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_9页_1mb
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修订稿)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指引旨在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备案及培训工作,确保独立董事具备相应的资格与能力,以维护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内容涵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备案程序、任职资格、培训要求及后续管理等方面。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备案程序
- 提名时间: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具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在确定提名后两个交易日内,在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在线填报候选人个人履历,并向本所报送相关材料。
- 异议处理:若董事会对监事会或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有异议,应同时向本所提交书面意见。
- 审核时间:本所在收到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依据相关规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 结果处理:
- 若未提出异议,上市公司可在五个交易日后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
- 若提出异议,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应根据规定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
二、任职资格要求
- 基本条件: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 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承诺参加最近一次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
- 独立性要求:
- 不得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密切关系;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不得在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不得在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高管;
- 不得在过去一年内曾有上述情形。
- 其他限制:
- 不得在五家境内上市公司同时担任独立董事;
- 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不得再继续担任;
- 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应自情形出现之日起30日内辞职,否则董事会应在2日内启动免职程序。
三、培训要求
- 资格培训:
-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参加不少于30课时的任职资格培训;
- 培训内容涵盖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法律框架、权利义务、履职实践、财务知识及资本市场发展等。
- 后续培训:
- 独立董事任职后,原则上每两年应参加一次后续培训,每次不少于30课时。
- 培训方式:
- 由本所或其授权单位组织,采用集中面授、网络培训、座谈讨论、经验交流及公司实地考察等方式。
四、附则
- 术语解释:
-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 “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 “重大业务往来”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本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实施与废止:
-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原《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总结
本指引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备案和培训提供了系统性规定,强调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通过严格的备案程序、明确的任职资格条件、定期的培训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有效履行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明确了在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况时的处理方式,以保障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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