经营模式、税务结构和商业目标。
- 税务影响:税务部门不再仅限于合规审查,还需参与利润分配和价值创造的考量。
转让定价管理趋势
- 稽查力度加大:国税总局在2011至2016年间,转让定价评估数量略有增加,但平均调整金额增长显著(300%以上)。
- 案例影响:如宁波电子消费品案件、厦门全球服务费案件、浙江商标特许权使用费案件等,均显示税务机关对不合理关联交易的严格审查。
- 未来挑战:跨国公司需重新审视转让定价模式,以应对中国税务机关对价值链平衡、利润分配合理性和经济实质的更高要求。
结论
中国转让定价新框架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税务管理在国际税务合作和透明度提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国别报告制度的引入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税务机关对跨国企业的审查能力显著增强,未来将更加关注无形资产的经济实质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企业需在合规与战略之间找到平衡,以适应这一日益复杂的税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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