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7-KPMG_China-各地税务机关对同期资料的合规化审查工作最新动向_6页_562kb
报告摘要
2011年9月第三十六期:同期资料合规化审查工作最新动向总结
核心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自2009年起推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文),明确同期资料的准备要求,以加强转让定价管理,为反避税工作提供基础支持。2010年同期资料准备截止后,各地税务机关迅速展开收集和审阅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同期资料的合规性审查。
主要观点
- 审查力度加大:2010年同期资料的收集和审查工作在各地税务机关中呈现更深入、更细致的趋势,部分地区甚至实现100%覆盖率。
- 质量要求提高:税务机关不仅关注同期资料的形式合规性,还对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及与企业实际状况的一致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 重点企业关注:亏损、微利企业及关联交易安排复杂的公司成为审查重点,尤其是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功能风险分析、利润法应用等。
- 行业和集团联动:税务机关加强了行业联查和集团跨区域联查,以提高审查效率和覆盖面。
- 风险防范机制:税务机关正在探索“专家小组会审制度”,并计划将反避税工作重点向“走出去”企业、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延伸。
- 主动合规建议:企业应主动准备高质量的同期资料,避免因资料不规范而面临调查风险。
关键信息
各地区举措概览
| 地区 | 主要措施 |
|---|---|
| 华北地区 | - 北京市国税局组织培训,重点审核同期资料的完整性与分析深度;<br>- 天津市国税局强调信息全面性和经验结合;<br>- 河北省国税局要求企业报送资料并建立问题企业名单;<br>- 山西省国税局考虑将利润水平与资料质量结合,作为选案依据。 |
| 华中地区 | - 上海市国税局实现100%覆盖,推行自查项目表,细化审查内容;<br>- 嘉兴市国税局试点表格化录入,建立数据库;<br>- 南京市国税局根据26项内容打分,评估资料质量。 |
| 华南地区 | - 广东省国税局获取股东变更信息,要求调查相关股权转让;<br>- 东莞市国税局要求镇级税务局自查,亏损企业需提交资料;<br>- 深圳市国税局要求销售额超一亿元企业提交资料,实施抽查和立案调查;<br>- 深圳市地税局要求企业在汇算清缴前进行转让定价自查。 |
毕马威观察与建议
- 反避税工作转型:从以往的事后调查转向事前管理与服务,同期资料管理成为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合规风险提示:内容过于简单的同期资料容易引起税务机关关注,增加调查风险。
- 建议措施:
- 企业应尽快审阅2010年同期资料,解决潜在问题;
- 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确保转让定价的合理性;
- 尚未准备资料的企业应尽快完成,避免仓促应对;
- 重点关注金融企业、关联交易复杂企业及“走出去”企业的合规要求。
结论
各地税务机关对同期资料的收集和审阅工作持续加强,不仅提高了资料的质量要求,还扩大了审查范围。随着2011年反避税工作的全面展开,企业需更加重视同期资料的准备,以降低被调查的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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